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颁布机构: 交通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06/05/01 颁布日期: 2006/02/08
颁布机构: 交通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环评与排污许可
生效日期: 2006/05/01
颁布日期: 2006/02/08

交通部公告 (2006年第5号)   现公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JTJ005—96)同时废止。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编制,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属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范条文用词说明,正确理解规范条文的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使用相关技术指标。同时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电话:010—62079195),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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