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4/27 颁布日期: 2009/04/27
颁布机构: 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09/04/27
颁布日期: 2009/04/27
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趋于好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9%和l4.2%。但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等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梁保华书记、罗志军省长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季度既是生产旺季,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高发季节,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雷电多,加之生产和建设任务繁重,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特别是在“五一”节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节日的特点,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单位、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做好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大客车、火灾消防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实施方案》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范围和内容、重点时段以及工作要求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安委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要求,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与“安全生产年”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扎扎实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和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监管   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对节假期间举办的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把关。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订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要根据客流量和气象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船)载客,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   四、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化工、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深刻吸取历年春夏之际以及高温气候下化工企业泄漏爆炸事故多发的教训,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化工产品生产和存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继续推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点。要切实抓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狠抓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源头管理,落实防范措施。防止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海洋渔业、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系列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形式,丰富内容,提高质量,增强实效。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全社会的安全宣传,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人人参与安全生产,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使安全意识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通过学法规、学规程、学标准、学制度、学技能,使企业负责人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增强“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意识,真正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懂安全、会管理、有责任;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学会自防自救,杜绝“三违”现象发生,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六、严格信息报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信息共享和事故调度协作机制,严格调度工作责任、细化快报业务要求,尽快完善信息调度基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信息。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凡发生迟报、瞒报、漏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要按照预案编制导则和有关行业标准,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一次系统检查、修订和完善。要组织专家对预案内容进行论证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要组织专门人员,抓紧做好应急预案的重新编制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处置能力。 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档 more+
  •  
登录合规网
解读×
加入清单×
加入 管理清单
系统提示×
很抱歉,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下载太过频繁,如继续下载,请输入验证码并点击继续下载
继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