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

颁布机构: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6/05/15 颁布日期: 2006/05/15
颁布机构: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江苏省
适用领域: 应急管理
生效日期: 2006/05/15
颁布日期: 2006/05/15
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及条件导则 (苏安监〔2006〕95号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是指通过事前计划和准备,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物和环境的危害减至最小程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也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水平。   1.2 适用范围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7条,本导则适用范围是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城市轨道交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如果存在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有扩大危险,后果一般比较严重,并引发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也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本导则适用的范围我们统称为高危行业)   1.3 重要性   高危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否能尽快得到控制,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取决于施救措施和施救速度。国际上公认的标准是,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将使得事故损失减少94%。所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十分重要。   1.4 总体要求   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要体系完整、计划周密,反应快速、措施有效。体系完整、计划周密,即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要充分根据本企业的自身特点,考虑细致、周全严谨,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反应快速、措施有效,即预案的应急救援措施要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开展,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2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2.1 总体原则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除了平时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外,落实好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及时实施及时和有效的救援。   2.2 进行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   2.2.1 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要求: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建立在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即首先应当明确:   ●本单位生产经营系统存在哪些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   ●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者发生概率有多大?   ●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应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来预防事故发生?   ●事故或险情发生后怎样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   2.2.2 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作用   (1)通过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的防范措施。   (2)运用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重、特大事故模型,才有可能根据事故发生、发展的各个阶段,应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各种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体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组织机构、职责、人员物资储备、培训和演习、应急行动方案等各种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2.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略)   此外,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还应包括专业救援队伍,如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义务消防队、通讯保障队、治安维护队等。   2.4 应急救援文件资料--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般包含总预案和危险单元应急行动预案。   2.4.1 总预案内容主要有: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制;   (3)明确本单位的危险目标及风险分析;   (4)事故预防措施;   (5)警报及信号;   (6)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7)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贮备;   (8)可求助的外部资源和人员;   (9)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   (10)专业救援人员的训练和演习计划;   (11)预案评审及改进。   总预案中应规定制定各项工作的程序文件。在程序文件中规定使用的相关说明书和记录。   2.4.2 应急行动预案主要内容有:   (1)自救阶段预案包括现场作业人员的报警、抢险、抢修、自救和互救方法及要求。   (2)救援阶段的预案内容包括:   ●向上级通报;   ●启动企业预案程序;   ●现场监测和危险分析评估;   ●各应急组织的防护及行动计划等。 3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3.1 应急救援预案的分级   重、特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分企业(现场)预案和区域(政府)预案。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负责编制,区域预案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编制。二者必须明确能协同控制突发事故的接口(联络、信号、报警、协调方式约定)。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受事件影响的范围,我们将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对应的预案和预警也进行了分级。   I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重大)橙色预警。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较大)黄色预警。指一次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一般)蓝色预警。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另外针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如局限于一个企业界区内,可被现场控制的事故,我们称之为企业级:   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实施应急程序(计划),并报当地县(市、区)政府事故应急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准备、实施救援。下一级救援系统应不断向上级机构报告事故控制的演变情况,所做决定和采取的行动。后者应进行审查,批准或提出替代措施。是否将应急程序提交上一级指挥,由本级指挥和上一级指挥共同决定。   3.2 应急救援预案的类型   应急预案分为四种类型:   (1)应急行动指南。该预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如发生险情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2)应急响应预案。这类预案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情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和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培训,演习和事后措施。   (3)互助应急预案。是企业之间为在事故应急行动中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   (4)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应急预案。详细标明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包括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准备、响应、恢复。   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必须制定应急管理预案,通常称为应急救援预案。   3.3 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素   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以下10项。   3.3.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明确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作用;   (2)明确应急反应总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   (3)列出本区域以外能提供援助的有关机构;   (4)明确政府和企业在事故应急中各自的职责。   3.3.2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1)确认可能发生事故类型、地点;   (2)确定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3.3.3 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2)确定现场24小时的通告、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3)确定24小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以便应急指挥和疏散居民;   (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6)明确向公众报警的标准、方式和信号等;   (7)明确应急反应指挥中心怎样保证有关人员理解并对应急报警反应。   3.3.4 应急设备与设施   (1)明确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如办公室、通讯设备、应急物资等;列出有关部门,如武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可借用的应急设备;   (2)描述与有关医疗机构的关系,如急救站、医院、救护队等;   (3)描述可用的危险监测设备;   (4)列出可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   (5)列出与有关机构签订的互援协议。   3.3.5 应急能力与资源评价(现场评价)   (1)明确决定各项应急事件的危险程度的负责人;   (2)描述评价程度的程序;   (3)描述评估小组的能力;   (4)描述评价危险场所使用的监测设备;   (5)确定外援的专业人员。   3.3.6 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1)明确在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言人;   (2)明确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事故应急信息的决定方法;   (3)明确为确保公众了解如何面对紧急情况所采取的周期宣传以及提高安全意识的措施。   3.3.7 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1)明确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   (2)明确确保不发生未授权而进入事故现场的措施;   (3)明确宣布应急取消的程序;   (4)明确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5)明确连续检测受影响区域的方法;   (6)明确调查、记录、评估应急反应的方法。   3.3.8 培训与演练   (1)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并确保合格者上岗;   (2)明确每年培训、演练计划;   (3)明确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情况;   (4)明确通讯系统检查频度和程度;   (5)明确进行公众通告测试的频度和程度并评价其效果;   (6)明确对现场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更新安全宣传材料的频度和程度。   3.3.9 应急预案的维护   (1)明确每项计划更新、维护的负责人;   (2)明确每年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   (3)根据演练、检测结果完善应急计划。   3.4 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   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是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的一个四级文体体系。   (1)一级文件--总预案。它包含了对紧急情况的管理政策、预案的目标,应急组织和责任等内容。   (2)二级文件--程序。它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程序内容十分具体,例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它的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指南,但同时要求程序和格式简洁明了,以确保应急人员在执行应急步骤时不会产生误解,格式可以是文字叙述、流程图表或是两者的组合等,应根据每个应急组织的具体情况选用最适合本组织的程序格式。   (3)三级文件--说明书。对程序中的特定任务及某些行动细节进行说明,供应急组织内部人员或其他个人使用,例如应急队员职责说明书、应急监测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4)四级文件--对应急行动的记录。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所做的通讯记录、每一步应急行动的记录等。   从记录到预案,层层递进,组成了一个完善的预案文件体系,从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据这四类预案文件等级分别进行归类管理,既保持了预案文件的完整性,又因其清晰的条理性便于查阅和调用,保证应急预案能有效得到运用。   3.5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总预案的内容   总预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组织机构、责任制、确定危险目标、警报与信号、人员培训与演练、预防措施,应急行动计划、器材设备贮备、人员疏散等。   具体内容:   (1)企业概况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占地面积及墙外居民情况(500m.1000m)。应于平面图标明;气象条件及地质水文资料等。   ●企业现状。主要装置的生产能力;危险化学品的正常用量及储量;危险目标分布及职工班次人数分布。   ●内外道路及运输能力。   (2)危险目标(单元)数量及分布图   ●目标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   ●在危险目标分布图上标明目标代号。   ●对危险目标分别进行风险分析(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及生产、安技、设备、保卫、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并明确工作关系。   ●职责。预案编制、修订;组织专业救援队伍;人员培训和演练;事故预防;应急反应等。   ●指挥人员分工。   (4)应急救援组织设置   ●联络调度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物资调配组,维修抢救队,义务消防队,技术专家组,信息资料组等。视单位具体情况设定。   (5)准备和物资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决定需要哪些装备和物资,并说明存放地点、保管人、使用人、调用方法等。   ●受企业条件影响,本单位没有储备或储备不足,应和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互助预案,注明相互之间互助救援的责任和义务。   ●可求助的政府部门、部队等特种设备需求,可列出求助联络方法和求助要求。   (6)报警和通讯   ●现场报警信号应明确规定,如警钟、警玲等声响设施,应能有效报警,不会发生误解。   ●明确内部、外部通讯网络,分别注明单位、姓名、电话号码等。   (7)信息管理   ●企业的文字、图纸影像、电子软件、资料储备和管理。   ●计算机、网络信息使用要求等。   (8)培训与演练   ●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要求及工作程序。   ●演练计划、类型、要求及工作程序。   (9)事故预防措施   (10)应急行动   ●应急程序启动;   ●实施危险目标应急预案。   (11)应急恢复   事故已得到控制,确认无二次事故危险后,由总指挥宣布实施恢复程序。   (12)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程序包括向媒体和公众宣布,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等。   (13)调整和完善   根据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人员调动、生产要素发生变化,应急救援体系应作相应调整。如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标准,应急预案文件应相应进行修订。   3.6 人员和物资   3.6.1 人员保障   (1)落实到人   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机构中人员要落实到具体人。同时必须明确紧急情况下各岗位人员的替代关系。如总指挥不到位、副总指挥自行总指挥职责;消防队长因公出差,副队长自行队长职责等。   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机构中专业人员必须经过训练并能熟悉掌握本岗位、本专业的应急救援技能。   (2)及时调整   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经常变化,如涉及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及时作相应的调整。不得因人员调整影响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效性。   (3)人员贮备   除替代关系人员贮备外,重要岗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应有贮备力量。贮备人员可以是本单位人员,也可以是外单位的专业性人员。   3.6.2 物资保障   (1)物资贮备   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实施应急救援所需的消防设施、机配件、材料、施救设备、物料及医疗、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必须落实。   (2)调用快捷   应急救援物资应处于随时可以调用状态,要求在最短时间内送达施救现场。外援物资应签订协议或合同,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紧急需要。 4 应急救援体系的保持和改进   4.1 人员训练和演习   应急救援体系中相关人员应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训练以增强技能;演习是检验实战能力。保持体系有可靠的战斗力。   4.2 体系的改进   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要经常性地进行完善和改进。   (1)针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2)吸取重大事故灾害的应急经验与教训,对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   (3)本地区(单位)或周边危险源及环境的变化,应急的对象和基础变了,人员调动、生产要素发生变化,应急救援体系应作相应调整,以保持有效性。   (4)为适应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应急预案文件应进行修订。   (5)企业评审或专家评审后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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