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颁布机构: |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广州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0/05/24 | 颁布日期: | 2010/05/24 | 
            
          
         
        
          
            
              
                | 颁布机构: |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广州市 |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0/05/24 | 
              
              	| 颁布日期: | 2010/05/24 |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穗建质[2010]636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各建设(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安办[2010]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对照检查各在建工地,制订应急预案情况,并进行统计汇总,采取信息化管理。
  二、检查工地现场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应急预案细节。
  三、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开展演练周活动。
  四、各单位在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月结束后将贯彻落实情况一并报送我委(质量安全处)。
  (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
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