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号: 工商办字〔2009〕48号
发文日期: 2009年03月04日
施行日期: 2009年03月0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各直属单位:
2009年2月23日至24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贺国强书记的工作报告,总结回顾2008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研究部署2009年的工作任务,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周伯华同志的讲话、周伯华同志的批示、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同志的批示、石见元同志的工作报告、刘玉亭同志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以及石见元同志在总局机关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动员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三月四日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2月23日)
周伯华
这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回顾总结200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的任务,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监察部领导对我们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姚增科副部长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指示;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党组成员石见元同志将代表总局党组作工作报告,总结去年的工作,部署今年的任务,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坚持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工商行政管理发展史上极不平凡、令人难忘的一年,是在办好大事、应对难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红盾增光添彩的一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年初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把反腐倡廉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创新思路,开拓奋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纷呈,取得新的成绩。一是工商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扎实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制度建设迈出新步伐,建立健全了一批廉洁从政、严格自律等廉政制度规章,进一步规范了广大干部的从政行为,基本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局务公开全面深化,实现了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严密监督,规范了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的行使。总局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充分肯定,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上,总局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唯一代表作大会经验交流发言。制定施行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组织领导机制,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基本建立。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创新迈出新步伐。进一步完善了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全面推行了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创新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这些举措,不仅在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也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肯定。三是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围绕工商机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扎实开展了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纠正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规定,狠刹了公款旅游之风。开展了工商机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专项资金拨付到位、使用得当。开展了年度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大了治理力度,拓展了执法领域。四是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深深融入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和队伍建设中。总局发布施行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这既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系统按照总局的部署,坚持以反腐倡廉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监管执法、服务发展、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总之,经过全系统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工商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法形象明显改观。2008年,全系统有21个省级工商局、12个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工商局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其中5个单位免评,9个单位名列前茅。广大工商干部在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平息拉萨“3.14”严重打砸抢烧事件,服务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工作中的优良表现,充分说明我们这支队伍是一支勤政廉政、经得起考验、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评议的情况看,人民群众对工商队伍是充分认可的,对工商机关的工作也是满意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广大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全系统为反腐倡廉工作作出贡献的广大干部特别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存在抓业务工作硬、抓廉政建设软的现象。二是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宗旨意识不强、理论和实际脱节、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政绩观不正确、存在个人主义和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自身管理不严,要求不高。三是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2008年,全系统共立案473件,结案478件。给予党纪处分122人、行政处分42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这说明违纪违法现象还比较严重。四是信访举报等问题比较多。从总局的信访情况看,2008年接待群众来访485批次、3163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573件。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中,部分涉及到工商系统的廉政工作。纪检部门收到的对选拔任用干部、公款旅游等问题的举报也比较多。五是停征“两费”后,个别单位出现变相收费、乱摊派、加重罚款、行政处罚不规范等现象。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我们在纪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总结加强自身建设积累的宝贵经验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战斗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形象。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新局面,必须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一是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经过多年的积极努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已有良好的基础,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思想上丝毫不能松懈。要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从建设“三个过硬”的工商干部队伍、保障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和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坚定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始终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常抓不懈,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是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之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密不可分,只有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工商机关特点,以强化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的监督为重点,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加强监管、服务发展的各个领域,体现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不断取得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三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奠定扎实的政治基础。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能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的根本指导方针。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如果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好,宗旨意识不强,政绩观不正确,纪律观念淡薄,不能坚持执法为民,不尊重市场监管规律和科学发展规律,对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必然影响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反腐倡廉建设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将预防腐败寓于各项发展决策和工作措施之中,围绕落实科学发展抓好廉政建设,通过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科学发展。
四是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停征“两费”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重大事件,既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改进监管执法、推进职能转变、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也使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停征“两费”后,变相收费、加重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队伍形象。我们要以停征“两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制止违规收费罚款行为,大力推进职能转变,积极改革监管模式,由过去的收费管理、收费规范向依法管理、依法规范转变,始终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作为工商行政执法的基本准则,切实做到行为规范、履职到位。
五是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更加重大。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今年可能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总局和各地工商局贯彻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采取了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这些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实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任务,需要全系统广大工商干部的共同努力。如果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好,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必然导致落而不实,执行不力。如果队伍不廉洁,必然损害政府机关形象,影响广大群众攻坚克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中央决策执行情况和总局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切实做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在今年1月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的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紧密联系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2009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商机关实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推动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全面推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工商机关全面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关于今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见元同志将作全面部署。我就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强调如下。
(一)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党性纯则作风正。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广大工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改造主观世界的永恒课题,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 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努力作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结合工商实际,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着力增强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为民执法的思想观念。制定法律法规,要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开展市场监管执法,要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打击传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农村市场监管等问题。制定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要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服务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是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商行政管理实践。要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提高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加强市场监管与促进科学发展的辩证关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与市场监管的内在规律,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进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监管方法、监管手段的拓展和创新,形成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市场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要保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尽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尽心尽力促进改革发展。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夙兴夜寐,只争朝夕,兢兢业业地完成工作任务。要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真正做到创新监管机制上台阶、服务科学发展上水平。要坚持谋全局、抓大事,积极主动加强部门协作,注重参与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对影响事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进行思考和谋划,着力解决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在行政问责制严格实施的情况下,要勇于承担我们的法定职责,勇于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艰巨任务,勇于承担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重要职责,真正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是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监管规律办事。服务经济发展,要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办事。提出思路、制定政策、作出决策,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想当然、拍脑袋,凭主观意志办事。加强市场监管,必须充分认识市场秩序存在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做到监管政策措施符合实际、符合监管规律。贯彻中央精神和上级指示,落实工作思路和决策,必须脚踏实地,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而不能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追求轰动效应,搞短期行为。要坚持实行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经常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及时了解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困难、推动工作。
五是着力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切实做到淡泊名利、艰苦奋斗。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努力实现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业、谋发展上,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利诱,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节约办一切活动。要带头抵制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违规职务消费,切实解决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的问题。
六是着力增强纪律观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纪律松弛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加强纪律修养,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创造性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二) 加强对中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当前要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等重点工作,做好行政监察,协助和督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一是要突出业务监察。要紧紧围绕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将行政监察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重点监督中央部署是否理解到位、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作要求是否细化到位。二是要全程监督。行政监察工作要贯穿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工作安排的全程监督,突出监察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持续性。要深入实际,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是要注重督促落实。行政监察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切实发挥监督工作、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作用。对不依据法律法规办事、不符合中央政策规定、不落实总局部署安排的,要早发现、早防范、早督促、早整改;对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查处。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监督检查的威慑效应,确保政策不偏离、措施不走样、效果不打折,切实发挥好工商行政管理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 大力推进和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惩防腐败长效机制。党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总局党组制定的《实施办法》,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文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落实总局部署要求,认真制定和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稳步推进。要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措施,形成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点、符合工商事业发展需要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一是要加快建立教育预防体系。要针对“两费”停征后的新形势,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加快实施《工商职业道德规范》,深入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宣传和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在全系统营造勤政、廉政的良好文化氛围。二是要积极完善廉政制度体系。要用创新的精神、改革的思路,抓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紧密联系实际,紧扣工商特点,抓住易于发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把握好规范制约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提出新举措,切实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的制度体系,为确保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要建立健全权力监控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的监督,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特别要以深化政务公开为重点,巩固成绩,创新形式,规范载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合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工作在阳光中推进,努力打造阳光工商。
(四)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查办案件是遏制腐败的有力手段。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厉查处监管执法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坚持标本兼治,对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分析,理性思考,查找问题,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真正做到举一反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要坚持办案法制化、程序化、合理化,坚持案件查办与促进工作的有机统一。要严格界定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既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又注意保护干部。
(五) 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创新的一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实践证明效果良好。要继续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并根据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充实扩展内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一是科学确定廉政风险点。要着重围绕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的部门和环节,将注册登记、市场巡查、违法行为查办、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纳入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二是科学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要规范干部人事权、物资采购权、资产处置权、行政执收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权力运行工作规程,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廉政风险点管理制度。要着力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测评、预警制度,逐步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促进干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理念,推进干部廉洁从政,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
(六)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些在经济较快发展时不常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经济困难时期可能会凸现出来,如中小企业关停问题、群体性消费纠纷问题等,都可能损害群众利益。要重视从企业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打击传销、打击商业欺诈、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中发现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化解利益矛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执法争利、执法扰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着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投入足够的领导精力,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
(一)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工作格局,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敢抓敢管,尽职尽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领导、各个单位、各个部门,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三是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推进的需要,不断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章制度,真正建立符合党风廉政建设需要的制度体系,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反腐倡廉的组织者,自身正才能正人。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搞好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模范带头作用。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经受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防微杜渐、见微知著,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在工作中和生活上严于律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清心寡欲、淡泊名利,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常怀敬畏之心、自觉接受监督,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
(三) 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作人员担负着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重视和关心纪检监察工作。一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各级工商机关负责同志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全面有效地履行监督监察职能。要大力支持派驻各级工商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对重大决策事项、干部考核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有效监督。要充分保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知情权,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提高监督检查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二是更加爱护、支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继续关心和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培养使用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履行职责、组织协调的能力。要积极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同志们,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转变的重要一年。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积极进取,锐意开拓,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3日)
石见元
总局党组决定,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贺国强书记的工作报告,总结回顾2008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研究部署2009年的工作任务,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一会儿,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同志还要作重要指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落实好。下面,我代表总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200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8年是我国大事多、难事多的一年,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三十周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纷呈、迈出新步伐的一年。一年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特别是党中央去年9月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总局和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深化了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了对中央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政策措施的理解,增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坚定了攻坚克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总局党组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总结历史经验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了工商机关恢复建制30年来基本建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四个基本建立”的重大成就。在此基础上,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工商行政管理推进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探索工商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提出了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的明确要求。同时,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出了进一步更新发展理念、更新监管理念、更新执法理念、更新维权理念,把工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合提到了新的高度,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夯实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也为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年来,各级工商机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基础,以制定并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为抓手,以落实总局新“三定”方案和工商机关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以规范行使工商机关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为重点,突出特色,开拓创新,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效,创造了新经验。
(一) 围绕工商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成效显著。
2008年,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奥运保障服务、妥善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反垄断执法、打击传销、加强商标注册管理与行政保护、治理商业贿赂、“红盾护农”、停征“两费”等重点工作或专项行动。同时,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加强了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领导全系统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的结果。特别是围绕工商机关严肃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物资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党中央、国务院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
(二) 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
--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结合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特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总局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教育培训规划,作为机关党校、总局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工商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
--运用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总局大力宣传工商机关在平息拉萨“3·14”事件、抗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邀请北京、四川、西藏三省(区、市)工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总局机关干部作先进经验报告。在抗震救灾斗争中,总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了抗震救灾英雄模范集体2个、先进集体9个和抗震救灾英雄3人、先进个人13人。在4年一度的评选表彰中,总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或单独表彰了600个先进单位和601名先进个人,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红盾”形象。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总局机关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教育效果很好。
--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结硕果。在前两年试点、推行的基础上,以“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进市场)和“五上”(上墙面、上桌面、上讲台、上舞台、上网络)为主要方式,体现工商机关职业特点、活泼多样的群众性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更加普遍深入开展,“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更加浓厚,廉政文化作品众多,成果累累。许多工商机关被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教育基地,或在工商机关召开经验现场会,为工商机关赢得了荣誉,提升了社会形象。在此基础上,总局组织力量进一步研究制定《工商职业道德规范》。
(三)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治力度加大。
--严肃查办一批案件。2008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0691件,立案473件,结案478件。给予党纪处分122人,其中,警告25人,严重警告31人,撤销党内职务6人,留党察看19人,开除党籍41人;给予行政处分423人,其中,警告169人,记过95人,记大过51人,降级37人,撤职35人,开除公职3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6人。总局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配合检察机关和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调查了有关案件和问题。
加强了对新形势下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办案能力。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各省、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处)收集分析了工商系统典型案件,研究发案规律,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向纵深发展。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继续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工作,加大对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处。2008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227件,案值16.54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18件。查处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726件,案值1.37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2件。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16件,案值1.16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1件。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四)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实效。
--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围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的监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特别是妥善应对和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好评。在地震、冰冻雪灾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工商机关尽职尽责维护灾区市场秩序,组建灾区应急市场,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深得灾区群众赞许。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红盾护农站的作用,重点解决因农资质量问题引起的群体性投诉,维护农村社会安定和谐,获得农民群众的称赞。
--工商机关政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纠正工商干部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两办”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规定,总局制定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公款旅游的通知》,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狠刹公款旅游之风,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同志的肯定。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政风热线等活动,探索建立完善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2008年,全国21个省(区、市)工商局、12个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工商局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目前,已出结果25个,其中,5个单位免评,9个单位名列前茅,受到好评。
(五) 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
继续坚持并完善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和工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 2008年,总局机关第二次进行了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述职述廉。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第二批9人向总局党组作述职述廉汇报。在2007年试点的基础上,全系统全面推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据统计,93816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了述职述廉,其中,正副所长 48893名。听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并进行评议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748772名。除述职述廉人员外,153083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述职述廉活动,接受教育。有些地方还将此项制度延伸到县、市等工商机关开展。在许多地方,该项工作在执法机关中是率先之作,成为当地一大亮点,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有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将工商机关这一做法作为典型经验,在执法机关中推广。
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总局机关司、处级干部配备,人事司坚持在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后,研究工作方案,已成为制度。继续坚持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 2008年,总局机关交流、选拔任用57名司局级干部、124名处级干部、新录用15名公务员工作中,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实施了监督。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总局在制定下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后,2008年,又先后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逐步配套健全。在全系统部署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总局与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组织在全系统进行了执法检查。
(六) 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局务公开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总局编制《国家工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国家工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出台了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总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督查考核办法、保密审查办法、发布协调和信息澄清办法等试行办法。工商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大会上,总局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唯一代表做大会经验交流发言。稳步推进局务公开,总局有关司局进一步细化和充实局务公开的内容,部分省、市工商局积极研究探索局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措施等,取得宝贵经验,为在全系统推行打下基础。
各级工商机关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电子政务进一步发展,使政务公开上了新台阶。企业名称网上核准、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系统继续完善,商标注册网上查询深受欢迎,网上申请试用范围继续扩大。总局内资企业注册大厅、外资企业注册大厅和商标注册大厅三个“窗口”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公平交易执法办案联网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并在全系统逐步推行。电子监察迅速发展,逐步完善。
(七) 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有了良好开端。
2008年初,总局部署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总局机关进行了动员,各司局和直属单位根据法定职责,积极探索本部门本单位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并将此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措施之一。有的司局已经提出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有的正在认真查找风险点。与此同时,全系统已有10多个省 (区、市)工商局开展试点,有的省、市工商局在试点基础上,已全面推行。从总体上看,有了重要进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探索了有效做法,积累了许多经验。这项工作受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等领导同志的肯定。最近,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同志又作出重要批示:探索采取切实措施来防范廉政与监管“两风险”,对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来说是一个重大课题,具有战略意义,是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乃至工商管理事业实实在在的“科学发展”。
(八)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推进。
2008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也是工商机关贯彻落实、执行10周年。总局召开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总结了经验。总局和各省、市工商局普遍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全系统普遍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取任务分工、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层层落实责任;通过监督检查,加强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对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起来,与执法检查、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等结合起来,促进责任制的落实;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强化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出台《党风廉政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等配套办法,严格责任追究,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仅据2004年以来的统计,全系统共有882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厅局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260人,科级干部612人,分别受到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有的单位和领导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对已建立的反腐倡廉制度落实不够,建立长效机制的力度不够;宗旨意识不强、理论和实际脱节、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政绩观不正确、个人主义严重和纪律观念淡薄等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总局机关和工商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违反《禁令》的行为还时有发生,有的影响恶劣;停收“两费”后,有的地方存在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拉赞助搞摊派,行政处罚不规范,畸重畸轻等现象。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商机关反腐倡廉任务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09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工商机关和全国人民一起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一年,是总局新“三定”方案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及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落实总局新“三定”方案,为工商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了新的条件;停止征收“两费”,为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又面临新的挑战;完善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新的工作领域。新的一年里,各级工商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商机关实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推动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全面推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工商机关全面正确履行工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科学发展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广大党员干部大力进行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要对科学发展观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各级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工作中,工商机关负有重要职责。按照中央的部署,当前,要着重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所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总局制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若干意见》。要按照《若干意见》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实效。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等。
(二)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解决作风飘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问题,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提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增强党的纪律观念,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各项纪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委)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改进作风作为工商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和措施上,围绕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党内生活,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要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运用各种有效监督形式,以制度规范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途径和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 大力推进落实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完善加强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加强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广大工商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以先进人物、先进集体为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各级工商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等教材,充实反腐倡廉内容。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岗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深化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使之更加贴近工商机关实际。总结推广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经验,及时宣传和推广优秀成果,实施“工商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的创新,扩大覆盖面,加大群众参与的力度,增强影响力。制定实施《工商职业道德规范》,培育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风尚。
认真落实好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总局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要抓好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要求的落实:(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人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人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和队伍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侵占和挪用救灾款物的案件。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善于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对信访举报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件件要有着落。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分析已有案件和信访举报,查找规律,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为预防腐败提供依据。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注意通过调查澄清事实,保护受诬告陷害的同志。坚持案件报告制度。各省、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处)查办案件情况在向省、市纪委、监察厅(局)报送的同时,要向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报告。凡涉及工商干部被司法机关、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并在案件处理或判决后,报告结果。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围绕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行业,进一步将执法领域向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领域拓展。严肃查处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以及灾后重建中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推进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商业贿赂等案件数据录入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诚信平台,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强执法办案系统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监督体制机制制度。要紧紧围绕周伯华局长提出的突出抓好对行政审批权的规范、突出抓好对行政执法权的监控、突出抓好对队伍管理权的监督的要求,一是继续推行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条件成熟的,可在省以下工商机关推广。全面推行工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使这一制度更加完善。二是继续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坚持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制度。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前置许可要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四是继续落实总局已经制定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系列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执法督察、法制教育等多种手段,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出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督察的指导意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纪执法回访制度》。推进全系统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
--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积极参与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以查处直接关系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水平。积极参与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围绕强农富农惠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积极参与中央部署的其他有关维护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工商机关应有的作用。
要密切关注停止征收“两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收费;严禁借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年检之机搭车收费;严禁向监管服务对象强拉赞助、搞摊派;严禁在执法办案中乱处罚、重复处罚、随意加重处罚。严禁借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吃拿卡要。要继续坚决制止公款旅游,严禁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严禁把安排公款旅游作为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严禁调用学会、协会等所属单位的资金,甚至由监管服务对象赞助,作为工商机关的经费开支尤其是旅游开支。
--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局务公开。一是要继续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制定的各项配套办法。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录入上网工作,切实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认真受理、及时办理、按时答复。二是要深人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推行企业网上查询、网上年检、网上注册,商标注册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积极推行电子监察,努力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等。三是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总局网站和局域网建设,完善网络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大平台”建设。完善总局三个注册大厅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四是深入推进局务公开工作。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依法公开,及时准确;突出重点,因事制宜;内外有别,上下有别的原则,将决策、人事、财务等干部职工关心的事项在适当范围内、用适当方法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积极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在2008年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充实和扩展内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为开展好这项工作,要继续深入调查研究,总局机关带头,地方工商机关先行试点,全系统稳步推进。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要按照党组的决定和最近的动员部署,搞好学习动员,统一认识;认真排查风险点,根据新“三定”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研究明晰行政权力运行和完成监管任务、综合管理的工作流程,从领导干部岗位开始,查找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依靠群众,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各司局既要研究自身的风险防范对策,又要对全系统本业务口提出风险防范指导意见。各省、市工商局都要部署抓一批试点,试点单位既要有机关处室,又要有市、县局。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可以考虑扩大试点;已全面推行的,要总结完善。到3月中旬左右,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要提出工作方案,省、市工商局要确定试点单位。总局将在今年适当时候组织交流经验,以典型经验推动和指导面上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正面教育,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务实操作;坚持防范为主,注重实效;坚持分类指导,检查考核。总局和省(区、市)局党组(党委)要加强领导和指导,条件具备时,出台指导意见。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将此作为融入监管执法工作,拓展新的工作领域的宝贵机遇,积极协助党组(党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注意调查研究推行工作中的新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完善意见。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各省、市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处),都要认真分析近年来本系统已披露的各类案件,提出研究报告,为准确查找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提供事实依据。
(四)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是要坚持党组 (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组(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商行政管理的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协调推进。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突出重点。要明确责任,把反腐倡廉任务分解到工商机关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要认真组织考核,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形成有效的奖惩机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健全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责任追究的内容,完善责任追究的形式,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长效性。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工商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工商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近年来,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成绩显著,为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8年,总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的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总局表彰的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中,在工商系统设立的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中有8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工商所,有6位纪检监察干部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还有不少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表彰。
面对工商机关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决不能满足现有成绩,要继续努力奋进,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瑛同志为榜样,在党组(党委)领导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在工作中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工商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切实增强做好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树立工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工商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模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模范,践行高尚品德、严格廉洁自律的模范,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工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商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着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指导工商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着眼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来谋划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工商纪检监察工作中,更加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执行纪律,又要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服务和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学习。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在去年成功地首次举办省、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纪委书记)研修班,省、市工商局监察室(处)主任(处长)和部分地、市工商局纪检组长培训班的基础上,今年,将在适当时候继续在总局行政学院举办工商系统查办案件工作培训班和纪检监察专题工作研讨班。
同志们,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成好今年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09年2月24日)
刘玉亭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受总局党组的委托,我就这一天半的会议作个小结。我讲两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这次会议
这次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昨天上午,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同志代表总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监察部姚增科副部长作了重要指示。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大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周局长的重要讲话和见元组长的工作报告、姚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安排紧凑,会风务实,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综合讨论情况,这次会议大家感到主要有三方面的收获:
一是总结了经验,进一步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大家谈到,在极不平凡的2008年,我们在圆满完成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任务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绩,创造了新的经验,这充分表明我们反腐倡廉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监察部姚增科副部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我们的工作充分肯定,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同志们倍感振奋、备受鼓舞。大家认为,周局长在讲话中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总结的五条,既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经验的新概括,又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新认识。大家表示,一定要立足新的实践,不断认识规律,准确把握规律,自觉运用规律,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二是认清了形势,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大家谈到,总局党组连续多年在年初就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反腐倡廉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同时也使大家感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的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一年,是历史遗留问题和前进中出现新的矛盾叠加的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及总局党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大家表示,虽然肩上的担子重,身上的责任大,但一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明确了新任务,进一步理清了做好 2009年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大家谈到,周局长的重要讲话,以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工商实际,突出工商特点,着眼当前,放眼长远,立意高远,重点突出。见元组长代表总局党组所作的工作报告,内容全面,实事求是,方向明确,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大家认为,学习周局长的重要讲话和见元组长的工作报告,感到做好今年工作的视野更加开阔,思路更加清晰,精神更加振奋。学习讨论中,大家还结合实际交流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打算、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看法、解决重点问题的思考,纷纷发表了好的意见。大家表示,要按照周局长讲话和见元组长报告的要求,努力把反腐倡廉与队伍建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推进职能转变紧密结合起来、有机统一起来,积极进取,锐意开拓,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开好一次会议很重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更重要。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各地都有一些设想和安排,各组召集人汇报的有些打算是非常好的。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把这次会议精神汇报好、传达好、学习好。
大家回去以后,要抓紧向省(区、市)党委、政府汇报,向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汇报,向省(区、市)工商局党组(委)汇报,汇报周局长的重要讲话和见元组长的工作报告,汇报我们今年的工作安排,汇报中纪委、监察部对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汇报监察部姚增科副部长对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要求、希望。昨天姚副部长的讲话用了“新的显著的成绩”充分肯定我们的工作,同时姚副部长的讲话也给我们上了一课。要结合当地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研究提出本地区本单位贯彻的具体意见,并尽快传达下去。观念决定决策。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决策和部署。要把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过程,作为统一思想的过程,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周局长的重要讲话、见元组长的工作报告和姚副部长的重要指示上来,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引导广大工商干部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坚持和发扬好做法、好作风,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之中。
近几年我们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明显成效,一个基本做法、一条基本经验就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之中,紧密联系工商工作实际,注重突出工商工作特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重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这些好的做法、作风,应该而且必须坚持和发扬。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完成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
要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党的重大任务。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总局和省(区、市)局的学习实践活动已经告一段落,目前正在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成果,扩大成果,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地(市)以下工商局的学习实践活动都将陆续开展。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关键是要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将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将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努力做到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把握科学发展与市场监管的内在规律,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劲动力。
要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部分,只有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体现价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政策措施,是当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点工作。要紧紧围绕这项重点工作,突出业务检查、突出全程监督、突出督促落实,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提高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水平、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政策不偏离、措施不走样、效果不打折。
要与推进工商职能转变紧密结合起来。总局机关已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新的“三定”规定运行,各省(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国务院正在陆续批准,各地的新“三定”工作将陆续开展。我们面临着进一步转变职能、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监管理念、执法理念、维权理念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与这些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监管出现漏洞的现象发生,防止变相收费、违规收费罚款的现象发生。要着力引导和督促广大工商干部在落实要求、更新理念、创新思路上下功夫,不断加快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要与推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我们大力推进的“四化建设”既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上水平、上层次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要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围绕推进“四化建设”;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共同发展、共同提升。当前,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既要突出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服务措施,又要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既要强调服务企业、提供便利,又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的作用。
三是要把反腐倡廉与队伍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是总局党组提出的新的目标要求。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达到高质量服务归根到底需要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建设“三个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起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然会推动干部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和作风修养的全面提升。广大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尽心尽力促进改革发展,勇于承担法定职责,勇于承担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重要职责,勇做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要认真学习业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增强履职能力。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结合起来,与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结合起来。
四是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是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坚持把求真务实作为要中之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绩,坚持立足实际,脚踏实地,尊重规律,我们的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兼顾,抓好落实。要按照党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总局党组制定的《落实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要不断拓展思路、改革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去研究,去解决。要结合当地实际,围绕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完善和政府信息公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平台,不断实现新突破、新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着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紧紧围绕周局长重要讲话和见元组长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进度,明确质量要求,一项一项、一环一环、一层一层、一级一级地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同志们,我们取得的成绩已载入工商行政管理的史册,新的任务已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完成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
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为工商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
在工商总局机关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动员会上的讲话
(2009年2月6日)
石见元
总局党组决定,今天召开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总局机关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再次进行动员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十分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党风室、二室等部门特地派员到会指导。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总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司、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的同志们在春节刚过、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都参加了今天的会议,体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下面,我受总局党组委托,就在总局机关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一年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8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总局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进行了部署。这是总局党组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从工商机关实际出发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反腐倡廉建设一项有益的探索与创新。
为认真落实总局党组这一决定,去年年初总局机关司、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基本结束后,我与新任司局长作任职廉政谈话(包括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时,把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就如何认识这项工作及怎么开展两个问题,谈了我的意见。各司局、直属单位积极行动,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决定,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从去年年中总局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今年2月2日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总局党组汇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情况看,已经充分体现。法规司、商标局、消保局等司局先后出台了书面的工作方案。办公厅、竞争执法局(原公平交易局)、直销监管局、市场司、企业局、外资局、个体司、广告司、人事司、国际合作司、商评委等司局也认真进行研究,开展了这项工作。有的司局针对风险所在,已经和正在研究出台具体的制度。如商标局、商评委正在研究制定驰名商标认定细则,加强监督,使驰名商标的认定更加公开透明。许多司局和直属单位都把继续开展这项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与此同时,全国工商系统有10多个省 (区、市)工商局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有的省、市工商局在试点基础上已全面推行。这项工作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和有关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的充分肯定,成为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亮点之一。
二、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认识
一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改革发展的显著成效,为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同时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一) 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总局机关和省、市工商局作为第一批开展单位,从去年10月开始,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这个活动,对科学发展观及其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极大提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明晰工作思路,认清整改方向,收获很大。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总局党组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工商机关谋划科学发展的具体思路。总局党组提出,要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这为我们下一步结合工商机关实际,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工商机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好具体思路,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前进的道路上任务还很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为工商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保证工商干部队伍平安、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为此,有效防范面临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势在必行。
(二) 完善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新的工作领域,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得更加周严,更有实效。
刚刚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要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要重点研究,如何在前三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以来,工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方面都有重要进展,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改革创新的举措陆续推出,年年有亮点。如:在机关和全系统蓬勃开展了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监督有了显著成绩,总局先后推出三个述职述廉办法,即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工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审批项目,保留的项目得到了规范,出台了一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停止征收“两费”;深化政务公开、推行局务公开;建设了电子监察系统、注册大厅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等。这些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的充分肯定,有些工作受到了表彰。
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总局机关和工商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深入、具体分析案件发生的部位,都是在某一个工作岗位上。因此,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要在继续做好已有各项工作的同时,深入思考如何从工作岗位的特点出发,有效防范风险。
(三) 总局新“三定”方案为我们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了依据。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我们认识到,工商机关、工商干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责,尽职尽责,是防范各种风险的基础和保证。200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经国务院批准,下达了总局新“三定”方案(国办发 [2008]88号)。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讨论研究,据此分解细化,9月8日下达了各司局的职责(工商人字[2008]195号)。这为各司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了明确而具体的依据,也为开展风险点防范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有利条件。
(四) 总局机关和工商系统已经披露的案件给我们以重要警示,工商机关面临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经过几年的努力,总局机关及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率在下降,但仍时有发生,有的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分析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工商机关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之中。涉案人有领导干部,也有直接行使“三权”的工作人员。其中多数是收受好处或为个人、小团体谋利益,滥用职权、乱作为而损害了国家利益,损害了监管,损害了机关管理,损害了工商机关形象,同时也毁了干部。特别值得重视的一个情况是,有的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与监管服务对象、包括中介组织人员的关系不正常,由一般的吃喝受礼到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由正常的工作关系演变为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甚至发展到权钱交易、索贿受贿。这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有力说明工商机关面临的廉政风险客观存在。
2008年,国内相继发生了重特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三鹿奶粉事件、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等,造成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在严肃处理这些事故中,一批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和监管执法人员被行政问责,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引发我们的深思:负有监管职责的机关和人员,如果不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不作为而导致“监管缺失”,就有可能在监管领域中发生事故而承担责任。这就是监管风险。调研表明,工商机关面临的监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
基于对上述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和思考,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调查研究,总结升华,周伯华局长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2009年要根据新的情况,继续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并充实和扩展内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这是总局党组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成果。
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是为工商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的需要,是完善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是落实工商机关“三定”职责的需要。通过这一工作,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各类案件与事故,保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工商机关的形象,同时也保护工商干部。
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要看到开展这项工作是对工商干部的爱护和保护,而决不是和哪个部门、哪个人过不去。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一个新课题,也是一个难题。这项工作说起来简单,听起来好听,但做起来不容易,目前没有现成的、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是,有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有总局党组的高度重视,有近几年来工商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下的良好基础,有去年以来总局机关和十几个省(区、市)局的初步探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我们对做好这项工作充满信心。为落实好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下一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总体思路是:继续深入调查研究,总局机关带头,地方工商机关先行试点,全系统稳步推进。即将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将要具体部署。总局机关当前要做好三件事情:
(一) 学习动员,统一思想。
各司局、直属单位要组织干部,首先是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即将召开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有关文件以及总局党组即将下发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领导班子结合本司局的实际情况,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后,再在本司局、单位范围内进行动员。
(二) 排查风险点。
一是要依据总局核定的各司局职责,宏观分析,微观查找。所谓宏观分析,就是要根据各司局的职责,研究明晰本司局行政权力运行和完成监管任务的工作流程。所谓微观查找,就是认真研究工作流程上的各个节点,查找这一节点是否存在风险、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要一并研究。二是要从近几年本单位发生过的问题或案件去分析查找。通过分析问题或案件,查找有关工作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
查找风险点的过程,是干部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过程,首先是自我教育,正面教育。同时,也需要领导与同志之间的善意指导帮助。有些地方还对风险点划分等级,对此不作统一要求,大家可以借鉴。
(三) 提出防范对策。
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研究对策,提出办法。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接合,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启动决策程序,建立防范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注重建设。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正确充分履行法定职责的一项基础性反腐倡廉建设。要注意依靠和发动群众,以自我教育为主,依据实际情况查找风险点,但不搞人人过关。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务实操作。要紧紧依据各司局、各单位的法定职责任务,不互相攀比,不搞简单的数据统计。从总局各司局职责情况看,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比较突出的,要重点研究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风险。二是虽然没有行政审批项目,但主要承担市场监管任务的,就要研究在监管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廉政风险与监管风险虽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在许多情况下又是密切联系,相互交织的。三是虽然没有行政审批职能,也不承担市场监管任务,但以综合管理为主的司局,要考虑在管人、管钱、管理其他综合事务,或与工商系统、社会、企业等打交道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各直属单位与机关司局不同,总体上没有行政职能,但有相应的队伍管理权,有对外的交往,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总之,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研究问题。
三是坚持防范为主,注重实效。防范对策一定要有针对性,避免空泛,既要有适合面上的对策,更要有针对某个点的具体办法。
四是坚持立足自身,面向系统。各司局既要研究本司局的风险防范对策,又要面向全系统,对所负责的业务条线提出风险防范指导意见。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加强检查考核。在总局党组领导下,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司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希望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在3月中旬研究提出工作意见,送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之后再安排时间与大家深入研究。
衷心希望总局机关的同志们,首先是在座的各位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总局党组领导下,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化认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出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经验,为全系统全面推行提供示范和指导,为完善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