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颁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21/05/28 颁布日期: 2021/05/28
颁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生效日期: 2021/05/28
颁布日期: 2021/05/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21〕58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海关总署、药监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α-乙酰乙酰苯胺、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和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苯乙腈、γ-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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