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颁布机构: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2/04/01 |
颁布日期: |
2001/12/25 |
颁布机构: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生效日期: |
2002/04/01 |
颁布日期: |
2001/12/25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公告
(环发[2001]206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环境管理,现批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规范编号、名称如下:
HJ/T 82-2001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此规范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