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环境经济政策主要进展

颁布机构: 国务院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6/03 颁布日期: 2011/06/03
颁布机构: 国务院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1/06/03
颁布日期: 2011/06/03
2010年环境经济政策主要进展 2011-06-03   2010年,国家继续加快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通过有效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绿色信贷政策继续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双高”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继续发挥重要作用。2010年,继续组织制定了新的一批《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名录》。该名录含有349种“双高”产品、29种环境友好工艺、15种污染减排重点环保设备,在国家制定和调整出口退税、贸易、信贷和保险等经济政策,以及完善产业政策、安全监管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0年初,环境保护部联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氯碱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为量化氯碱企业环境风险水平、确定保险费率提供了技术依据。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河北省、沈阳市等相关地方立法,已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做了相关规定。   为鼓励企业实施环境保护项目,中国颁布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规定了对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设施运营资质、通过环保部门总量核查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项目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国家在实施脱硫电价补贴政策的同时,也对脱硫设施投运率及脱硫效率不高的火电企业进行了扣减脱硫电价、追缴排污费并进行罚款的处罚措施,并向社会公告。脱硫电价政策加快了火电行业脱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极大促进了二氧化硫减排。   “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继续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支持重点流域和中西部地区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范围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鼓励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排污权交易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已有8省(自治区、直辖市)被国家批准为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区。   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制度继续深化。2010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加强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后督查和现场检查制度,完善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摘自《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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