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组织开展企事业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颁布机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07/06/18 颁布日期: 2007/06/18
颁布机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地方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上海市
适用领域: 食品卫生
生效日期: 2007/06/18
颁布日期: 2007/06/18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企事业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2007〕440号)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企事业生活后勤协会:   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职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07年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总工会共同组建“上海市企事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敏强、陈国华;组员:顾振华、宋震、陈美琴、张伟、高越、王振兴、王正园、沈伟涛、曹宏亮。   2、领导小组按系统,分设“办公室”。   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市总工会系统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企事业生活后勤协会内,具体负责工会系统与“食品安全检查”有关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的培训与监督检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促进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巩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2007年7月31日前,培训和企事业单位自查阶段;   8月1日-8月31日,区县组织检查阶段;   9月1日-9月30日,市抽查阶段。   四、检查对象   各区、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五、检查安排   (一)培训和自查阶段。   1、工作内容   (1)开展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重点围绕食堂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发放并讲解《企事业职工食堂登记表》(见附件6)、《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见附件1)和《食物中毒预防指南》。   (2)督促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按《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见附件2)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结果于8月5日前报送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区、县、局(产业)工会。   2、工作要求   对各区县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负责人、食堂卫生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进行培训及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内容包括:   (1)督促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单位领导责任制、原料验收、食品贮存、加工过程、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和要求;   (2)落实岗位责任制,制订内部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   (3)检查和督促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按规定配备食品卫生管理员。   3、职责分工   (1)市总工会负责对企事业职工食堂负责人培训和组织发动的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工作。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市总工会的领导下,积极做好食堂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培训面要达到95%以上;要积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发动工作,组织发动面要达到100%;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积极地做好培训与组织发动的配合工作。   (3)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提供对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相关人员培训的师资力量以及有关资料,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隶属关系发放《企事业职工食堂登记表》、《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和《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不属于局(产业)工会隶属关系的企事业职工食堂,由各区县工会发放。   (4)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积极认真配合,督促食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区县检查阶段。   1、工作内容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分局与各区、县工会组织协作,对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按比例开展监督检查。   2、工作要求   (1)对辖区内大、中、小型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工地食堂按不少于各类别总数50%的比例进行监督检查;   (2)对辖区内日常监管中各方面条件较差的、有突出问题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工地食堂必须进行全覆盖检查;   (3)检查内容根据《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4)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要进行追踪复查,直至整改到位。   3、职责分工   由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牵头,与各区、县工会组织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共同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区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违法行为的处理;各区、县工会组织要派员全程参加监督检查活动并配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各局(产业)工会自行组织本系统内职工食堂的检查。   (三)市抽查阶段。   1、工作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对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开展监督抽查。   2、工作要求   (1)对全市大、中、小型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工地食堂进行监督抽查;特别是加强对在区县检查阶段反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监督抽查;   (2)检查内容根据《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并于10月20日前完成汇总工作。   3、职能分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与市企事业生活后勤协会组成检查小组,共同对食堂进行监督抽查。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现场检查笔录及违法行为的处理;市总工会组织配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六、信息上报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应按时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上报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并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应按时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上报市总工会。   (一)联系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沈伟涛 shenweitao@smda.gov.cn,电话:63356059;   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丁敏 dingmin@smda.gov.cn,电话:53835500*838;   市总工会保障部: 王正园   bzgzb@shzgh.org,电话:63211939*3074;   市企事业生活后勤协会 王振兴 sh-hq@hotmail.com,电话:65127884;   (二)时间节点   8月10日前,上报第一阶段工作小结、汇总表1和《企事业职工食堂登记表》(附件3、6)。   9月5日前,上报第二阶段工作小结和汇总表2(附件4、5)。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总工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   为保证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上海市食堂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告知如下:   一、应当向合法单位采购原料,并按规定做好索证验证,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建立原料采购、加工数量、供应单位情况等台账记录。   二、必须严格控制加工时膳食的中心温度和加工时间,做到烧熟煮透。   三、在生产加工区域设置、从业人员操作、工用具及容器使用、食品存放等环节要坚决杜绝生熟交叉污染的现象。特别是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必须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并有标记。   四、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储存时要保证冷库、冰箱、加热保温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五、要严格落实生产加工区域、工用具及容器的各项消毒措施,保证热力消毒温度和时间、化学消毒浓度和时间符合规定。   六、禁止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工地食堂供应生拌菜、生食水产品以及国家和本市禁止出售的其他食品。   七、对存在风险的食品,要严格控制加工工艺,确保食用安全。如:刀豆、扁豆要“先过水,再煸炒”,达到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鲐鱼等“青皮红肉鱼”,加工前要仔细检查新鲜程度,不新鲜的,不得加工食用。   八、食堂应当做到“以需定量”,严格控制食用时间,禁止加工、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膳食。   九、食堂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建立健康状况晨检制度。   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上海市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特此告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总工会 二○○七年六月   附件2:   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 │序│ 检查 │         主要内容         │    检查结果    │ │号│ 项目 │                     │            │ ├─┼────┼─────────────────────┼────────────┤ │1 │ 卫生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            │ │ │ 管理 ├─────────────────────┼────────────┤ │ │    │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醒目处         │            │ │ │    ├─────────────────────┼────────────┤ │ │    │2007年度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的《食品安│            │ │ │    │全卫生知识培训证书》           │            │ ├─┼────┼─────────────────────┼────────────┤ │2 │食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            │ │ │经营过程├─────────────────────┼────────────┤ │ │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        │            │ │ │    ├─────────────────────┼────────────┤ │ │    │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      │            │ │ │    ├─────────────────────┼────────────┤ │ │    │食物在烹调后至食用前,在10-60℃下≤2小时 │            │ │ │    ├─────────────────────┼────────────┤ │ │    │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充分加热      │            │ │ │    ├─────────────────────┼────────────┤ │ │    │原料、半成品、成品盛器、工用具能明显区分 │            │ │ │    ├─────────────────────┼────────────┤ │ │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            │ │ │    ├─────────────────────┼────────────┤ │ │    │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无着地放置      │            │ │ │    ├─────────────────────┼────────────┤ │ │    │加工熟食卤味、裱花蛋糕、冷食在专间内进行 │            │ │ │    ├─────────────────────┼────────────┤ │ │    │加工熟食卤味、裱花蛋糕、冷食专人操作   │            │ │ │    ├─────────────────────┼────────────┤ │ │    │专间内(包括二次更衣室)操作时配置消毒水 │            │ │ │    ├─────────────────────┼────────────┤ │ │    │专间内工用具、容器专用,使用前经有效消毒 │            │ │ │    ├─────────────────────┼────────────┤ │ │    │蔬菜、水果、原料未经清洗消毒不进入专间  │            │ │ │    ├─────────────────────┼────────────┤ │ │    │专间每天定时空气消毒或紫外灯等消毒设施损坏│            │ │ │    ├─────────────────────┼────────────┤ │ │    │加工时专间温度不高于25℃         │            │ ├─┼────┼─────────────────────┼────────────┤ │3 │餐饮具、│餐饮具、容器使用前经清洗消毒并符合规定  │            │ │ │直接入口├─────────────────────┼────────────┤ │ │食品容器│清洗消毒水池与其他用途水池分开      │            │ │ │    ├─────────────────────┼────────────┤ │ │    │消毒后餐具贮存在专用清洁保洁柜内     │            │ ├─┼────┼─────────────────────┼────────────┤ │4 │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        │            │ │ │    ├─────────────────────┼────────────┤ │ │    │从业人员操作时不抽烟           │            │ │ │    ├─────────────────────┼────────────┤ │ │    │从业人员操作前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消│            │ │ │    │毒                    │            │ │ │    ├─────────────────────┼────────────┤ │ │    │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            │ │ │    ├─────────────────────┼────────────┤ │ │    │手部破损立即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      │            │ │ │    ├─────────────────────┼────────────┤ │ │    │专间操作人员佩戴口罩规范         │            │ ├─┼────┼─────────────────────┼────────────┤ │5 │健康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明而上岗操作│            │ │ │    ├─────────────────────┼────────────┤ │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无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            │ │ │    │病                    │            │ ├─┼────┼─────────────────────┼────────────┤ │6 │采购食品│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            │ │ │及原料 ├─────────────────────┼────────────┤ │ │    │使用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            │ ├─┼────┼─────────────────────┼────────────┤ │7 │食品储存│库房存放食品按要求离地隔墙        │            │ │ │    ├─────────────────────┼────────────┤ │ │    │冷冻、冷藏、保温、加热设施温度符合要求  │            │ │ │    ├─────────────────────┼────────────┤ │ │    │食品储存时不存在生熟混放         │            │ │ │    ├─────────────────────┼────────────┤ │ │    │食品或原料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            │ ├─┼────┼─────────────────────┼────────────┤ │8 │擅自扩大│未擅自更改核定的面积、设施、布局及用途  │            │ │ │经营范围├─────────────────────┼────────────┤ │ │    │未擅自扩大生产经营方式或范围       │            │ ├─┼────┼─────────────────────┼────────────┤ │9 │违禁食品│无超过保质期食品             │            │ │ │    ├─────────────────────┼────────────┤ │ │    │无违禁生食水产品             │            │ │ │    ├─────────────────────┼────────────┤ │ │    │无腐败变质食品              │            │ │ │    ├─────────────────────┼────────────┤ │ │    │无其他违禁食品              │            │ ├─┼────┼─────────────────────┼────────────┤ │10│其他  │无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违法行为 │            │ └─┴────┴─────────────────────┴────────────┘   注: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详细描述实际情况   检查人:             检查日期:   附件3 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专项检查汇总表1 (第一阶段)   一、培训工作   (一)共培训食堂户数    ,共开设培训  场次。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  户,参加培训的负责人  人,食品卫生管理员  人;工地食堂  户,参加培训的负责人  人,食品卫生管理员  人。   (二)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  份,《食物中毒预防指南》   本。   二、自查自纠工作   (一)基本情况   发放《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份,收回    份。   (二)自查自纠情况   1、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   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户,卫生管理符合要求数   户,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餐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符合要求数   户,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数   户,健康管理符合要求数   户,采购食品及原料符合要求数   户,食品储存符合要求数   户,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方式)数  户,经营违禁食品数  户,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数  户。   2、工地食堂   卫生管理符合要求数   户,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餐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符合要求数   户,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数   户,健康管理符合要求数   户,采购食品及原料符合要求数   户,食品储存符合要求数   户,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方式)数  户,经营违禁食品数  户,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数  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附表4 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专项检查汇总表2 (第二阶段)   一、基本情况   出动监督员人数:      , 检查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户次数:        ,检查工地食堂户次数:     。   二、检查结果   (一)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   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户,卫生管理符合要求数   户,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餐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符合要求数   户,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数   户,健康管理符合要求数   户,采购食品及原料符合要求数   户,食品储存符合要求数   户,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方式)数   户,经营违禁食品数   户,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数   户。   (二)工地食堂   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户,卫生管理符合要求数   户,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餐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符合要求数   户,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数   户,健康管理符合要求数   户,采购食品及原料符合要求数   户,食品储存符合要求数   户,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方式)数  户,经营违禁食品数  户,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数  户。   附件5   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工地食堂严重违法单位汇总表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    违法事实    │    处      理    │ │    │        │           ├───┬──────┬─────┤ │    │        │           │处理措│拟行政处罚金│销毁不洁食│ │    │        │           │ 施 │   额   │  品  │ │    │        │           │   │  (元)  │ (公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区县(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附件6                                      编号:   上海市企事业职工食堂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            填报人: ┌──┬─────────────────┬───────────┬─────┬─────┬───┐ │地 │     区(县)    路   号│    主管部门    │     │ 邮  编 │   │ │ 址 │                 │   负责人姓名   │     │     │   │ ├──┼─────────────────┼───────────┼─────┼─────┼───┤ │主管│                 │    电  话    │     │ 食堂数 │   │ │部门│                 │           │     │     │   │ ├──┼─────┬───────────┴───────────┴─────┼─────┼───┤ │食堂│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   一般从业人员:    人    │ 职工就餐 │   │ │从业│     │                             │ 人 数 │   │ │人员│     │                             │     │   │ │人数│     │                             │     │   │ ├──┴─────┴─────────────────────────────┴─────┴───┤ │                    食  堂  情  况                    │ ├──┬──┬────────┬────────┬──┬────────┬────────────┤ │食堂│食堂│《卫生许可证》编│  是否对外  │承包│   承包方   │    承 包 方    │ │名称│负责│    号    │   承 包   │方食│ 从业人员人数 │  《卫生许可证》编号  │ │  │人姓│        │        │ 堂 │        │            │ │  │ 名│        │        │负责│        │            │ │  │  │        │        │人姓│        │            │ │  │  │        │        │ 名 │        │            │ ├──┼──┼────────┼────────┼──┼────────┼────────────┤ │  │  │        │是□ 否□    │  │       人│            │ ├──┼──┼────────┼────────┼──┼────────┼────────────┤ │  │  │        │是□ 否□    │  │       人│            │ ├──┴──┴────────┴────────┴──┴────────┴────────────┤ │            食  堂  承  包  商  资  质  情  况            │ ├─────┬─────┬─────┬───────────┬───────────┬──────┤ │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姓│ 联系电话 │  《营业执照》编号  │  《企业代码证》号  │单位联系地址│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海市企事业职工食堂登记表》填报说明   1、《上海市企事业职工食堂登记表》由按职工食堂产权所有的机关、企事业主管单位填报,每个职工食堂填报一份。   2、职工食堂包括:机关食堂、员工食堂、员工餐厅、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工地食堂等。   3、各栏名称解释:   1)“所在地址”是指:填表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的所在地址。   2)“主管部门”是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直接管理职工食堂的部门。   3)“主管部门负责人姓名”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直接管理职工食堂部门的负责人姓名。   4)“邮编”是指:直接管理职工食堂部门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5)“电话”是指:直接管理职工食堂部门的联系电话号码。   6)“食堂数”是指:在同一地址内的食堂数量。   7)“食堂从业人员数”是指:属于本单位在职工食堂工作的全部人员。包括:负责本企事业单位职工就餐的专责管理人员或专责科(处)室的全部工作人员、原单位职工食堂管理部门改制而成为社会组织的食堂从业人员;不包括:由社会组织承包填报单位职工食堂,而派驻的全部食堂从业人员。在填表统计时,如遇管理多个职工食堂的,专责管理人员或专责科(处)室的全部工作人员的人数,按日常就餐的职工食堂填报;日常不在职工食堂就餐的,选择其中的一个职工食堂填报。   8)“管理人员数”是指:每一个职工食堂管理员(项目经理)、厨师长、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品检验员等以及在科室的工作人员。   9)“一般从业人员”是指:每一个职工食堂工作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餐厅和小餐厅的服务人员。   10)“职工就餐人数”是指:在填报职工食堂中就餐的人数。按在填报职工食堂中就餐的在册职工人数填写。   11)“食堂名称”是指:在同一地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范围内,有二个(含二个)以上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场所。其名称一般为“某某食堂”。二个以下的,此栏不填。   12)“食堂负责人姓名”是指:专门负责食堂日常管理人员的姓名。   13)“《卫生许可证》编号”是指:职工食堂所在地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给本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编号。   14)“是否对外承包”是指:社会组织承包填报单位的职工食堂,不含原单位职工食堂管理部门因改制成社会组织,承包填报单位的职工食堂。如无对外承包,在“否□”中打“√”,以下各栏为空格;如对外承包,在“是□”中打“√”,以下各栏均要填报。   15)“承包方食堂负责人姓名”是指:社会组织承包填报单位职工食堂的专门负责食堂日常管理人员姓名。   16)“承包方从业人员人数”是指:社会组织承包填报单位职工食堂,而派驻的全部工作人员。   17)“承包方《卫生许可证》编号”是指:社会组织的《卫生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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