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公布西安市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颁布机构: |
西安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西安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1999/12/13 |
颁布日期: |
1999/12/13 |
颁布机构: |
西安市政府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西安市 |
适用领域: |
水(海洋)生态环境 |
生效日期: |
1999/12/13 |
颁布日期: |
1999/12/13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安市城市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通知
(市政发[1999]186号 1999年12月13日)
“西安市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已经第48次市长办公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请组织实施。
加强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与管理,是保证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批准的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进行清理整顿,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坚决纠正。市公用事业及城市供水部门,要采取逐步实施的办法,完成5个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扩征土地及一、二级保护区和监控区设界的问题。
有关“西安市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技术问题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西安市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
西安市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地共有5处,它们分别是:灞、浐水源地(二水厂);沣、皂水源地(三水厂);渭滨水源地(四水厂);西北郊水源地(五水厂);东北郊段村水源地(六水厂)。其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灞、浐水源地(二水厂)
一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内。其中灞西水源地11#、12#、13#井半径为50米的范围内。
二级保护区:
灞西水源地:
向河侧以灞河为界,长2700米。
背河侧由边沿井向外延伸350米,以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灞东水源地:
向河侧以灞河为界,长2100米。
背河侧由边沿井向外延伸320米,以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浐河十里铺水源地:
向河侧以浐河为界,长160米。
背河侧由边沿井向外延伸160米,以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浐河田家湾水源地:
向河侧以浐河为界,长1100米。
背河侧由边沿井向外延伸160米,以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监控区:
向河侧不设监控区。
背河侧由二级保护区外边界向外延伸100米,用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二、沣、皂水源地(三水厂)
一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范围内。
二级保护区:
沣河水源地:
向河侧以沣河为界,长4000米。
背河侧由边沿井向外延伸550米,用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皂河水源地:
由边沿井向外延伸200米,以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监控区:
沣河水源地:
向河侧不设监控区。
背河侧由二级保护区外边界向外延伸100米,用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注:皂河水源地不设监控区。
三、渭滨水源地(四水厂)
一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55米的范围内。
二级保护区:
向河侧以渭河为界,长2200米。
背河侧由边沿井向外延伸440米,用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监控区:
向河侧不设监控区。
背河侧由二级保护区外边界向外延伸100米,用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四、西北郊水源地(五水厂)
一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40米的范围内。其中8#、12#、15#、21#、24#、27#、29#、34#、39#、43#井半径为30米的范围内。
二级保护区:
向河侧以沣河、渭河为界,长2500米。
背河侧以边沿井向外延伸540米,以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监控区:
向河侧不设监控区。
背河侧由二级保护区外边界向外延伸100米,用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五、东北郊段村水源地(六水厂)
一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范围内。
二级保护区:
向河侧以灞河为界,长600米。
背河侧由边沿井向外延伸280米,以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
监控区:
向河侧不设监控区。
背河侧由二级保护区外边界向外延伸100米,用平滑曲线连结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