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7/06/14 |
颁布日期: |
2007/06/14 |
颁布机构: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北京市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7/06/14 |
颁布日期: |
2007/06/14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的通知
(京安监发[2007]96号)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属企业集团(控股)公司: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04]2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国资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了《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标准化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企业在开展安全企业标准化活动中,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标准化指南》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做好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对于在生产作业场所、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关键部位或环节、生产作业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每年各企业要向所在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情况和自评结果。
二、申办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应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对于申办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的,必须通过明确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机构的复评,并提交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复评机构在收到企业的复评申请后,应按照国家或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评办法、考评标准进行复评,并及时向企业提交复评报告;对通过复评的,应将复评报告及复评汇总表分别报送市、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国家安监总局批准的在北京地区注册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和国家安监总局指定的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机构可承担北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复评工作,对通过复评的企业颁发“北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
市属企业集团(控股)公司可结合实际,成立本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机构,对所属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进行复评,对通过复评的企业颁发“北京市××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名单。
三、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限终止前,再次通过复评单位复评合格的,重新核发证书。在三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累计死亡3人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成复评机构撤销其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称号。
四、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属企业集团(控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检查、督促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方便条件。
五、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属企业集团(控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监督一处。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和非煤矿山
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试行)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概念及其内涵
安全质量标准化,又称为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是指企业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企业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以往质量标准化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它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行为标准化、生产条件标准化和作业环境标准化,以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在履行各自职责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对企业而言,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就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从基础管理工作入手,通过制订各工种的操作规程、运行程序和各组织机构的职责等工作标准,将企业中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安全生产体系,从而达到既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同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职业危害等因素,按照国家、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消除其各种隐患,从而使不安全状态(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动作)得到有效控制,真正落实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表现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具有强制性,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为企业自愿行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以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内容为核心,是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在实施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和运行控制方面的细化,从而使体系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对于没有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企业,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安全体系认证的要求,通过文件化和三级监控机制的实施,完成建立体系的工作;对已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对体系运行效果的验证,使文件化的体系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中得到有效运行。因此,无论是建立还是没有建立体系的企业,都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决定》要求:“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04]24号)提出了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若干意见》要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餐饮、娱乐等行业(领域)监管(管理)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细化生产经营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2004年内,完成本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迫切需要的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的制定工作。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意义
(一)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需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积极开展和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落实的重要途径。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原有一些政府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被撤销,政府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被弱化;同时,由于企业经营范围和形式日趋多元化、用工制度复杂化,特别是一些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使用,原来的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或标准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因此,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明确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内容十分必要。
(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需要
相对高危行业而言,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但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如2006年,本市工业企业发生生产事故23起、死亡24人。分析事故原因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从业人员操作技能不强,安全自保意识弱, “三违”现象严重。因此,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需要。
(三)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
目前,不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处于“安技部门管安全”、“安全员管安全”的状态,除了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外,其它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或根本没有,导致执行力不够。因此,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明确企业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是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
(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的需要
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不仅有利于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也利于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强化日常监管,有效履行政府安全监管职责。
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原则和方法
(一)原则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应遵循三个原则,即系统化原则、安全性原则和可靠性原则。
1、系统化原则:即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从人(管理者和操作者)、机(设备设施)、物(物品物料)、法(法规制度)、环(作业环境)等方面,对影响职业安全和健康的各个因素进行评价、调整和循环改进,使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而系统化管理就是依据管理学的原理,建立一个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包括计划、执行、检查、改进的循环过程。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重要目的,就是使企业改变“安技科管安全”、“安全员管安全”的单一管理模式,以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就事论事工作方法,从而建立“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系统化管理。
2、安全性原则:是指企业的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等物件,都应达到“本质安全状态”,即各类物质应能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和完善有效的防护装置,在发生机电故障或人为失误时,仍能保证操作者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
通过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和资料,对现存的设备设施、工具、物料的安全技术状态进行评价;运用消除、预防、减弱、隔离、封闭、联锁、添设薄弱环节、加强、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布局、用自动代替手工等方法,对有缺陷的设备设施、工具、物料进行整改;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水平,使其逐步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3、可靠性原则:就是要求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时,做到可知、可信、可靠,动态与静态考评相结合。
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情况,应根据相关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现场查验,才能得出是否可靠的结论;对设备设施的考评,除了进行静态验证外,还必须观察其运转状态,才能评判其是否符合可靠的要求。
(二)方法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认真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相关标准和考核办法,制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2、参照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办法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
3、明确工作机构或人员负责本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企业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的工作职责,以文件形式发至各车间、班组,并监督检查各阶段工作进展、完成情况。
4、组织本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小组、有关部门和车间的具体负责人员学习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办法和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培训和指导。
5、开展调查摸底和工作自评。按照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办法和标准及相关的评分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管理等各方面进行检查和摸底,并按要求进行打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出基本判断。
6、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订专门的整改方案,明确隐患整改负责人和整改完成时间。为提高工作质量,企业可邀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指导。整改完毕后,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负责机构组织验收。
7、企业经过整改和验收,待自评总分基本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标准后,可以向有关评审机构提出评级申请。
8、对于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的非机械制造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或本企业的特点,对特有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工作场所制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规范的企业标准,按企业标准开展工作。
(三)《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要内容》说明
《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要内容》共分八个部分,76个项目、1198条标准,满分为1000分。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意识与行为;易燃易爆;工业电气;通用机械;专用机械;作业环境;职业健康。
其中“安全管理”部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规划与年度计划、机构与人员、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管理、“三同时”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相关方管理、危险源管理、职业安全健康档案、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应用等12个项目、144条标准,满分为130分。
“安全意识与行为”部分,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职业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急救援等7个项目、81条标准,满分70分
“易燃易爆”部分,包括工业气瓶、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液化气站、压力容器、锅炉与辅机、空压机、工业管道、木料加工场所、涂装作业场所等10个项目、215条标准,满分200分。
“工业电气”部分,包括变配电系统、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电气线路、动力照明箱、电网接地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9个项目、166条标准,满分200分。
“通用机械”部分,包括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机械化生产线、输送机械、电梯、风动工具、炊事机械等7个项目、175条标准,满分100分。
“专用机械”部分,包括金属切削机床、冲压剪机械、木工机械、注塑机械、锻造机械、铸造机械、铸造熔炼炉、炼铁机械、炼钢机械、轧钢机械、烧结设备、工业炉窑、酸碱油槽等13个项目、205条标准,满分100分。
“作业环境”部分,包括厂房建筑、厂区环境、仓库作业环境、生产场地采光、车间通道、生产设备布局、物料码放、生产区域地面状况、高空作业梯台等9个项目、142条标准,满分130分。
“职业健康”部分,包括有毒有害作业点达标率、有毒有害作业点治理率、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合格率、极度危害毒物作业人员比例、高度危害粉尘作业人员比例、高温作业人员比例、重度劳动强度作业人员比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率、特种作业人机匹配等9个项目、70条标准,满分70分。
(四)在自评中应注意的问题
1、《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主要工作内容》的各项内容有其适用范围,应注意认真把握。
如“工业管道”一项的适用范围是“介质为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业管道”,热力管道、自来水管道不在此考评范围,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锅炉与辅机”的适用范围是“承受压力、以水为介质的产生蒸汽的固定式锅炉”,不包括常压热水炉或高温油炉。
2、所有的厂房建筑、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必须100%评价,不得采取抽样进行,做到全面普查、不留死角。
3、一些未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但属于考评范围的项目,必须按标准要求纳入考评范围。如风动工具、炊事机械等设备,由于不属于固定资产,往往处于车间自己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的状态,这些常常是发生事故的危险设备。企业应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对这类设备应进行统计、标号、建立管理台帐,纳入企业安全管理的范畴。
4、管理台帐要与现场使用情况一致,一些报废的、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如果台帐上没有登录,应及时封存、办理报废或封存手续;现场临时存放的报废、闲置设备应截断电源,及时清理出现场。
5、注意参考标准的内容,正确把握各项考评标准的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标准都有详细阐述,在实际考评中应参考解析内容进行考评。
如“工业梯台(平台、走台)”一项,规定“平台强度不小于200公斤/平方米”。再比如标准中要求“地面平整,无绊脚物”,应按照“地面高低差不得高于5厘米,绊脚物是指高于2厘米的非浮物”的要求进行判断。
五、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1、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考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线,按照系统管理原则,综合考评制度的合法、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基础管理考评必须将各考评项目有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
2、在正常生产状况下,企业厂区内的所有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以及涉及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有关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均应列为考评对象。
(二) 考评方法
1、考评时,按《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主要工作内容》进行逐项考评,以现场查证、资料核对和检查考核的方法进行。
2、自评时,对企业的所有单位和全部设施、作业环境要100%进行评价。
3、复评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的原则为: 综合管理考评内容中,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数量的10%;设备设施的考评,根据设备设施的拥有量(H),按下列比例抽样(包含在用、试运行、租赁等设备设施):
a.H≤10时,抽100%;
b.10<H≤100时,抽10台;
c.100<H≤500时,抽10%;
d.500<H≤1000时,抽50台;
e.H>1000时,抽5%。
(三) 计分方法:
1、根据企业自身拥有的设备设施情况,除了空项以外的其它项目,都要根据各项标准的评分方法计算实得分。
2、所有扣分只扣除该条款或项目的分值,将其应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否决条款:如果一个项目的实得分低于该项目应得分的80%(即得分率小于80%),则该项目实得分应为零。
4、管理类项目、单一场所、单台(套)设备设施,按标准检查表计算该项目实得分;对于多个场所、多台(套)设备设施,先分别按标准检查表计算每个场所或每台(套)设备设施的实得分,再用算术平均法计算该项目的实得分。
5、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各项目实得分之和/应考核项目总分之和]×1000
北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总分不得低于800分。
(四)复评机构
在北京地区注册的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甲级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复评机构为北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复评机构,可以对申请复评的企业进行复评。通过复评的企业命名为“北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
市属企业集团(控股)公司可以依托行业优势,成立本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机构,对申请复评的企业进行复评。通过复评的企业命名为“北京市××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
各复评机构在开始复评工作前,要按照《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主要工作内容》的相关要求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导则,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复评的申请和和确认
1、申请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的企业,在向复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时,应提交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
2、复评机构收到企业的复评申请后,应按照《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复评。复评完成后,应及时向企业提交复评报告。
3、复评机构要及时将通过复评企业的复评报告及相关资料分别报送市、所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通过复评的企业,由复评机构颁发安全质量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证书加盖评价机构印章。证书和牌匾式样由市安监局确定。
5、市、区安监部门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名单。
(六) 有效期限
北京市(或北京市××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命名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限终止前,通过复评单位复评合格的,重新核发证书。在三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累计死亡3人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成其复评机构撤销其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称号。
六、市级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
市级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的考评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执行。
七、全国及本市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一)全国总体情况
到2006年12月底,全国已有上海、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山西、湖北、浙江、福建、广西、广东、四川、江西、湖南、安徽、甘肃和河南等17个省市的110家企业完成了创建国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的考评工作,涉及机械、汽车、铁路、化工、冶金等行业,主要企业有哈尔滨锅炉厂、上海电机厂、上海锅炉厂、武汉锅炉厂、四川东方电机股份公司、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北车集团二七机车车辆厂、江苏造币厂、湖北三环集团十堰车身有限公司、江铃陆丰汽车制造厂、沈阳金杯汽车制造厂、长春客车厂等。
此外,无锡柴油机厂、太原重型机械厂、重庆机床厂、瓦房店轴承厂等29家企业正在启动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
(二)本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情况
200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本市积极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工业企业方面,一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推动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是组织制定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和企业安全用电四个安全管理导师则,全面推动工业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三是以市属国有企业为龙头,引领和带动区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的共同努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已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怀柔汽车厂(现为欧马可工厂)、北汽福田欧曼重型汽车制造厂、中国北车集团二七机车厂、中国北车集团南口机车厂通过了国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并获得批准;北汽车福田环保动力公司风景工厂、中国南车集团二七机车厂通过中介机构组织的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待国家安监总局核准。京城机电、金隅、电子等行业的20多家企业也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完善制度,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管理。
(三)北汽福田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情况
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占地面积83.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8亿多元,拥有员工3451名。有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完整的四大工艺,具备先进的检测线和车架生产车间。现已形成了年产中、重型卡车10万辆的生产能力,成为亚洲最大的重型卡车生产厂。2005年11月,取得国家机械制造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称号。其具体做法是:
一是制定了《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总体方案与实施计划》,成立了由厂长任组长、主管安全的厂长任副组长、厂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各部部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同时,组建了以主管厂长为主任的“创建”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根据75项考评内容,划分了基础管理、热工燃爆、电气、机械、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五个专业评价小组,全厂全面开展内审工作。
三是吃透标准、组织自评。邀请专家对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及内审员进行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容培训。在整改期间,又多次找专家咨询、请教,使内审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掌握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
在专家的指导下,按准备、培训、整改、预评价、达标、复评价六个阶段开展工作,先后组织了四次自评,且在预评价中一次就超过了二级企业的标准,为一级企业复评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改。对查出的不符合标准的468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保证了设备设施安全运转、改善了作业环境,有效地保证了安全生产。
二是职工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了,违章行为减少了,安全事故降低了。
三是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企业在设备、设施、交通物流等各方面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员工的人身安全得到了保证,同时也收到了较好的效益,实现了职工满意、企业受益。
(四)部分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前后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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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名 │ 年份 │ 工伤人数 │ 伤残程度 │ 直接经济损失 │ 备注 │
│ │ │ │ │ (万元) │ │
├───┼─────┼─────┼──────────┼────────┼──────┤
│企业一│ 2003 │ 8 │ 重伤1人轻伤6人 │ 62.8│04年阀门重伤│
│ │ │ │ │ │4人的损失由 │
│ ├─────┼─────┼──────────┼────────┤阀门厂家负担│
│ │ 2004 │ 11 │ 重伤5人轻伤7人 │ 29 │ │
│ ├─────┼─────┼──────────┼────────┤ │
│ │ 2005 │ 8 │ 轻伤8人 │2-3 │ │
│ ├─────┼─────┼──────────┼────────┤ │
│ │ 2006 │ 6 │ 轻伤6人 │ 2-3│ │
├───┼─────┼─────┼──────────┼────────┼──────┤
│企业二│ 2003 │ 5 │ 轻伤5 │ 10│ │
│ ├─────┼─────┼──────────┼────────┤ │
│ │ 2004 │ 7 │ 轻伤7 │ 13.7│ │
│ ├─────┼─────┼──────────┼────────┤ │
│ │ 2005 │ 4 │ 轻伤4 │ 8.6│ │
│ ├─────┼─────┼──────────┼────────┤ │
│ │ 2006 │ 4 │ 轻伤4 │ 7.9│ │
├───┼─────┼─────┼──────────┼────────┼──────┤
│企业三│ 2004 │ 4 │ 轻伤 │ --│轻伤率从1.74│
│ ├─────┼─────┼──────────┼────────┤‰下降到0.96│
│ │ 2005 │ 2 │ 轻伤 │ --│‰ │
│ ├─────┼─────┼──────────┼────────┤ │
│ │ 2006 │ 2 │ 轻伤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