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

颁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6/12/08 颁布日期: 2006/12/08
颁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6/12/08
颁布日期: 2006/12/08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6年12月8日 苏农机管〔2006〕28号) 各市农机局:   为增强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农机事故,省局修改了《江苏省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和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附件: 江苏省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农机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农业生产、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程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或乡以下道路、 沿海滩涂上停放、作业或转移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翻车、落水、火灾等,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或牲畜伤亡、机具、财物损坏等直接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处置的特大或有重大影响的农机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缩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杜绝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作业(跨区作业)安全生产、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事故调查处理   (一)死亡3-6人的农机事故,由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二)死亡7人(含7人)以上的农机事故,由省农机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及处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省、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和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公室、农机、安监、公安、卫生、交通、保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由当地政府负责人或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事故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工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救援及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   预案启动时,各工作组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当组内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及时调整充实。   (一)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由农机管理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处(科)室和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人为成员。   1、掌握事故全面情况,观察、分析把握事故现场动态,保护事故现场,制定现场抢救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道路交通秩序。   2、组织协调其他各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预案的调整、修订和补充。   4、配合上级或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公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5、指定专人发布事故信息。   (二)现场救援组   现场救援组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处(科)牵头负责。   迅速、准确判断人、畜及财物的伤情或险情,疏散人员,组织救护车、医务人员和其他救援车辆(设备)等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及财产;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剧毒污染源,在争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同时迅速向领导小组、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尽最大努力使危害和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三)事故处理组   事故处理组由农机安全监理所牵头负责。   1、按照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搞好事故责任认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   2、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道路交通秩序。   3、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收集保管伤亡人员的遗物,并有步骤地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4、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群众思想情绪及善后处理动态。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相关理赔事宜。   (四)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农机管理部门办公室牵头负责。   负责做好提供抢险救援应急的资金、各类器材、物资以及参加救援人员的食、宿、饮水、医疗及交通工具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应急抢救措施   (一)事故发生地农机管理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按《江苏省农机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农机管理部门报告。上级农机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在逐级快速上报的同时,向当地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地农机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协调公安、安监、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事故发生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机管理部门到达之前,由下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积极主动有效地开展工作,及时采取措施。   (四)现场秩序和抢救工作由指挥组统一指挥,各小组要按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协调行动、服从指挥和调遣,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护工作。   (五)指挥组根据农机事故类别、事故的范围、伤亡人员的情况制定抢救方案。抢救方案应包括:预防事故扩大措施、现场救护、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等内容。   (六)在进行重特大农机事故抢救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或现场人员在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八)当农机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财产、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后,经现场指挥组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处理结束。   六、事故善后处理   (一)事故发生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接待、思想政治安抚、抚恤及有关善后工作。   (二)各级农机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   七、应急处理预案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农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资金保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经费从财政预算中开支或由事故责任者承担,事故责任者无力承担的,由农机管理部门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交通运输保障。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管理权限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根据现场需要,地方政府应及时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及治安秩序。   医疗卫生保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当协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明确可用于重特大农机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资源和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情况,提出可调用方案,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各市、县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农机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名录,明确不同区域发生农机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技术储备与保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本级重特大农机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库、技术资料等的建立、完善和更新。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开展省内外的应急救援工作交流,提高农机行业的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根据新预案的要求,修订本地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组织落实本地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人员、事故处理设备、器材及后勤保障物资等,并将人员名单、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分工、职责要求和处置措施。每年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四)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预案中各组织成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熟练掌握处置程序和工作要求。对实施本应急预案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情节较轻的,年度考核作不称职或不合格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江苏省重特大农机事故   应急救援领导暨救援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 │组别│  成 员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 ├──┼───┬───┼─────────┼────┼─────┬─────┼─────┤ │领导│组 长 │徐顺年│江苏省农机管理局 │ 局 长 │025-832751│1360518699│025-832752│ │小组│   │   │         │    │  00  │  8   │  67  │ │  ├───┼───┼─────────┼────┼─────┼─────┤     │ │  │副组长│王 勇 │江苏省农机管理局 │ 副局长 │025-832751│1391393387│     │ │  │   │   │         │    │  06  │  0   │     │ │  ├───┼───┼─────────┼────┼─────┼─────┤     │ │  │成 员 │张耀春│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办│ 主 任 │025-832751│1385185826│     │ │  │   │   │公室       │    │  01  │  8   │     │ │  │   ├───┼─────────┼────┼─────┼─────┤     │ │  │   │周 洪 │江苏省农机管理局计│ 处 长 │025-832751│1360140333│     │ │  │   │   │财处       │    │  36  │  6   │     │ │  │   ├───┼─────────┼────┼─────┼─────┤     │ │  │   │孙俊华│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农│ 处 长 │025-832752│1350515566│     │ │  │   │   │机管理处     │    │  60  │  9   │     │ │  │   ├───┼─────────┼────┼─────┼─────┼─────┤ │  │   │陆立国│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所 长 │025-864687│1351254357│025-864687│ │  │   │   │所        │    │  77  │  5   │  63  │ ├──┼───┼───┼─────────┼────┼─────┼─────┼─────┤ │现场│组 长 │王 勇 │江苏省农机管理局 │ 副局长 │025-832751│1391393387│025-832752│ │指挥│   │   │         │    │  06  │  0   │  67  │ │ 组 ├───┼───┼─────────┼────┼─────┼─────┤     │ │  │成 员 │张耀春│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办│ 主 任 │025-832751│1385185826│     │ │  │   │   │公室       │    │  01  │  8   │     │ │  │   ├───┼─────────┼────┼─────┼─────┤     │ │  │   │孙俊华│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农│ 处 长 │025-832752│1350515566│     │ │  │   │   │机管理处     │    │  60  │  9   │     │ │  │   ├───┼─────────┼────┼─────┼─────┼─────┤ │  │   │陆立国│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所 长 │025-864687│1351254357│025-864687│ │  │   │   │所        │    │  77  │  5   │  63  │ └──┴───┴───┴─────────┴────┴─────┴─────┴─────┘ ┌──┬───┬───┬─────────┬────┬─────┬─────┬─────┐ │现场│组 长 │孙俊华│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农│ 处 长 │025-832752│1350515566│025-832752│ │救援│   │   │机管理处     │    │  60  │  9   │  67  │ │ 组 ├───┼───┼─────────┼────┼─────┼─────┤     │ │  │成 员 │程 颖 │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科 长 │025-86468│1380903876│     │ │  │   │   │所监理科     │    │  761  │  5   │     │ │  │   ├───┼─────────┼────┼─────┼─────┤     │ │  │   │陆桂良│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农│主任科员│025-83275│1381338350│     │ │  │   │   │机管理处     │    │  129  │  4   │     │ ├──┼───┼───┼─────────┼────┼─────┼─────┼─────┤ │事故│组 长 │陆立国│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所 长 │025-864687│1351254357│025-864687│ │处理│   │   │所        │    │  77  │  5   │  63  │ │ 组 ├───┼───┼─────────┼────┼─────┼─────┤     │ │  │成 员 │马立新│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副所长 │025-86468│1380903715│     │ │  │   │   │所        │    │  766  │  3   │     │ │  │   ├───┼─────────┼────┼─────┼─────┤     │ │  │   │严生浩│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农│主任科员│025-83275│1385151343│     │ │  │   │   │机管理处     │    │  267  │  4   │     │ │  │   ├───┼─────────┼────┼─────┼─────┤     │ │  │   │蔡 勇 │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副科长 │025-86468│1338206199│     │ │  │   │   │所监理科     │    │  762  │  6   │     │ ├──┼───┼───┼─────────┼────┼─────┼─────┼─────┤ │后勤│组 长 │张耀春│江苏省农机管理局办│ 主 任 │025-832751│1385185826│025-832752│ │保障│   │   │公室       │    │  01  │  8   │  67  │ │ 组 ├───┼───┼─────────┼────┼─────┼─────┼─────┤ │  │成 员 │陈传泽│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副科长 │025-86468│1385157356│025-864687│ │  │   │   │所财务科     │    │  758  │  5   │  63  │ │  │   ├───┼─────────┼────┼─────┼─────┤     │ │  │   │郭 荣 │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 科 员 │025-86468│1595180732│     │ │  │   │   │所监理科     │    │  760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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