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申报在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通知

颁布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生效日期: 2010/03/25 颁布日期: 2010/03/25
颁布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生效日期: 2010/03/25
颁布日期: 2010/03/25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申报在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0]43号) 各有关单位: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请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制造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作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工作。对在用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应按照条例要求进行追溯性安全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拥有和使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单位,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将现有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按附件的要求向我局申报,逾期未报的自2010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   二、拥有和使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单位,应对现有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进行追述性安全评价,在2010年10月31日前,将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上报我局审批,将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上报我局备案,将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存档备查。   三、拥有和使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单位,应对现有运输容器进行安全性能评价,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和超过设计寿命的运输容器,在2010年10月31日前,将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安全性能评价报告上报我局备案,将二、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安全性能评价资料存档备查。   四、正在从事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的单位,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按照《条例》规定申请制造许可证;正在从事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的单位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履行备案程序;逾期未申请许可或者备案的,其产品不得使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核燃料处 邵明昶   联系电话:(010)66556378   传真:(010)66556390   附件:1.在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申报表   2.《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在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申报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  号 容器名称 容器类型[1] 内容物描述 设计说明[2] 制作单位和制造日期、数量 1           2           3           ……             注:[1]容器类型按照《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的表一确定   [2]设计说明至少包括设计总图及设计说明书,对于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还应说明是否经过设计审批,有关文件可作为该表附件。   附件二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 分类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举例 容器类型 货包(包件)类型 名称和说明[1] 联合国编号 一类 放射性活度大于A1或A2值的放射性物品[2] 如反应堆乏燃料、高水平放射性废物 B(U) B(U)货包 放射性物品B(U)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6 B(U)F 放射性物品B(U)型货包, 易裂变的 3328 B(M) B(M)货包 放射性物品B(M)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7 B(M)F 放射性物品B(M)型货包, 易裂变的 3329 C C型货包 放射性物品C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3323 CF 放射性物品C型货包, 易裂变的 3330 等于或大于0.1kg的六氟化铀 H(U) H(M) 六氟化铀货包 放射性物质六氟化铀,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78 H(U)F H(M)F 放射性物质六氟化铀, 易裂变的 2977 一类 需特殊安排运输的放射性物品 T 特殊安排运输 特殊安排下运输的放射性物品,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9 X 特殊安排下运输的放射性物品,易裂变的 3331 放射性活度不大于A1或A2值的易裂变放射性物品 反应堆新燃料 AF A型货包 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易裂变的,非特殊形式的 3327 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 特殊形式的,易裂变的 3333 易裂变Ⅲ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 (LSA-Ⅲ) IF-2 IF-3 工业II型货包 工业Ⅲ型货包 Ⅲ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Ⅲ),易裂变的 3325 易裂变II类低比活度的放射性物品(LSA-II) IF-2 IF-3 工业II型货包 工业Ⅲ型货包 II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易裂变的 3324 易裂变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物体(SCO-I或SCO-II) IF 工业型货包 放射性表面污染物体(SCO-I或SCO-II),易裂变的 3326 I类放射源 医用强钴源、工业辐照强钴源、锎-252中子源原料等 B(U) B(U)货包 放射性物品B(U)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6 B(M) B(M)货包 放射性物品B(M)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7 二类 非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放射性活度不大于A2值的放射性物品 钼-锝发生器 A A型货包 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非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的或非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 2915 二类 特殊形式[3]的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放射性活度不大于A1值的放射性物品 A A型货包 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的或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 3332 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的Ⅲ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Ⅲ)(非独家使用) IP-3 工业Ⅲ型货包 Ⅲ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Ⅲ),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3322 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的II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液体非独家使用) IP-3 工业Ⅲ型货包 II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3321 II类和Ⅲ类放射源 铯-137等密封放射源 B(U) B(U)货包 放射性物品B(U)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6 B(M) B(M)货包 放射性物品B(M)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7 A A型货包 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非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的或非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 2915 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的或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 3332 三类 有限量的放射性物品[4] 放射性活度小于7×107Bq的碘-131溶液 例外货包 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有限量的放射性物品 2910 三类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仪器或制品 骨密度测量仪 例外货包 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仪器或制品 2911 天然铀或贫化铀或天然钍的制品 例外货包 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天然铀或贫化铀或天然钍的制品 2909 运输放射性物品的空包装 例外货包 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运输放射性物品的空包装 2908 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的Ⅲ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Ⅲ) IP-2 工业II型货包 Ⅲ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Ⅲ),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3322 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的II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 含氚浓度小于0.8TBq/L的水 IP-2 工业II型货包 II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3321 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的I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 黄饼 IP-2 工业I型货包 工业II型货包 I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2 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I、II类放射性表面污染体(SCO-I、SCO-II) 污染构件 IP-1 IP-2 工业I型货包 工业II型货包 放射性表面污染物体(SCO-I或SCO-II),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 2913 Ⅵ类和Ⅴ类放射源 铯-137(0.5mCi)子母源罐 A A型货包 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非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的或非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 2915 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的或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 3332 例外货包 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有限量的放射性物品 2910   注:   [1].“名称和说明”栏中中文正式名称用黑体字表示,附加中文说明用宋体字表示。   [2].A1或A2值:其中A1为对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的活度限值;A2为对所有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活度限值。   [3].当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结构视为包容系统的组成部分时,该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结构须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4].有限量的放射性物品,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仪器或制品的放射性活度限值见表四。天然铀、贫化铀或天然钍制品,只要铀或钍的外表面由金属或其他坚固材料制成的非放射性包封,放射性活度不限。   注:   [1].“名称和说明”栏中中文正式名称用黑体字表示,附加中文说明用宋体字表示。   [2].A1或A2值:其中A1为对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的活度限值;A2为对所有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活度限值。   [3].当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结构视为包容系统的组成部分时,该特殊形式放射性物品结构须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批准。   [4].有限量的放射性物品,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仪器或制品的放射性活度限值见表四。天然铀、贫化铀或天然钍制品,只要铀或钍的外表面由金属或其他坚固材料制成的非放射性包封,放射性活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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