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及其工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机构: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环评与排污许可 |
生效日期: |
2001/04/25 |
颁布日期: |
2001/04/25 |
颁布机构: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环评与排污许可 |
生效日期: |
2001/04/25 |
颁布日期: |
2001/04/25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及其工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办[20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及其工作范围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申请
申请单位须向我局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事项的可研报告;
2、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等);
3、工作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文本);
4、环评专职人员个人环评(上岗)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申请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6、申请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初审意见;
7、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工作范围调整的申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持有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仅可在批准的行业中从事批准的环境影响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各行业和要素的划分及涵盖内容按附件2执行)。确有必要调整证书行业类别或要素的,持证单位须向我局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事项的可研报告;
2、环评专职人员个人环评(上岗)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专业高级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现环评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申请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5、申请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初审意见;
6、上年度至申请日期间所主持或参与的环评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明细表(含项目名称、所在地、编制进度、审批时间、主持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及报告书审批文件复印件,其中项目名称中应注明环评深度,如:报告书、报告表或报告表加专题报告等字样。参与项目还应注明合作单位名称);
7、与申请工作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绘图设备清单;
8、1999年1月1日以来申请单位环评证书资质、内容变化情况时间表。
9、与申请工作范围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所学专业。
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有关的其他申请
1、单位名称及环评机构名称变更
(1)申请单位正式的书面申请文件;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机构调整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证明;
(3)现环评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1999年1月1日以来申请单位环评证书资质、内容变化情况时间表。
2、证书晋级(指由乙级填表资质晋升为乙级或由乙级晋升为甲级)
(1)申请单位正式的书面申请文件;
(2)(同第二项中的1-6项);
(3)自荐上年度至申请日期间主持的报告书2本(由乙级填表资质申请晋升乙级的单位应提供参与合作的报告书2本),并附相关编制说明情况;
(4)1999年1月1日以来申请单位环评证书资质、内容变化情况时间表(乙级填表资质单位除外);
(5)由乙级填表资质晋升乙级资质的单位还应提供与申请行业类别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所学专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相关申请的受理与审查
1、我局将依照上述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相关申请进行受理。
2、经受理的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其审查工作将本着“严格、公正”的原则,以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为先决条件,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择优批准:
(1)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各地经济发展情况;
(2)各地现有环评证书及其业务范围的分布情况;
(3)各地环评工作的实际需要;
(4)申请单位日常表现、技术力量、工作质量、业绩及考核成绩;
(5)根据各时间段证书管理工作的重点和实际情况所制订的各项其他控制指标和控制细则。
3、我局对各类申请的审查采取综合考评的形式。考评根据需要可包括材料审查、专家评议和现场考察三种方式。
4、对各类申请的审批,我局将视具体情况安排统一时间进行,一般定于每年3月和9月,对申请的受理时间相应截至2月底和8月底。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初审和审查工作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请各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并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辖区内各持证单位。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工作范围划分
2001年4月25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法 人 —————— (签字)
评价机构 ——————————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管理司制(2001年版)
填表说明
总体要求:
一、本表为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专用表格,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填写。
二、申请单位在申请资质时须提交本表。需提交本表中未列出内容时,可另附说明。
具体要求:
[1]单位名称:须填写申请单位全称,并与封面中“申请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名称一致。
[2]成立时间:指申请单位最初成立时的时间。如单位发生名称、资质等级变化等情况时,可将该变化情况在本表“单位简历”页说明。
[3]主管部门:指所申请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
[4]系统类别:参照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所在系统,在以下37类中选择填写:
农业、林业、煤炭、有色冶金、冶金、轻工、纺织、化工、石化、海洋石油、石油天然气、医药、电力、市政建设、交通、水利、地质、国防、科技、卫生、民航、中科院、船舶、气象、机械、兵器、海洋、建材、环保、信息、核工业、航天、航空、铁道、教育、军队及其他。
[5]经济性质:在以下10类中选择填写: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企业单位)、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其他企业。
[6]单位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情况:一般应按单位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两个框图格式填写。
[7]“拟申请的评价工作内容”中环境要素和行业类别应按附件2中的标准词条填写。
一、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1] │ │
├───────────┼──────────┬───────┬──────────┤
│成立时间[2] │ │法人代表 │ │
├───────────┼──────────┴───────┴──────────┤
│主管部门[3] │ │
├───────────┼──────────┬───────┬──────────┤
│系统类别[4] │ │经济性质[5] │ │
├───────────┼──────────┴───────┴──────────┤
│单位所在地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区、地区) │
├───────────┼─────────────────────────────┤
│评价机构名称 │ │
├───────────┼─────────────────────────────┤
│评价机构成立时间 │ 年 月 │
├───────────┼─────────────────────────────┤
│评价机构负责人 │ │
├───────────┼─────────────────────────────┤
│单位在职人员情况 │总人数 名; │
│ │高级职称 名;中级职称 名;初级职称 名 │
├───────────┼─────────────────────────────┤
│环评专职人员情况 │总数 名;其中高级职称 名;中级职称 名。 │
│ │持证人员 名;其中高级职称 名;中级职称 名。 │
├───────────┼─────────────────────────────┤
│申请证书级别 │□甲级 □乙级 □乙级填表 │
├───────────┼─────────────────────────────┤
│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E-mail │ │
└───────────┴─────────────────────────────┘
二、单位简历
┌────────────────────────────────────────┐
│一、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用框图表示)[6]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单位名称、环评机构名称及环评资质变化情况及时间 │
│(自单位成立之日起) │
│ │
│ │
└────────────────────────────────────────┘
三、环评专职人员情况
┌──┬──┬──┬──┬───┬───┬───┬───────────┬───────┐
│序号│姓 │年龄│学位│所学专│ 职称 │现从事│个人(上岗)证书编号及│从事环境影响评│
│ │ 名 │ │ │ 业 │ │ 专业 │ 颁证时间 │ 价年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可复印填写
四、主要专职环评人员工作业绩情况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
├───────┴──────┴──────┴──────┴──────┴──────┤
│主要工作业绩: │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
├───────┴──────┴──────┴──────┴──────┴──────┤
│主要工作业绩: │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
├───────┴──────┴──────┴──────┴──────┴──────┤
│主要工作业绩: │
│ │
└──────────────────────────────────────────┘
注:本表可复印填写
五、主要仪器设备、测试手段
┌─────────────────────┬────────────────────┐
│ 常规仪器类 │ 特有的行业环境特征仪器类 │
├────┬─────────┬──┬───┼────┬────────┬──┬───┤
│ 分类 │ 仪器名称 │数量│完好程│ 分类 │ 仪器名称 │数量│完好程│
│ │ │ │ 度 │ │ │ │ 度 │
├────┼─────────┼──┼───┼────┼────────┼──┼───┤
│常规化学│ │ │ │放射、电│ │ │ │
│分析实验├─────────┼──┼───┤磁波或示├────────┼──┼───┤
│室仪器 │ │ │ │踪试验类│ │ │ │
│ ├─────────┼──┼───┤ ├────────┼──┼───┤
│ │ │ │ │ │ │ │ │
├────┼─────────┼──┼───┼────┼────────┼──┼───┤
│水环境采│ │ │ │气象及污│ │ │ │
│样仪器类├─────────┼──┼───┤染气象测├────────┼──┼───┤
│ │ │ │ │试仪器类│ │ │ │
├────┼─────────┼──┼───┼────┼────────┼──┼───┤
│大气环境│ │ │ │水文、地│ │ │ │
│采样及烟├─────────┼──┼───┤质测试仪├────────┼──┼───┤
│道测试仪│ │ │ │器类 │ │ │ │
│器类 ├─────────┼──┼───┤ ├────────┼──┼───┤
│ │ │ │ │ │ │ │ │
├────┼─────────┼──┼───┼────┼────────┼──┼───┤
│噪声测试│ │ │ │生物、农│ │ │ │
│仪器类 ├─────────┼──┼───┤业及土壤├────────┼──┼───┤
│ │ │ │ │测试仪器│ │ │ │
│ ├─────────┼──┼───┤类 ├────────┼──┼───┤
│ │ │ │ │ │ │ │ │
├────┼─────────┼──┼───┼────┼────────┼──┼───┤
│大型精密│ │ │ │人体健康│ │ │ │
│仪器类 ├─────────┼──┼───┤测试仪器├────────┼──┼───┤
│ │ │ │ │类 │ │ │ │
│ ├─────────┼──┼───┤ ├────────┼──┼───┤
│ │ │ │ │ │ │ │ │
├────┼─────────┼──┼───┼────┼────────┼──┼───┤
│计算工具│ │ │ │其它 │ │ │ │
│类 ├─────────┼──┼───┤ ├────────┼──┼───┤
│ │ │ │ │ │ │ │ │
└────┴─────────┴──┴───┴────┴────────┴──┴───┘
注:本表可复印填写
六、拟申请的评价工作内容
┌───┬─────────────────────────────────────┐
│环境要│ │
│素 │ │
├───┼────────┬────────────────────────────┤
│内容 │ 行业类别 │ 申请理由或支持条件 │
│编号 │ │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注:最多可申请8个行业。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工作范围划分
一、基本原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工作范围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允许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范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不受证书工作范围的限制。
2、评价工作范围包括评价的环境影响要素和行业类别两部分。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及对环境影响的不同,评价的环境影响要素划分为10种,行业类别划分为18个行业。
二、环境影响要素类别划分
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气、声、固体废物、生态、核及放射性、电磁、水土保持、社会经济、人体健康
三、行业类别划分
1、轻工、纺织、化纤
指各种化学纤维、棉、毛、丝、绢等制造以及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项目;食品、饮料、酒类、烟草、纸及纸制品、印刷业、人造板、家具、记录媒介的制造及加工项目。
2、化工、石化及医药
指基本化学原料、化肥、农药、有机化学品、合成材料、感光材料、日用化学品及专用化学品的生产加工与制造项目;人造原油、原油、石油制品、焦碳(含煤气)的加工制造项目;各种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品制剂、中药材及中成药、动物药品、生物制品的制造及加工项目以及金属制品表面处理等项目。
3、机械、电子
指普通机械、金属加工机械、通用设备、轴承和阀门、通用零部件、铸锻件、机电、石化、轻纺等专用设备、农林牧渔水利机械、医疗机械、交通运输设备、航空航天器、武器弹药、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及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及修理项目;电子加工项目。
4、建筑材料
指水泥、玻璃、陶瓷、石灰、砖瓦、石棉等各种工业及民用建筑材料制造与加工项目。
5、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的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6、火电
指各种火电、输变电工程、蒸汽、热水生产等项目。
7、农、林、牧、渔业
指农、林、牧、渔业的资源开发、养殖及其服务项目。
8、水利、水电
指水库、灌溉、引水、堤坝、水电、潮汐发电等建设项目。
9、采掘
指煤炭、石油及天然气、金属和非金属矿、盐矿等采选工程项目。
10、机场及相关工程
指各种民用、军用机场及其相关工程的建设项目。
11、交通运输
指铁路、公路、地铁、城市交通、桥梁、隧道、港口、码头、航道、水下管线、水下通道、光纤光缆、管线、管道、仓储建设及相关工程项目。
12、海洋及海岸工程
指围海造地、海底管道、缆线铺设、防波堤坝、资源开采等涉海工程项目。
13、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指房地产、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项目及综合整治项目。
14、社会服务
指各种卫生、体育、文化、教育、旅游、娱乐、商业、餐饮、社会福利、科学研究等建设项目。
15、区域开发
指各种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的区域性开发项目。
16、核反应堆及核技术应用
指核反应堆(含核电站)建设、退役工程,大型粒子加速器工程及放射性同位素、核技术应用项目。
17、铀矿冶及核燃料生产
指铀(镭、钍)矿冶工程及退役工程;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核燃料后处理工程及退役工程;放射性物质运输项目;铀同位素浓缩、核燃料生产工程及退役工程项目。
18、电磁辐射
指移动通讯、无线电寻呼等电讯和电信、电力传输中的电磁辐射及邮电、广播、电影、电视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