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主城区清洁能源改造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机构: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10/13 |
颁布日期: |
2009/10/13 |
颁布机构: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重庆市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09/10/13 |
颁布日期: |
2009/10/13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主城区清洁能源改造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环〔2009〕272号)
主城有关区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2009〕143号)有关规定,现将主城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洁能源改造项目验收
(一)项目验收标准及要求
1.改用清洁燃油或生物质燃料的锅炉、窑炉,必须进行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锅炉监测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窑炉监测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96);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瓦斯气、电、太阳能的锅炉、窑炉、茶水炉、大灶免于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2.属压力容器锅炉的,应提供质监部门的质检报告。
3.限期改用清洁能源的业主单位必须在限期治理期限结束前关停燃煤设施。停用的燃煤设施必须实行停水、断电,本体拆除并以报废、转卖的方式妥善处置,防止恢复燃煤。
(二)项目的验收程序
1.燃煤锅炉、窑炉业主(单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并取得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免于监测的除外)和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后,应在限期治理期限结束前向所管辖的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项目总结、清洁能源改造技术方案、清洁能源改造及安装合同、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补助资金申请文件、财务决算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免于监测的除外)、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测证书等)。
2.大灶、茶水炉业主(单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后,将清洁能源改造合同、相关票据(复印件)及填写好的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报区环保局申请验收。
3.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的验收材料按每个业主(单位)项目装订成册;大灶、茶水炉验收材料应汇总成册。项目验收通过后,区环保部门将项目验收材料及时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4.对提交验收申请的业主(单位),区环保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形成检查验收意见,完善验收资料及相关手续后,全额拨付环保补助金。
二、清洁能源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验收
(一)各区完成年度清洁能源改造目标任务,区环保局组织对全部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完成验收后,由区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年度清洁能源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验收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验收申请报告、工作总结、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市环保局视项目完成实际情况,将委托中介机构抽查部分区或个别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计。
(二)市环保局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有关各区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附件:1.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
2.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3.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
___________区
业主单位 业主(法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燃煤设施名称、数量、型号、容量及改清类型等内容 名称 型号 容量(蒸吨) 数量(台) 削减煤量(吨) 改用清洁能源类型
锅 炉( ) 天然气( )
瓦斯气( )
液化气( )
太阳能( )
生物质( )
燃 油( )
其 他( )
窑 炉( )
茶水炉( )
大 灶( )
合计
工程总投资(万元) 环保补助
(万元) 完成时间
施工单位 安全质检报告编号或意见 环境监测报告书编号
业主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区环保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此表一式三份,市、区环保局及业主单位各一份。
2. 设施名称和改用清洁能源类型栏在()内注明“△”。
3. 环保补助和区环保局意见栏由区环保局填写。
附件2:
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_________区
清洁能源改造计划任务 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实际完成情况
燃煤设施类型 数量(台) 蒸吨数 计划建设管网 天然气指标(万m3) 改清洁能源类型(台) 蒸吨数 实际建设管网(米) 实际增加天然气指标(万m3) 污染物削减量(吨)
天然气 瓦斯气 液化气 电 太阳能 生物质及其他 SO2 烟尘
锅炉
窑炉
大灶
茶水炉
合计
备注:
审核: 制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主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
_________区
街道(镇)
名称 控制区(A、B、其他) 业主单位名称 燃煤设施数量(台) 蒸吨/小时/台 总蒸吨数 改清洁能源类型 削减燃煤(吨) 削减污染物量(吨)
窑炉 锅炉 茶水炉 大灶 天然气 瓦斯气 液化气 电 太阳能 生物质及其他
SO2 烟尘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