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
颁布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08/14 |
颁布日期: |
2013/08/14 |
颁布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节能与资源利用 |
生效日期: |
2013/08/14 |
颁布日期: |
2013/08/14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年第21号)
关于发布《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3〕279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将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4种产品列入《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特此发布。
国家认监委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