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颁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矿山安全
生效日期: 2009/12/01 颁布日期: 2009/08/05
颁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矿山安全
生效日期: 2009/12/01
颁布日期: 2009/08/0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66号)   现批准《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1996年版)停止使用。   在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中,应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执行,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具体的解释工作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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