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颁布机构: |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6/05/12 |
颁布日期: |
2006/05/12 |
颁布机构: |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适用领域: |
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6/05/12 |
颁布日期: |
2006/05/12 |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安办〔2006〕38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2006年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下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5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通过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体系,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加强监管,为全省安全生产基本平稳提供了基础保障。全省1433个乡镇(街道)实现达标,达标率96.11%,配备乡镇(街道)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3676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为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巩固近几年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成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2006年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基础环节,是实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近期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论述,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研究和探索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办法,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保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平稳有序。要落实《江苏省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有关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要求,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责任分解落实,并与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紧密挂钩,做到达标活动有实施计划,有工作目标,有检查考核,有责任落实,确保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机制,明确职责,确保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任务,也是各乡镇(街道)的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乡镇(街道)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经常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要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重大问题要亲自抓。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中,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提出加强乡镇(街道)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和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的具体办法,确保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削弱。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作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任务,把主要精力放在治理隐患、遏制事故、减少伤亡上,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找准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解决关键问题,并根据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分布情况,排定一批本地区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管。要加强服务指导和宣传教育,向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的服务和指导。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规则,规范和完善基础台帐资料,建立辖区内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要加强对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安全生工作的指导,规范和完善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基础,创新工作,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了实现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十二项治本之策,包涵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重点问题,研究制定加强源头制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在制定和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乡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要抓好对企业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特别是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要积极倡导安全文化,通过“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安全知识、安全法规教育和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各地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法授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部分行政执法权限,同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和业务知识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五、认真组织,严格考核,做好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验收工作
2006年继续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各地要把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乡镇(街道)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年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目标的完成。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督查和指导,督查要分步实施,做到全面和持续相结合,指导要有针对性,做到个别与重点相结合。要不断总结近年来乡镇(街道)达标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发现和推广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加强工作交流,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的考核验收,以《江苏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为依据,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考核验收标准,县级考核必须逐一进行,市级验收必须达到比例要求,并严格考核和验收标准,不能走过场。省安监局将分不同时期,对全省乡镇(街道) 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督查、互查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