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加强成品油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安徽省物价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08/03/21 颁布日期: 2008/03/21
颁布机构: 安徽省物价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安徽省
适用领域: 节能与资源利用
生效日期: 2008/03/21
颁布日期: 2008/03/2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皖价电〔2008〕20号) 各市物价局,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   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涨,我省部分地区柴油供应又出现偏紧迹象。为及时掌握各地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稳定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应急监测工作,从2008年3月21日起,请每日提供如下情况:   一、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提供每日汽油、柴油和液化气市场库存、销售数量和价格情况。   二、各市物价局要密切关注当地成品油、液化气市场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上报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包括有无限量供应、断档、排队加油和违反价格政策等现象。   三、加强价格管理、保障市场供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请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上述有关情况报送我局价格监测中心。同时,请接到本通知后,将从事此项监测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姓名、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报送我局监测中心。联系人:吴明民,联系电话(传真):0551-2652606,电子邮箱:wmm6878@163.com。 安徽省物价局 200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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