各直管企业、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促进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质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及时反馈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深圳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促进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质量,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比范围
(一)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各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二)上述单位中从事企业财务报表工作人员。
第三条 考核评比内容
(一)资委直管企业以月度财务快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为考核评比内容;
(二)各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季度财务快报、年度决算报表为考核评比内容。
第四条 考核评比办法
(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全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考核评比工作,每年一次,评选出全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二)对单位考核评比采用计分制,总分150分。市国资委依据本办法中有关单位考核评比标准,对列入考核评比范围的单位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财务报表工作先进单位,但当年企业财务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三)对个人考核评比采用计分和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市国资委依据本办法中有关个人考核评议标准,结合单位考核评分结果,评选出财务报表工作先进个人。
第五条 单位考核评比标准
从工作量、财务快报、年度决算报表三个方面对单位进行考核计分,总分150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工作量:20分。采用总资产和合并(汇总)户数两个指标衡量工作量。
1、总资产规模:10分。总资产20亿元以下(不含本数)的6分,20-100亿元(含上、下限)的按(5+总资产/20亿元)计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100亿元以上的10分。
总资产按年度决算报表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平均数计算。
2、合并(汇总)户数:10分。合并(汇总)5户以下的5分,6户-24户的按〔5+(户数-5)*0.25〕计分,25户以上的10分。
合并(汇总)户数以年度决算报表的基本填报单位数计算。
(二)财务快报:66分。
1、对市国资委直管企业采用月度财务快报进行考核,按“报送时间”、“数据质量”、“月度编报说明”、“季度财务分析”四项考核计分。
(1)报送时间:每月1分,共12分。月度财务快报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每次得1分,迟报1天扣0.5分,扣完为止。
(2)数据质量:每月2分,共24分。报表填报范围不重不漏、指标项目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正确的得2分,此四项每错一项扣0.5分。
(3)月度编报说明:每月1.5分,共18分。月度编报说明按规定时间上报、内容全面且说明清楚的得1.5分,未报月度编报说明的不得分,迟报或内容不全、说明不清楚的酌情扣分。
(4)季度财务分析:每季3分,共12分。季度财务分析按规定时间上报、内容全面且分析透彻的得3分,此三项每项占1分,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2、对各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采用季度财务快报进行考核,按“报送时间”、“数据质量”、“编报说明”三项考核计分。
(1)报送时间:每季4分,共16分。季度财务快报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每次得4分,每迟报1天扣1分,扣完当季该项得分为止。
(2)数据质量:每季8分,共32分。季度财务快报出现一处错误扣0.5分,扣完当季该项得分为止。
(3)编报说明:每季4.5分,共18分。季度编报说明按规定时间上报、内容全面且说明清楚的得4.5分,未报季度编报说明的不得分,迟报或内容不全、说明不清楚的酌情扣分。
(三)年度财务决算报表:64分,按“组织落实”、“报送时间”、“报送内容”、“编报质量”等四项考核计分。
1、组织落实:5分。①人员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设备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得2分;②按统一要求组织年度决算报表的布置培训、编制、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的得3分。上述两项工作组织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2、报送时间:5分。年度决算报表、电子数据及编报说明等文字说明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得5分,每迟报1天扣1分,扣完为止。
3、报送内容:10分。按要求报送合并(汇总)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纸质)、合并(汇总)和分户电子数据、编报说明、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专项说明、报表分析材料等得10分。对报表页数不全的,少一张扣1分;有关文字说明材料不全的,少一份扣3分;报表缺印章或主管负责人签字的扣2分;报表资料未按规定格式打印或未按规定目录装订成册的扣2分;扣完为止。
4、编报质量:44分。
①报表审计:12分。企业的年度决算报表经过审计、审计报告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且报表数据与审计报告一致的得12分。若审计报告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每有一条强调事项段扣1分;若审计报告类型为保留意见的,每有1条保留意见的扣1.5分;若审计报告类型为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不得分;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四项指标中的任何一项与审计报告数据相差10%(不含本数)以下的,每有一项差错扣1.5分;相差10%至20%之间(含10%不含20%)的,每有一项差错扣2分,相差20%至30%(含20%不含30%)之间的,每有一项差错扣2.5分;相差30%以上的,每有一项差错扣3分;扣完为止。
②编报范围:4分。按照年度决算报表编制要求,当年纳入编报范围的企业户数不重不漏,且与上年对比企业户数变化原因表述清楚的得4分。每漏报或多报1户扣1分;与上年对比户数增减变化原因未表述清楚的扣2分;扣完为止。
③报表封面:2分。报表封面信息及代码按规定要求填录完整、准确的得2分。每漏填或错填一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止。
④指标数据:12分。报表各项指标数据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报表编制说明填报完整、准确,表内表间指标间勾稽关系正确,计算机软件审核无逻辑性错误,对合理性提示解释清楚的得12分。分户基础数据漏报报表的每漏填一张扣1分;每漏填或错填一项指标的扣0.5分;存在逻辑性错误每处扣0.5分,存在合理性提示的无解释或解释不清的扣0.5分;扣完为止。
⑤年度间指标对比:2分。当年上报的年初数(上年实际数)与上年上报的年末数(本年实际数)比较,同一户企业的年度间重点财务指标对比变化合理、原因清楚的得2分。年度间重要财务指标变化大,且未能说明原因的酌情扣分。
⑥数据一致性:2分。计算机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合并(汇总)数据与分户基础数据衔接一致的得2分。不一致的,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⑦汇总方法、树型结构、枚举字典审核:3分。正确选择汇总方法、树型结构清晰、枚举字典录入准确得3分。节点汇总检查、树型结构检查、枚举字典检查每发现一项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⑧文字说明材料:7分。编报说明、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专项说明、报表分析材料等文字说明材料内容全面、说明清楚、分析透彻、语言简明扼要的得7分,不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六条 个人考核评议标准
(一)热爱财务报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
(二)工作踏实、认真,按时保质地完成企业财务报表工作;
(三)积极与市国资委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有价值的工作建议;
(四)负责财务快报或年度决算报表工作一年以上。
第七条 市国资委对评比出的全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市国资委负责各直管企业、各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报表考核工作。以下级次的财务报表考核工作由市国资委各直管企业、各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自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