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做好雨雪冰冻次生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
甘肃省卫生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甘肃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8/02/20 |
颁布日期: |
2008/02/20 |
颁布机构: |
甘肃省卫生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甘肃省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8/02/20 |
颁布日期: |
2008/02/20 |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雨雪冰冻次生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为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切实加强应对次生灾害的卫生救援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加强雨雪冰冻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公告》(2008年第9号),特对近期卫生应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灾害应急工作责任
雨雪冰冻次生灾害有隐蔽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雨雪冰冻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各类公共卫生事件,扎实做好防范和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确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责任,将有关准备工作和应急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对卫生环境状况较差地区的整治力度,保障受灾群众的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要充分估计部分地区停电停水引发的垃圾堆积、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行后带来的环境污染。高度关注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止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大对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食源性疫病的防控力度,避免发生大的疫情。
二、完善预案、健全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本地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重点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及相关预案的制定、完善工作。预案要求部门职责明确,事件分级清楚,处置程序规范,保障措施到位,据有实际操作性。要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信息沟通、指挥决策、现场处置、善后处理等制度的建设。
三、快速、有效地组织实施灾害卫生应急响应
(一)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等的作用,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等各种途径,及时了解灾情、伤情、病情、疫情和经济损失等信息和相关卫生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做好伤、病人员的救治工作,要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组建灾害医疗救治应急队伍。灾害发生后,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要及时赶赴现场,救治伤、病人员,并向灾区人民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各类次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点对灾民临时集中居住点、水源及临时厕所等环境进行严格的消杀灭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人畜尸体,对可疑病患的排泄物、尸体等要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预防性免疫接种或预防性给药等措施。
(四)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对灾区饮用水、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灾区卫生部门要积极引导媒体,向公众宣传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病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消除公众恐慌心理,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组织并指导公众参与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甘肃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