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做好迎汛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的通知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07/01/01 | 颁布日期: | 2007/01/01 |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 适用领域: | 应急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07/01/01 | 
              
              	| 颁布日期: | 2007/01/01 |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迎汛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的通知
(京政汛[200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做好奥运决战之年的迎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度汛隐患,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政府和各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高度重视迎汛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要以确保奥运安全度汛为标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统筹安排,分级分部门组织落实,要按照倒排期,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力争消除在汛前。
  二、一线排查、突出重点
  各区县政府和各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针对近年出现的问题和隐患,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部位要全面检查。检查重点部位:
  (一)城市道路排水设施
  1、奥运场馆周边区域的道路排水设施。
  2、二、三、四、五环主辅路及绿化隔离带易积滞水区。
  3、排水管网、立交桥泵站。
  (二)重点水利防洪设施
  1、小型水库、塘坝、蓄滞洪区、城市河湖、区管河道、排洪沟。
  2、机闸、橡胶坝,机电设施。
  (三)危旧平房区及低洼易涝居民区
  (四)地下设施
  地铁、地下人防工事、地下市政设施、公共及居民地下设施、在建工程的地下基础工程等。
  (五)山区
  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及受威胁的下游村、镇和居住区等。
  三、检查内容
  工程方面:工程运行状况,现状防御标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永久规划措施和临时度汛工程措施。
  非工程方面:责任制、预案、队伍、物资、避险措施、通讯设施、监测预警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对查出的防汛安全隐患,已明确列入工程改造计划的,要制定每月进度计划,在确保汛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按期完成;未列入工程计划的,要立即落实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新出现的安全隐患,列入台帐,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主责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完善台帐,完善机制
  1、建立完善隐患信息报告通报制度。
  各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掌控隐患的详细情况,主责单位负责汇总隐患信息、建立台帐、制定隐患消除倒排进度,并逐级上报备案。
  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隐患汇总信息定期通报,对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处置不及时、抢险措施不力出现迎汛安全责任事故问题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完善度汛隐患月查月报动态管理制度。
  设定专人负责迎汛重点部位隐患台帐的分类汇总和动态管理,建立集中排查、定期检查、雨后核查工作制度,未知隐患,发现一处,备案一处,处理一处。
  每月末完成本月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的汇总上报。
  按照以上要求,各单位务必抓紧做好所辖迎汛安全隐患的排查、汇总、措施落实、整改消除等各项工作,请于4月20日前将排查工作文字报告、附表和月查月报动态管理专人请区长各水务局局长签字,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发至kejk@bjwater.gov.cn;或ftp://202.203.204.3-局属单位-防汛办-科技科-苏泓菲文件夹。并从四月份开始实施隐患月查月报动态管理制度。
  联系人:林燕华 程 群
  电 话:68556134 68556129 68556124(传真)
  邮 箱:kejk@bjwater.gov.cn
  附件:1. 严重积滞水点隐患排查统计表
  单位(盖章):          统计负责人:          日期:
┌──┬──────┬─────┬──────┬──────────┬────┬────┐
│类 │2004年以来出│积水主要原│造成主要影响│措施落实情况(处数)│每处责任│ 备注 │
│ 别 │   现   │  因  │      ├───┬───┬──┤单位、责│(存在主│
│  │严重积滞水处│     │      │ 工程 │临时设│抢险│任人是否│要问题和│
│  │   数   │     │      │   │ 泵 │  │ 落实 │ 建议) │
├──┼──────┼─────┼──────┼───┼───┼──┼────┼────┤
│城市│      │     │      │   │   │  │    │    │
│道路│      │     │      │   │   │  │    │    │
│积水│      │     │      │   │   │  │    │    │
├──┼──────┼─────┼──────┼───┼───┼──┼────┼────┤
│郊区│      │     │      │   │   │  │    │    │
│公路│      │     │      │   │   │  │    │    │
│积水│      │     │      │   │   │  │    │    │
├──┼──────┼─────┼──────┼───┼───┼──┼────┼────┤
│区管│      │     │      │   │   │  │    │    │
│道路│      │     │      │   │   │  │    │    │
│积水│      │     │      │   │   │  │    │    │
├──┼──────┼─────┼──────┼───┼───┼──┼────┼────┤
│未验│      │     │      │   │   │  │    │    │
│收移│      │     │      │   │   │  │    │    │
│交的│      │     │      │   │   │  │    │    │
│建设│      │     │      │   │   │  │    │    │
│道路│      │     │      │   │   │  │    │    │
│积水│      │     │      │   │   │  │    │    │
├──┼──────┼─────┼──────┼───┼───┼──┼────┼────┤
│小区│      │     │      │   │   │  │    │    │
│院落│      │     │      │   │   │  │    │    │
│积水│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说明:严重积滞水是指积水深度30厘米以上,积水时间1小时以上,积水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对城市运转、人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2. 危旧平房区排查处理统计表
  单位(盖章):          统计负责人:          日期:
┌────┬────┬───┬───┬───┬────┬────┬────┬───────┐
│ 类 别 │所在街道│ 面积 │涉及户│涉及人│检查户数│存在主要│保障措施│与去年相比减少│
│    │ 办事处 │(平方│数(个│ 口 │ (个) │ 问题 │    │(或增加)的面│
│    │    │ 米) │ ) │(人)│    │    │    │   积   │
├────┼────┼───┼───┼───┼────┼────┼────┼───────┤
│直管公房│    │   │   │   │    │    │    │       │
├────┼────┼───┼───┼───┼────┼────┼────┼───────┤
│单位自管│    │   │   │   │    │    │    │       │
│  房  │    │   │   │   │    │    │    │       │
├────┼────┼───┼───┼───┼────┼────┼────┼───────┤
│ 私房 │    │   │   │   │    │    │    │       │
├────┼────┼───┼───┼───┼────┼────┼────┼───────┤
│ 棚户房 │    │   │   │   │    │    │    │       │
├────┼────┼───┼───┼───┼────┼────┼────┼───────┤
│ 其它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3. 山区险村险户排查处理统计表
  单位(盖章):          统计负责人:     日期:
┌─┬───┬───┬───┬───┬───┬────┬────┬────┬────┬──┐
│序│类 别 │ 面积 │涉及乡│涉及行│涉及户│涉及人口│检查险村│存在主要│整改措施│完成│
│号│   │(平方│ 镇 │政村(│数(个│ (人) │ 数量 │ 问题 │    │时间│
│ │   │公里)│(个)│ 个) │ ) │    │ (个) │    │    │  │
├─┼───┼───┼───┼───┼───┼────┼────┼────┼────┼──┤
│1 │泥石流│   │   │   │   │    │    │    │    │  │
│ │易发区│   │   │   │   │    │    │    │    │  │
├─┼───┼───┼───┼───┼───┼────┼────┼────┼────┼──┤
│2 │采空区│   │   │   │   │    │    │    │    │  │
├─┼───┼───┼───┼───┼───┼────┼────┼────┼────┼──┤
│3 │采矿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说明:山区险村险户包括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和采矿区。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