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四川省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四川省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2010/10/22 颁布日期: 2010/10/22
颁布机构: 四川省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四川省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2010/10/22
颁布日期: 2010/10/22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10]194号 2010年10月22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汲取俄罗斯森林大火的深刻教训,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稳定地把森林火灾年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现就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应急工作。各地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工作大局来,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   二、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片区和定点联系制度,适时安排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协同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地要总结推广多年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行之有效的作法,建立基层联防联保机制,严格落实村级联户包保责任,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在防火期到来之前,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是清理危险可燃物、加强居住区管理、加大重要设施防护,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用火规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广电、教育等部门要配合防火部门协调各类媒体加强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提高林区群众和施工、旅游等人员的安全用火意识,增加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让森林防火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四、修订完善预案,实现应急到位。三级以上火险县(市、区)都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应急到位。省里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地方要迅速响应,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修订过程中要明确林区村寨、学校、重要目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避险路线、预警信号等具体事项,确保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实施预案的执行能力。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扑救能力。各地要大力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一、二、三级火险县(市、区)建立不少于100人、60人、30人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三级以上火险县(市、区)建立有经费保障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比例要达到80%,并着力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配备、工资待遇水平,落实队员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并经常组织灭火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建立军、警、地森林防火联动工作机制,把军分区(警备区)、武警部队列入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军分区(警备区)、武警部队扑火专业队伍技能培训的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灭火实战联合演练。驻地军分区(警备区)、武警部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武警森林部队要靠前驻防,快速反应,不断提高高山峡谷灭火作战能力,发挥主力军作用。航空护林要扩大巡护范围,增强吊桶灭火作战能力,发挥空中灭火优势。三级以上火险县(市、区)要根据任务需要,明确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做到工作有序运转。   六、夯实基层工作,避免林火发生。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三防”体系中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建立健全火源管控长效机制,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和联防联保等“四条防线”, 夯实基层工作。各地要继续推进和完善“两项”制度(在重点林区村建立专兼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两项”制度在野外火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用3-5年时间,把重点林区乡(镇)建设成为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设备、有宣教、有措施、有成效的“十有乡镇”,努力实现森林瞭望覆盖率达到90%。   七、认真实施《森林防火发展规划》,强化基础保障。各地要按照《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发展规划(2010-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区的森林防火规划,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森林防火作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受益单位对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坚持和完善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办法,集中财力、物力推行重点火险示范区建设,打造森林防火综合防控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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