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中加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生效的通告
颁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9/12/04 |
颁布日期: |
2010/01/15 |
颁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交通运输安全 |
生效日期: |
2009/12/04 |
颁布日期: |
2010/01/15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中加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生效的通告
中加双方已履行完成2009年5月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生效的内部程序,根据该协定书第七条的规定,议定书自2009年12月4日起生效。请有关单位做好议定书生效后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