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南省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2009/03/12 颁布日期: 2009/03/12
颁布机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河南省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2009/03/12
颁布日期: 2009/03/12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局、机关服务中心:   按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委办公场所安全消防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委机关各处室局及机关服务中心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到,预防火灾是关系国家财产和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的大事,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安全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认真排查各种隐患,立足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消防意识,积极配合物业、安保、管理部门,对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勤清洁、勤检查、勤维护,加强设备、用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发现问题和情况要立即通知物业和保安部门及时处置,告知管理部门对问题设备及时检修或更换;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习惯,在外出和下班离开前,各办公室要关闭所有电灯、电脑(及附属设备)、空调、饮水(热水机)机等用电设备,既节约用电又可避免因其长期工作出现发热或短路等现象引发火灾险情;对容易引起火灾的香烟及用具也要严格管理,烟灰缸内要及时加水,丢弃的烟头必须彻底熄灭,防止因烟头复燃或引燃其他物品引起火灾。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消除各种火情因素,排除各种火灾隐患,杜绝意外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进行教育督促检查,促进消防安全工作开展   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消防安全部门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定期、不定期的会同投资大厦物业保安部门,对我委公共部位及各办公室进行安全消防检查,不断督促各办公室认真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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