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佛山市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机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佛山市 适用领域: 劳动关系
生效日期: 2010/02/25 颁布日期: 2010/02/25
颁布机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佛山市
适用领域: 劳动关系
生效日期: 2010/02/25
颁布日期: 2010/02/25
印发佛山市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山市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工作意见》业经市政府十三届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佛山市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66号)精神,促进我市服务业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契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稳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目标,以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以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以实施服务业314计划(从2010年开始,通过3年时间,实施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到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为抓手,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继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扩大开放水平,促进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形成与现代制造业双轮驱动、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机制灵活、结构优化、开放度高、功能完善的服务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明显提高,服务业发展增速快于经济发展增长速度,服务业内部结构逐年优化,现代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今后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 2012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超过25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占服务业比重超过50%。到2020年,形成“三、二、一”的产业结构,现代服务业成为主导产业,在第三产业中比重超过60%。 三、发展重点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市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创意设计、总部经济、会展及商务、科技服务与教育培训、商贸流通、旅游休闲、房地产、社区服务等十一类服务业。 (一)金融服务业。努力把金融服务业培育为新的优势产业。高标准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打造成为辐射亚太地区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和国内金融创新实验区。深入实施金融发展三项计划,积极构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来佛山发展,支持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期货、融资租赁、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业发展,推动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市场发展,多层次利用资本市场。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与广州金融服务同城化建设进程,加强与港澳地区在金融服务及资本市场领域的合作,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实施“金融人才工程”,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二)现代物流业。充分利用佛山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产业优势,整合珠三角西部地区物流市场,与广州物流业融合发展。主动承接广州新机场、新火车站、南沙港等大型物流节点的功能延伸,着重开展短途运输、配送物流、物资储存管理等。结合佛山市建设“3+9”特色产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建设一批具备国际调配运作能力的物流园区,促进物流园区建设与产业集群的互动发展。引进、培育和发展一批规模和竞争力强的大型物流企业,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网络服务体系,形成以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及供应链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物流产业群。 (三)信息服务业。依托发达的制造业、电子政务等丰富的信息资源,以国家高新区(一区六园)为载体,推动制造业设计、生产和管理各环节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发展;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行业电子商务以及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信息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等业务。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众信息网、社区信息网建设,支持网络增值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大力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无线宽带网络,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广佛通信同城化。 (四)创意和设计。打造华南地区创意经济集聚高地和中国工业设计名城。着重支持和引导创意设计企业围绕我市的支柱产业,研究和探索以高新技术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逐步构建创意设计产业的产业链。加快推动工业设计产业集聚与创新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设计成果产业化。重点扶持发展数字内容、工业设计、文化传媒、动漫制作、创意产品研发、设计、咨询策划等高端行业。 (五)总部经济。以佛山的优势产业为依托,培育与引进相结合,扶持综合实力强的本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优势总部企业;吸引国内外集团总部或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落户佛山,通过总部经济促使产业链条向上、下游的高端延伸,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总部聚集地。优化总部经济空间布局,东平新城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禅城区重点建设陶瓷总部基地,南海重点发展金融总部基地,顺德规划发展家电、家具、工业设计等特色总部基地。 (六)会展及商务。依托区位、产业等优势,培育一批知名会展,使佛山成为既有特色优势又与国际接轨的全国乃至国际知名会展城市。加强与广交会等国家级综合展会的联系,发展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会展与国家级或国际级行业峰会同步举行,培育陶瓷、家电、有色金属、家具、花卉、专业机械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品牌会展,与广州联手打造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大力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事务等专业服务,实现中介服务业向高层次、多样化的转变。推进公共关系、商业咨询、市场调查和广告、包装策划等领域加快发展。 (七)科技服务与教育培训。培育发展支撑产业升级转型的 科技服务和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发展研发、设计、创意、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等知识含量较高的服务业。整合政府部门、科研单位、研究分析机构的科技资源,逐步建立起服务功能完备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和资源共享机制。重点建设广佛一体化之下的都市型产业集聚平台及一批具有地区行业优势的研发机构和国家、省级检测认证中心;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专利服务、产权交易、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构建广佛统一的科技服务市场。全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华南重要职业教育基地。鼓励发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在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为我市发展培养大量的优秀人才。 (八)商贸流通。构建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提升祖庙、大良、容桂、桂城、荷城、西南商圈,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引导集购物、娱乐、餐饮、酒店、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聚发展,打造若干区域性商业中心。积极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联盟发展,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向中介服务、居民服务等行业延伸。引导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向城乡居民社区发展,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专业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网上支付、产品认证、技术检测、信用担保等服务,扩大交易规模,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融合发展。 (九)旅游休闲。建设以休闲为主,集观光、商务、会展、美食、购物、娱乐、健身、旅游于一体的旅游目的地城市,时尚休闲胜地,把旅游休闲业培育成为重要产业乃至支柱产业。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星级饭店建设,创新旅游业态,将旅游业融入会议与会展、商务与商贸、休闲与养生、考察与交流、观光与学习等,实现相关产业与旅游业的联合互动。推进广佛肇旅游资源整合,加强一体化营销,打造广佛肇旅游品牌。 (十)房地产。积极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增强房地产业的住宅功能和为产业发展提供载体服务的功能,促进经济和城市发展。同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供地节奏和供地时间,适当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以防止普通商品住房供不应求、房价涨幅过快;积极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稳步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结合三旧改造,大力发展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商业地产,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完善配套服务功能。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物业服务机构,提升房产物业经营管理水平。 (十一)社区服务。加快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建立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围绕便民服务,创新社区服务形式与内容,加快形成便利店、家政、邮政、托幼、养老、医疗、教育、文娱、维修、保安、再生资源回收等配套完善的有效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鼓励公益性民间组织进入社区开展义工服务社区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承办各类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鼓励相关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提供购物、家政、维修、回收、中介等社区服务。建立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四、载体建设 加快编制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重点打造一批功能突出、规模领先、辐射力强的现代服务业片区,使之成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新载体和高增长极,有效支撑全市经济的发展。编制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先安排集聚区内市政工程、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制定促进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扩大规模、完善功能”的原则,主要鼓励发展以下七大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一)中心商务区。主要布局在地区总部集中、交通通达性良好的城市中心区域。鼓励集企业总部、商务楼群、高级酒店、商贸流通、文化娱乐、专业服务等高端商务功能于一体的中心商务区和具备综合性服务功能的大型商务中心的发展。重点推进东平新城中央商务区、平洲广佛现代商住区、顺德新城商务文化区、西江新城综合服务区建设,着力打造成为功能完善、服务优质、具备现代都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 (二)服务外包基地。鼓励具有后台支持、数据处理、财务管理、信息检索、客户服务和供应链管理等功能,以及集软件开发、生产、售后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重点建设千灯湖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促进金融产业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等要素资源在我市聚集发展;促进广东省无线射频识别产业(佛山)基地及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建设的有机结合,将其打造成辐射珠三角地区的国家级软件园。 (三)研发设计创意产业园。鼓励集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创业园、创意产业园的发展,努力打造国家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广东工业设计城、广东都市型产业基地(南海)、1506创意产业城等特色创意产业园区。引导研发设计创意人才、创意设计资源和项目向园区集聚,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快速成长。 (四)现代物流园。在具备分拣、包装、仓储、运输、配送等一般物流功能的基础上,鼓励集进口保税、出口监管、物流金融、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等先进物流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的发展,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物流产业群。重点建设珠三角中西部生产资料性区域中心、广东国通物流城、乐从电子商务现代服务区、美旗国际采购与区域物流区;规划建设中新现代物流工业园等大型物流园区;在狮山、丹灶等地布局铁路物流中心。 (五)大型展贸市场。以陶瓷轻纺、家电家具、金属材料、机械装备、鲜活农产品等特色优势产业配套为重点,鼓励具有产品博览与产品交易相融合、网上交易与现场交易一体化、即期现货交易与中远期交易相结合、商品交易与物流配送相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展贸市场的发展。强化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优化城市商业环境,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一体化流通网络。重点建设中国家居博览城、陈村花卉世界,大力提升农产品交易、陶瓷博览、装备制造产品展贸等专业市场。 (六)旅游商业区。鼓励以自然生态环境或历史文化古迹等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旅游开发、休闲娱乐企业为主体,以星级酒店、购物中心为配套,集吃、住、行、游、购、娱等功能为一体的时尚生态休闲服务集聚区的发展。重点加快建设岭南天地民俗文化区、奥特莱斯世界名牌旅游购物区、南庄生态健康休闲区、径口生态农业旅游度假区、高明生态养生休闲旅游区、西樵山、南海西岸综合休闲旅游风景区等生态休闲基地。 (七)现代服务业专业镇(街道)。鼓励具备整体发展服务业优势的镇(街道),以镇(街道)行政区为主体规划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专业镇(街道)。重点推进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含云东海国际健康商旅度假区)的发展,同时,在禅城、南海、顺德、高明区规划建设相应的高端服务业专业镇,推进现代服务业在同一行政区的集聚发展。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市联席会议的总体指导和协调作用,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明确我市服务业各行业规划、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具体分工。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科技局、金融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局、建设局、外经贸局、质监局、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是推进服务业各行业、各领域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充实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相应鼓励、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我市各项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的执行力,切实把相关文件中明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商)会在行业规划、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开展战略研究、商务咨询、信息交流、标准制定和人才培训等方面工作,对承担本行业服务标准制定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构建政府与行业协(商)会共同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产业导向 1.继续强化规划引领。抓紧编制和完善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及重点发展产业规划,尽快形成上下贯通、衔接一致的规划体系,指导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2.完善产业投资导向。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细化并发布本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采取产业引导、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简化审批等措施, 促进民间投资服务业。 3.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支持顺德区申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生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以工业园区或产业集群为重点,努力探索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模式。 4.鼓励企业主辅分离。研究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工业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拓展延伸,实现由佛山制造向佛山创造的转变。 5.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对地方经济拉动强、有示范效应的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在今后几年我市加快推进建设服务业重点工程项目共100项,项目总投资1990亿元。涵盖了金融服务、物流仓储、研发设计、服务外包、总部经济、会展商务、文教卫生、商贸流通、旅游休闲、安居工程等服务领域。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出台扩大内需政策以及涉及服务业相关措施,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的立项开工建设;加快用地审批,保证项目的用地需求;创新融资机制,保证银行贷款抓紧落实,项目资本金尽快到位。项目单位要加快启动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早日投入运营,发挥效益。 (三)落实优惠政策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行税收法律和政策中有关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现代物流业、会展业、代理业、旅游业、金融保险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医疗卫生服务业、文化教育产业以及鼓励吸引服务业的大公司、大集团发展等涉及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国家鼓励类生产服务、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吸收和扩大就业、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实物租赁、维修服务、便利连锁经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服务业和文化教育产品出口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强税务辅导,加快办理速度。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服务业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支持。整合优化各重点服务行业发展资金,提高服务业发展资金占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比重,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逐步提高服务业发展资金所占比重,2011年发展资金比重要达到30%以上。重点支持服务业集聚区、技术创新、投融资、科技孵化、人才培训、企业信息化、商贸物流业、实施技术标准专项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协(商)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继续增加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全面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与此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各区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支持服务业发展资金和引导资金,有条件的要扩大资金规模,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3.加强服务业用地保障。制定年度用地计划要根据现代服务 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产业规划以及本地服务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土地供应优先向中心商务区、服务外包基地、研发设计创意产业园、现代物流园、大型展贸市场、旅游商业区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项目及列入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倾斜;旧城旧村旧工业区改造中所腾出的城市建设用地,在保障国家、省重点发展项目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鼓励、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农村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采取土地租赁、收取土地年租金的方式,满足现代服务业短期用地需求,促进服务业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4.完善价格及收费政策。加强对服务企业的价格指导和服务,消除服务业与工业、不同所有制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不合理价格政策差异,按照国家对有关服务领域企业用电、用水价格的优惠政策,落实和调整相关企业用电、用水价格。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快实现工、商用电同价。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服务企业行政性收费进行清理,结合本地情况共同研究制定与其他地区相看齐的规费征收办法和收费标准,增强本地区服务业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四)优化发展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允许各种类型的经济主体进入服务业。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一些部门和地方自行设定的服务业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一律不作为服务业登记的前置许可。鼓励民营经济更广泛的参与服务业多领域的经营与发展。教育、文广新闻出版、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旅游、体育、建设等社会事业领域中能够实行市场经营的服务,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间资本投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 2.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探索逐步扩大收费权、股权质押贷款范围,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企业的授信额度,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在确定年度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时,增加服务业企业数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社区、村镇金融机构;鼓励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合格的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中小服务企业开展业务。统筹发展商业保险业务,创新保险品种,扩大对服务业的保障范围和力度。 3.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服务领域技术、业态和经营模式创新。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创意设计、科研应用、现代物流、专业服务等技术、知识含量较高的服务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争取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推进总部经济、创意经济、会展经济、商务经济和生态旅游、文化商务旅游等服务业新业态发展。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支持企业积极开展服务业业态与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服务业品牌建设。建立促进服务业品牌建设的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品牌的认定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品牌。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推动商贸、旅游、餐饮、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行业的标准化进程。鼓励服务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或跨领域的服务联盟,研究制定本行业行为规范和自律规则,建立健全相关行业业务流程、服务内容、市场价格和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标准体系。 4.加强人才开发力度。根据服务业各行业人才特点,在人才引进、使用、培养等方面创新机制。积极利用人才开发资金,引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型人才。为进入佛山工作的高层次服务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就业、教育等开设“绿色通道”;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流动中的人事档案、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也要加强劳动技能培训、职业上岗培训等,形成服务业人力资源的梯度结构。构筑社会化人才培养机制。引导社会培训机构、现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现代服务业紧缺专业,发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服务业专业教育; 鼓励服务业优势企业联合社会力量设立服务业人才实训基地,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开展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在岗人员培训。 5.营造服务业发展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服务业的宣传。以典型示范、重点带动、表彰先进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服务业发展,营造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树立典型宣传,每年围绕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筛选20-30个左右主体树立为“全市实施现代服务业示范工程”给予表彰奖励,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和有利于服务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五)扩大对外开放 加强与广州和周边地区在服务领域的全面合作。以广佛同城化为突破口,通过错位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服务业发展合作共赢格局。重点围绕金融、物流、会展、信息、科技、旅游等产业加强合作,推进广佛共建共享公共科技资源平台,联手打造区域性产业服务中心。强化和提升佛山与珠三角区域城市在服务领域的全面合作,建设珠三角服务大市场。深化佛港澳在服务业发展方面的广泛合作。抓住落实CEPA政策“先行先试”的机遇,积极推进与港澳在金融、物流、会展、旅游、商务和科技等方面的合作。利用港澳生产性服务业的优势,主动承接和重点引进港澳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国际营销、研发设计、创意产业、检测认证和中介商务等高端服务业。在引进港澳服务业的同时,积极学习借鉴港澳服务业高效的管理经验和优良的营商规则,促进我市服务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支持港澳企业在佛山发展,共同开拓海外市场。进一步提高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依托制造业相对发达和经济外向度比较高的优势,扩大服务业招商引资的规模和领域,使服务业成为佛山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学习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与国际市场接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策略,着力引进服务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投资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战略性资源。鼓励服务出口和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扶持较有优势的民族品牌服务业走向世界,开拓国际市场。 (六)完善统计分析 继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及统计自身建设,健全市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服务业统计工作。完善和发挥服务业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统计资源和力量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服务行业资源,挖掘服务业增长的潜力。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集聚区的统计方法创新、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建设,做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形势的监测与分析工作。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为政府决策、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业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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