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开展机械、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 颁布机构: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 生效日期: | 2010/11/10 | 颁布日期: | 2010/11/10 | 
            
          
         
        
          
            
              
                | 颁布机构: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浙江省 | 
              
              	| 适用领域: | 执法监督与事故处理 | 
              
                | 生效日期: | 2010/11/10 | 
              
              	| 颁布日期: | 2010/11/10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机械、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浙安监管综〔2010〕214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完成《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0〕63号)的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各地贯彻落实综合安全监管及企业开展隐患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船舶修造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10〕17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10〕15号)情况;开展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情况;
  (二)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
  二、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成员由省安监局、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人,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有关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一组
  组长:省安监局
  成员:杨剑(省交投集团安全管理部经理13858097120)、王治华(中国移动浙江公司安全保卫部副主任)、市局综合处负责人1名。
  所检查市:宁波、舟山
  第二组
  组长:省安监局
  成员:史国娣(省旅游集团安全管理部部长13858017891)、黄伟强(省建设集团技术工程部副经理13957171004)、市局综合处负责人1名。
  所检查市:台州、金华
  第三组
  组长:省安监局
  成员:陈小富(省电力公司安监部副主任13958082620)、李小方(省物产集团公司风险管控中心副主任13857191399)、市局综合处负责人1名。
  所检查市:嘉兴、湖州
  第四组
  组长:省安监局
  成员:傅广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安全经理18605718005)、孙永潮(省商业集团资产业务部副部长13958043868)、市局综合处负责人1名。
  所检查市:杭州、绍兴
  三、检查时间安排
  11月17日至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对照检查内容第一款的要求,对今年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未抽到的市,请于11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安监局综合处);
  (二)每个组检查2个市,市局综合处负责人分别参加对方市的检查;
  (三)每个市抽查2-3家左右企业。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