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
颁布机构: |
环境保护部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10/25 |
颁布日期: |
2010/10/25 |
颁布机构: |
环境保护部 |
生效状态: |
试行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10/10/25 |
颁布日期: |
2010/10/25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201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规范制浆造纸企业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实现制浆造纸行业现场环境监管的精细化和高效化,我部组织编制了《制浆造纸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现场环境监察参考依据。电子版可通过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或12369环保热线网站http://www.12369.gov.cn下载。
附件:制浆造纸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略)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