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2009-2011)

颁布机构: 珠海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珠海市 适用领域: 市容环境
生效日期: 2009/01/24 颁布日期: 2009/01/24
颁布机构: 珠海市政府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珠海市
适用领域: 市容环境
生效日期: 2009/01/24
颁布日期: 2009/01/24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 (珠府办〔2009〕6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2009~2011)》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 (2009~201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掀起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新一轮的高潮,全面提升城市绿量和生态质量,确保我市生态环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美化珠海,服务市民”为宗旨,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进一步夯实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基础、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建设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社会公平,既有魅力又有实力的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   二、总体目标   根据《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及《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的要求,通过3年的时间,调整全市绿地生态系统结构,突出山、海、城有机统一和滨海花园的城市特色,建成以森林、风景名胜区、湿地、海岛、各类公园、平原防护林网构成的绿地系统;建成以城市道路系统、防护林带、滨河绿带、区域组团隔离绿带等组成的绿色生态长廊;建成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融的城市景观,使珠海成为一个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山海相拥、陆岛相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滨海生态园林城市。并具体围绕以下三个国家级目标开展工作:   2009年,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2009年5月前)。   2010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011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三、工作原则   (一)规划先行,法制保障。   规划是前提和关键,要坚持规划先行,先谋而后动,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保障绿化工作科学发展。现我市已编制《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正在编制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规划、淇澳红树林湿地公园建设规划、珠海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其他规划将根据我市绿化工作实际陆续编制。同时,要加强绿化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绿,实现绿化规范管理。目前,我市绿化政策法规比较欠缺,应尽快研究制定绿线管理办法、修订《珠海市认建认养城市绿地管理暂行办法》、法定义务植树费征收管理办法、闲置空地绿化管理和奖励办法、个人自发绿化财政补助办法、捐助绿化减免税办法、财政绿化资金投入标准、政府部门绿化工作考核办法等政策法规。   (二)统筹城乡,全市一体。   统筹城乡绿化是推进城乡生态建设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创新发展思路,把城市园林艺术引入农村,统筹抓好城乡绿化,全面实现城乡绿化水平的整体提升。要坚持绿化工作“全市一盘棋”,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山上与山下、沿海与沿江、城市与乡村、东部与西部、陆地与海岛绿化的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建设、同步增长。   (三)抓住重点,突出特色。   我市绿化存在“草多树不够,绿多美不足,东西不平衡,林相太单一”的问题,今后工作要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目前,要加快实施“双十百绿”工程,通过抓重点带全面,迅速改变全市绿化面貌。要通过增绿添色,突出珠海山、海、城有机统一的生态特色,突出滨海花园的城市特色,突出滨江田园的乡村特色,形成珠海城市的鲜明个性和独特魅力。   (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督办职能。由政府制定绿化事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府各部门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注重和加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职能及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每年绿化投入占财政支出的一定比例。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热情,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城市绿化建设,把绿化变为全民、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人人动手建设美好家园。   四、工作思路   (一)建立相对合理的公园体系。   建立相对合理的城市公园体系,积极推进森林公园、综合性市政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广场和街头绿地建设。改造城市公园,形成“一园一花”、“四季有花”、“一园一主题”的特色,进一步实现其美化及游闲功能。   (二)建设绿色生态长廊,提升城市出入口绿化档次。   做好铁路轻轨、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体系及江河海边的配套绿化建设和改造工作,形成完整的绿色景观林带,形成完美的绿色生态廊道,形成完善的康体绿道,使居民能在绿色长廊中穿行城市。重点做好机场、港口、出入境关口等十大出入口绿化工作,美化门户,使人们一进入珠海,就能切身感受到一个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生态家园。   (三)开展增绿添色工作。   统筹考虑道路绿化,采取宜草植草,宜树种树,以树为主的城市绿化措施,逐步改造城市道路绿化,新路主种一树种,旧路补种特色树,形成“一路一树”、“一路一花”、“一路一景”的景观,让道路绿地因路而异,各具特色,形成珠海道路多样统一的道路景观。   (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严格保护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河湖、自然湿地、水源保护地等生态和景观的敏感区域。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加强生物物种、自然植物群落和生态群落的保护。引进培育适宜树种,推进优良园林绿化植物的育种工作,丰富植物物种多样性,形成全市生态免疫系统。   (五)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运动。   每年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3?12”植树节活动,大造全民植树的氛围;广泛开展机关、企业、个人认种认建认养等绿化活动;开展绿化进社区(厂区)活动;实施“双十百绿”工程。   (六)落实绿化工作分工负责制。   各区(含经济功能区)、各部门按照“各负其责,分片包干,有序推进,务实高效”的原则,组织绿化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近期重点工作   为保障全民绿化运动方案落到实处,近期重点工作拟实施“双十百绿”工程。   (一)建设十个森林公园。   2009年春节前后初步建成并开放凤凰山森林公园一期-白沙岭公园,以后逐步完成尖峰山森林公园、板樟山森林公园、黑白将军山森林公园、脑背山森林公园、石花山森林公园、黄杨山森林公园、拦浪山森林公园、孖髻山森林公园、赤花山森林公园的建设。   (二)新建和改造十个特色公园。   改造一批老公园,增种特色树种,形成“一园一花”、“四季有花”的公园特色。计划在以下公园种植特色树种:海滨公园-樱花、白莲洞公园-桃花、体育公园-玉兰树、海天公园-紫荆、勒杜鹃(市树市花)、炮台山公园-凤凰木树、唐家共乐园-榕树。另外,将改造斗门霞山公园,新建淇澳红树林湿地公园、斗门水松林湿地公园和在金湾新建一个公园。   (三)打造十条特色树种路。   重点改造情侣路,全面改造提升情侣路的景观,打造城市主轴,让情侣路成为珠海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在现有部分道路分车带加种特色乔木,突出道路绿化特色,提高道路可识别性,形成“一路一树”、“一路一花”、“一路一景”的绿化景观。计划在以下十条道路种植特色树种:情侣路-椰子树、凤凰路-凤凰木树、桂花路-桂花树、银桦路-银桦树、紫荆路-紫荆树、红山路-小叶榄仁树、迎宾北路-大王椰子树、珠海大道-木棉树、中兴路(斗门)-秋枫树、金海大道(三灶)-芒果树。   (四)改造十个社区绿地。   针对部分老社区绿化档次低的状况,通过绿化改造,提升社区绿化档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计划改造以下社区:香洲区四个、金湾区二个、斗门区三个、高新区一个。   (五)改造十个厂区绿地。   针对部分企业(厂区)绿化档次低、生产环境差的现状,通过绿化改造,提升企业(厂区)绿化档次,改善企业(厂区)的生产生活环境。由各区推荐、选择知名企业且厂区范围较大的单位进行绿化改造升级。   (六)建设十条绿化美化示范村。   落实省林业局“生态文明万村绿”工程和我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的要求,结合农村经济林、果林的建设,重点绿化美化十条村,力争建成全市生态文明示范村。计划是:香洲区二个、金湾区二个、斗门区四个、高新区一个、万山区一个。   (七)建设十个主题林。   开展政府机关单位积极参与认种树木活动,建设十个主题林:城建林、清风林、政法林、工商林、教育林、卫生林、领事林、巾帼林、青年林、少先林。   (八)培育十大苗木花卉龙头产业基地。   我市虽有近百家苗圃基地,但都规模小、档次低,尚未形成产业竞争力,甚至需向周边购买苗木花卉,因此,应制定扶持政策,计划重点培育十大苗木花卉龙头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形成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力,让这些花卉基地既可以为我市输送花卉,又成为我市绿化的新亮点。   (九)实施十处林份林相改造。   我市森林存在林份林相单一的问题,计划实施十处林份林相改造,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和环境保护功能,改善森林景观。十处林份林相地点和面积分别为:凤凰山727公顷、板障山585公顷、黑白将军山317公顷、拦浪山361公顷、孖髻山322公顷、东澳岛100公顷、黄杨山657公顷、尖峰山73公顷、赤花山169公顷、高栏岛200公顷。   (十)提升十个城市出入口绿化档次。   城市出入口面貌关系到珠海形象,要加大改造力度,提高绿化景观档次,给进入珠海的国内外游客留下美好印象。计划改造的出入口有:拱北口岸、横琴口岸、上冲检查站、下栅检查站、南门大桥检查站、太澳高速南屏出口、江珠高速鹤洲出口、广珠铁路珠海西站、珠海机场、九洲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合作。   调整充实市绿化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组织、落实全市绿化推进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加强配合,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完成绿化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绿化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实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期限,同时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成效。   (三)广开渠道,筹集资金。   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建立以市财政为主、区财政为辅、社会捐助和市民认种为补充的资金筹集渠道。2009年市财政安排2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逐年递增。各级财政要相应安排绿化资金,并列入预算。每年城市绿化建设的投入不得低于当年城市建设总投资的5%;城市绿化的维护资金,不得低于当前城市建设维护费的15%;市本级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占市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少于1%。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修订《珠海市认建认捐认养城市绿地管理办法》,制定市民依法缴纳法定义务植树费征收办法,做好认捐认养和义务植树费征收工作。   (四)强化考核,务求实效。   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把绿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将建设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各级人大、纪委、监察局应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级政府、部门绿化经费投入进行监督,对各有关部门的绿化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抽查,全面掌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阶段性考核,对在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拖拉敷衍、未如期完成任务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导向的力度,大力营造“护绿光荣、毁绿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各种形式,加强提高绿化水平、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意义和要求的宣传,提高全市人民植绿、护绿、爱绿意识和积极参与生态绿化建设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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