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10/05/20 |
颁布日期: |
2010/05/20 |
颁布机构: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生效日期: |
2010/05/20 |
颁布日期: |
2010/05/20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考核验收工作,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厅质监局联系。
(联系人:徐红,电话:0571-83789612)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考核验收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省交通运输厅为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的主管部门;厅质监局为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的行业指导部门;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工作;各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参与考核验收工作。
第三条 考核程序
(一)各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本指导意见,对照《浙江省县(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标准》(附件1)进行自我考评。自评合格后,提交《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评分表》(附件2)、《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申请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经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意后报市交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
(二)各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考核申请,制定考核验收计划,并发出考核验收通知。
(三)各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浙江省县(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标准》,会同厅质监局对提交考核申请的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由省交通运输厅颁发《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合格证》。
第四条 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机构设置
1、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为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指导。
2、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内设机构应设置合理、分工明确,主要内设机构应包括综合办公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等。
3、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满足监督管理工作需求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现场常规检测设备等。
(二)人员设置
1、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岗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70%。在岗人员应通过相关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培训或学习,本职工作任务明确。
2、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熟练掌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年度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详细计划安排。
3、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有从事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三)制度建设
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四)工作要求
1、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
2、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3、受监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各有关单位对单位工作的评价。
第五条 考核评分
(一)考核标准见附件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暂定合格两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得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暂定合格。
(二)考核评分时,每一分项的扣分总和不能超过该分项的最高分。
(三)对于考核暂定合格的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六个月内自检自评达到合格标准后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颁发合格证。
附件:
1、浙江省县(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标准
2、浙江省县(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评分表
3、浙江省县(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验收申请报告
附件1
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考核验收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验收标准 检查内容
机构设置
(25分) 1、机构相对独立
(9分) 1、机构与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科研单位合署的扣9分;2、与工程管理部门合署、不具独立法人扣5分。 检查机构设置情况。
2、内设机构分工合理,机构职能齐全(9分) 1、内部分工不明确的扣5分;2、无工程质量监督职能扣9分;3、无安全监督职能扣3分;4、其他职能每缺少一项扣1分。
3、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工作条件(7分) 1、办公场所不少于60平方米,每少10平方米扣2分;2、无现场常规检测设备的扣3分;3、无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备,每缺一项扣2分。 实地检查。
人员设置
(35分) 1、人员到位,专业结构合理(9分) 1、人员少于6人的,每少一人扣2分;2、技术人员不达到70%的,每少一人扣3分。 检查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对口,具有任职资格和监督工作经历(9分) 1、非直接从事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每一人扣3分;2、不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每一人扣3分;3、无一年以上监督工作经历的,每一人扣2分。
3、在岗人员通过相关业务和行政执法培训,对本职工作任务明确(7分) 1、未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扣2分;2、未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扣2分;3、全员10%以上人员对本职工作不明确或不清楚扣3分。 与机构负责人座谈,与职能部门人员座谈,查看记录。
4、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任职资格,对质量安全工作理解正确,对年度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详细计划安排(10分) 1、主要负责人不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扣4分;2、对质监安全工作文件理解不确切或不正确扣1-3分;3、对年度质量安全工作无计划或计划不详扣1-3分。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内容
制度建设
(20分) 1、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⑵岗位职责⑶监督人员守则⑷监督手册及使用⑸技术资料存档制度⑹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⑻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制度(10分) 1、每少一项制度扣2分;
2、制度未正常执行,每一项扣1分。 检查各项制度的建立情况,并抽问部分人员了解各项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
2、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10分) 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每一项扣3分。 与机构负责人座谈,与职能部门人员座谈,查看记录。
工作要求
(20分) 1、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6分) 覆盖率低于100%,每少5%扣1分。 检查监督计划书,核实当年交通建设年计划完成情况。
2、受监工程合格率达100%(5分) 每有一项工程(整体工程)不合格扣2分。 检查监督计划书,核实工程质量等级评定鉴定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3、受监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分) 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扣5分。 核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有关单位对单位工作的评价(4分) 1、反映良好得4分;2、反映不佳或意见不一扣1-4分。 与有关单位座谈,听取反映。
附件2
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考核验收评分表
申请考核单位: 自评时间:
考核时间:
序号 考核项目 满分 自评 考核得分
一 机构设置
(25分) 1、机构相对独立 9
2、内设机构分工合理,机构职能齐全 9
3、有满足工作需求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7
二 人员设置
(35分) 1、人员到位,专业结构合理 9
2、专业技术人员为直接从事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任职资格和监督工作经历 9
3、在岗人员应通过相关业务培训,对本职工作任务明确 7
4、主要负责人对质监工作有正确理解,对年度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详细计划安排 6
5、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任职资格 4
序号 考核项目 满分 自评 考核得分
三 制度建设
(20分) 1、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0
2、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10
四 工作要求
(20分) 1、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 6
2、受监工程合格率达100% 5
3、受监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
4、各有关单位对单位工作的评价 4
合计 100
附件3
浙江省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考核验收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
填写日期:
说 明
1、本报告中,“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组织机构框图”应反映出机构的各项职能(或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布情况。
2、填写时,若任何一项内容超过了规定的格式,可增页补充。
3、本报告应附有关材料(包括:成立机构的文件、年度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书、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岗位培训情况的材料等)。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及邮编
建机构时间 行政级别
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人员编制 实有职工数
/专职人数
技术人员数 技术人员
所占比例
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人数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局)组织机构框图:
职
工
概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或职务 现在从事工作 从事质监工作年限 考核情况(由部门填写)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一 览 表
序号 设 备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主要性能及功能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列明名称)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是否独立;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无隶属与经济关系(挂靠应注明靠单位及程度)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年度计划完成监督工程量(以投资为单位)
监督覆盖率(以本地区交通建设年计划完成投资为底数)
当年受监工程项目中,有无出现不合格(注明合格与不合格项目数)
当年受监工程中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机构内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岗位培训情况(注明培训名称、受训人次数、普及程度)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目标及分解框图(横向分解到职能部门,要求层层明确)。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简况:
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自我考评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厅质监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交通运输厅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