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关于加强防盗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无锡市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2007/12/20 颁布日期: 2007/12/20
颁布机构: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无锡市
适用领域: 消防安全
生效日期: 2007/12/20
颁布日期: 2007/12/20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防盗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锡劳社办[2007]12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年终将至,为切实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和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平安稳定,预防盗抢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结合《关于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意见》(锡劳社[2007]1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防盗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以对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防盗抢和冬季防火等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元旦、春节和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安全与稳定。   二、积极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有效手段,加强防火、防盗、防电、以及饮食、交通等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安全防范常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各处室、单位要在近期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排查分析。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要做好人员密集的办事服务大厅、职介招聘大厅以及职业指导培训、技师院校等公共场所的防盗抢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要立即整改。举办各类大型招聘交流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要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切不可麻痹大意,疏于管理。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加强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门卫和值班保安要加强巡视和进入办公区域的外来人员的管理,严防侵害人生和生命财产案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办公室、财务室、仓库、计算机房、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管护,重点部位的门窗、钥匙、电源、报警器等关键设施要专人专管,避免处于失控或无人管理状态;有基建施工项目的单位要加强管理,禁止违章动火,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乱扔烟蒂;技师学院要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现金保管和物资保管制度,单位公款和职工个人的大额现金及有价证券不得放在办公室过夜;职工下班前必须将办公室内的各类用电设备(报警器除外)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要按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安全防范的需要,加强防范设施特别是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及早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安全防范网络,确保防得住。   五、健全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值班期间打牌下棋,喝酒聊天,擅自脱岗。严格早晚按时开关门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提高警惕,严格阻止乞丐、卖艺、推销人员或其它闲散人员进入院内,外来人员向外搬运物品必须严格查询。要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   六、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要严格对汽车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坚决杜绝汽车带“病”运行。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安全行车规章制度,严禁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行车事故。加强车辆的夜间入库停放管理,服从统一调配。加强对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对电动车充电设备及电线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和超荷载使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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