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

颁布机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19/09/30 颁布日期: 2019/09/30
颁布机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生效状态: 作废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19/09/30
颁布日期: 2019/09/3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执法、监测联动和数据共享,加强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2019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原《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标识牌信息化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沪环保总〔2017〕390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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