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颁布机构: 江西省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西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6/01/06 颁布日期: 2006/01/06
颁布机构: 江西省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西省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6/01/06
颁布日期: 2006/01/06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6]1号 2006年1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我省湿地资源十分丰富,既有全国最大的淡水湖泊、国家重要湿地鄱阳湖,又有赣江、抚河、信江、饶河和修河五大江河及其支流形成的遍及全省的完整的水系,湿地面积达365.1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1.87%。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切实加强全省湿地的保护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好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湿地在生态建设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湿地保护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绝不能以破坏湿地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利益。要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增强保护湿地的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湿地保护既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又是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能。各级政府要从法规制度、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管理体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市、县(区)政府要成立湿地保护管理协调机构,统筹研究和解决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辖区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要坚持和逐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对湿地资源保护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湿地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团结协作做好相关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三、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对现有自然湿地资源的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要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凡列入国际重要湿地或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对违法开垦占用或改变湿地用途的,应责令立即停止,采取各种补救措施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并依法予以处罚。要依法做好湿地登记、确权、发证等基础工作,为湿地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要强化对自然湿地开发利用的管理,对涉及向自然湿地区域排污或改变湿地自然状态,以及建设项目占用自然湿地的,行政审批部门要会同同级湿地保护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严格审批。为切实加强对自然湿地保护的监管,省里将定期组织力量,对违法占用、开垦、填埋以及污染等破坏和威胁自然湿地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法查处破坏湿地环境和资源的重点案件。特别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各项规定,对破坏或威胁鄱阳湖湿地生态安全的违规采砂、盲目造林、私自筑坝围堤、酷渔滥捕、偷猎或毒杀候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   四、科学编制湿地保护规划   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和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学科、多产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省林业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全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和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省政府批准后,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各有关部门的鄱阳湖专业规划必须与鄱阳湖湿地保护规划相衔接,要充分体现湿地保护措施方面的具体内容。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为目标,以自然湿地保护为重点,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协调好与农业生产和水利、交通建设等各有关方面的关系。根据我省湿地资源的现状,提出明确的保护目标、保护任务、建设重点、恢复和监管措施等。各地也要抓紧编制本地区的湿地保护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湿地保护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湿地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在重要湿地设立定位监测站,并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研究,为我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五、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我省现有湿地类型和依托湿地生境的野生生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7处,保护面积仅有28.8万公顷,这与我省丰富的湿地资源极不相称。必须把扩大湿地保护面积作为当前我省湿地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快对生物多样性比较丰富的鄱阳湖区、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库及江河源头地区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对其中面积较大、物种较丰富的湿地,要抓紧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争取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不具备条件划建自然保护区的,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或划定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管理。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要协调解决湿地保护区的边界问题,明确湿地保护区内土地、水域、渔业等资源权属。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对湿地保护的投入。要通过保重点、创亮点、树示范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引导国外和社会各界共同投入我省湿地保护和建设。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