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颁布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财务会计
生效日期: 2021/11/19 颁布日期: 2021/11/19
颁布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财务会计
生效日期: 2021/11/19
颁布日期: 2021/11/19

上证函〔2021〕188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明确财务类退市指标中营业收入扣除标准,规范相关信息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现予以发布,并自2021年11月19日起实施。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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