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办〔2020〕75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粤环办〔2020〕75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婕020-83624762
邮箱:yangjie@gdee.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