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西安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4/07 颁布日期: 2010/04/07
颁布机构: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西安市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4/07
颁布日期: 2010/04/07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0年4月7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研究加强我市校园安全管理有关问题》,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给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秩序,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市局决定从4月7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工商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立即开展学校及周边经营户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认识归类梳理,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真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把小问题酿成大事端。各分县局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对待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成立相应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局长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同力合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治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一)加强校园周边从事录像厅、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的监管,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影响教学和师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   (二)加强校园周边市场、商店、摊位(点)等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查处无照经营、掺杂使假、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对校园周边销售教材、辅导材料、教学器材、学习用具的经营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打击盗版教材和假冒伪劣教学器材、学习用具。   (四)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销售封建迷信、暴力、反动、黄色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构建“打、防、控、管”长效机制为基础,在基层建立由工商、公安、城管执法、街道办、和村“两委会”参加的“五位一体”的打击传销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非法传销活动。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市场巡查,对所属辖区校园周边环境心中有数,对一些反复出现的问题,要经常抓,反复抓。对制假售假、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非法经营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二)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对反映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的热点问题、违法行为,及时受理,限时办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整治期间,各分县局及时把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和报道,对不法分子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也引起全社会对此项工作的重视。   (四)5月1日前请各分、县局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局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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