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

颁布机构: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东省 适用领域: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20/11/24 颁布日期: 2020/11/24
颁布机构: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广东省
适用领域: 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
生效日期: 2020/11/24
颁布日期: 2020/11/24

粤环办〔2020〕75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粤环办〔2020〕75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婕020-83624762

  邮箱:yangjie@gdee.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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