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颁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11/25 颁布日期: 2010/11/25
颁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11/25
颁布日期: 2010/11/2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节[2010]5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有关中央企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水泥行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水泥行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产业,也是主要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行业之一。2009年全国水泥总产量16.5亿吨,水泥行业能源消耗总量约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5%,颗粒物排放量约占工业排放总量的30%左右。   “十一五”以来,水泥行业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推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2009年新型干法水泥产量比重达到70%;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余热发电技术等一批技术和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吨水泥综合能耗明显降低,颗粒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年消纳、利用各类工业废弃物超过4亿吨。   但是,水泥行业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负荷重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改变,节能减排仍有很多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单位产品能耗、排放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仍有差距。水泥行业工艺水平参差不齐,技术装备差距较大,行业整体能效水平不高。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落后产能还占一定比重,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推广力度不够。东西部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差异较大,部分企业未达到国家能耗和环保相关标准要求。立磨、辊压磨等高效粉磨技术和变频调速技术没有得到充分应用。目前大约有300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未建成低温余热发电系统。   水泥行业消纳废弃物的潜力未得到充分发挥。水泥行业对工业废物的利用主要集中在混合材的使用上,重点是粉煤灰和矿渣,处置利用手段比较单一,利用新型干法水泥工艺及回转窑无害化、资源化协同处理工业可燃废弃物、生活垃圾及污泥技术等尚处于起步阶段。   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还有待建立和完善。现有的节能减排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也未得到认真实施。相当多的企业节能减排管理职能机构不健全。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双重约束。水泥行业作为我国主要的高能耗、高排放产业,是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重点和难点,其节能减排效果对完成我国能源消耗目标、工业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已成为水泥行业面临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加快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工艺、装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科学管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水泥行业,促进水泥行业节约、清洁、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国水泥生产平均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小于114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小于93千克标准煤/吨。水泥颗粒物排放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0%,氮氧化物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2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上普遍应用余热发电、高效粉磨技术、电机变频等技术,重点水泥企业加快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大城市周边的水泥企业基本形成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污泥的能力,使水泥工业转变为兼顾污染物处置的新兴环保产业。   三、重点任务   (三)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防止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完成近期内淘汰落后产能的预定目标。严格执行《水泥行业准入条件》,指导水泥生产企业合理布局。积极推动企业联合重组,鼓励延长产业链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水泥生产的能效水平。采用大型立磨、辊压机等代替传统的球磨机。优化预分解窑炉工艺设计,形成高能效窑炉设备系列,支持新型节能型窑炉技术的研究和创新。继续开发推广应用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支持采用高压变频调速和高效电机等节能技术措施,实现水泥生产能耗的显著下降。   (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大水泥行业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研发烟气有害组分减排技术,重点研究氮氧化物减排控制技术,推广高效袋式除尘技术。加强生产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推广设备降噪新技术,显著降低噪声污染。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大中型企业完成一轮审核。完善清洁生产评价体系,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六)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水泥生产的信息化水平。支持产学研结合开发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技术,开发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化管理和分析系统。研究、推广和应用矿山开采信息管理和优化开采方案,努力实现矿山开采的零排放。研究、推广和应用生产过程集散控制系统、水泥生料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熟料生产线专家系统等信息化技术,实现生产技术水平的大幅度提升。重点推广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用3-5年时间,加快推动大中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七)加快研发低碳技术,逐步降低单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支持工业废渣的再利用,减少水泥生产的过程排放,加强水泥熟料低温煅烧技术研究。开展水泥生产二氧化碳分离、应用技术及其碳捕集、封存的可行性研究。逐步建立水泥行业碳排放的基础数据库,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实现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的降低。   (八)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继续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对矿渣、粉煤灰、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推动废弃物替代燃料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废弃物(包括一些危险废弃物)的协同处置。鼓励利用水泥窑炉处置市政污泥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立一批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的示范生产企业,加强与市政部门有关政策协调。加强矿山资源的综合利用,充分有效使用低品位石灰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   (九)积极开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活动。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进水泥企业,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建设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水泥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积极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研究制定鼓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推进全行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转变。   (十)实施水泥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以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为牵引,大幅度提高水泥行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实施低温余热发电、高效粉磨、高压变频、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节能改造工程,形成年节约75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实施电改袋除尘改造和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治理工程,有效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实施消纳工业废弃物和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及生活垃圾工程,实现年处理能力约4200万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   四、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排放设备、计量器具配备、能源利用、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定期组织相关分析,开展预测预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泥工业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加快研究制订水泥行业改扩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具体办法,从严控制水泥企业盲目扩张。定期公告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的资金补贴政策机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十二)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新机制和优惠政策。鼓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为水泥企业提供能源审计、节能减排工程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融资等一系列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服务。引导水泥企业积极参与有序用电、科学用电等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降低环境污染,实现系统节能。积极研究有利于支持水泥行业利用废弃物的优惠政策,完善废弃物管理体系,理顺废弃物来源渠道,鼓励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的专业化,促进水泥行业废弃物预处理产业的发展。   (十三)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专业标准化委员会的作用,制修订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技术标准,建立较完善的限额标准体系、检测标准体系、审核和认证标准体系。推动制定水泥行业二氧化碳计算统计系列标准、水泥窑等主要耗能设备效率测定与评价标准,不断完善水泥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强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的指导,鼓励行业协会在现有能效对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能效对标工作的技术指导,完善细化水泥行业能效对标指南等技术文件,通过开展行业对标推广活动,提高水泥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十四)积极鼓励水泥行业技术创新。推动国家级水泥工业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立跨部门、跨行业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针对我国水泥行业在节能环保方面存在的突出技术问题,加大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性支撑技术的研发与工程应用。鼓励装备制造骨干企业提升制造水平,实现高效、节能、环保水泥生产线装备的国产化、大型化,带动水泥产业的升级和技术进步。在水泥成套技术装备出口退税方面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   (十五)明确节能减排主体,加强企业能力建设。要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企业要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设,设立能源管理负责人,明确岗位责任和目标考核要求。依据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在行业中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提升行业及企业能源管理能力。依据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能源计量在线检测、分析工作,提高企业的能效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国家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和本意见要求,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推动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相关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调研、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搭建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交流平台。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做好节能减排宣传工作,通过会议、论坛、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附件:水泥工业节能减排重点专项工程汇总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水泥工业节能减排重点专项工程汇总表 序号 名称 目标 主要内容 实施效果 建设年限 1 余热发电建设工程 所有具备条件的新型干法生产线都必须完成利用余热进行余热发电项目的改造。 推广新型干法水泥窑余热发电技术,对具有余热开发价值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技术改造,进行300套余热发电工程建设。 可实现年节能量约600万吨标准煤。 2010-2015 年 2 高效粉磨节能改造工程 完成60%的水泥粉磨系统的节能改造。 在生料粉磨系统中用立磨替代球磨机;在水泥粉磨系统中,特别是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选用辊压机联合粉磨系统替代单一的球磨机;在煤磨系统中,用立磨替代风扫磨。 实现水泥粉磨电耗降低10%,可实现年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 2010-2015 年 3 高压变频节能改造工程 完成200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大中型电机变频技术节能改造。 对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变频调速改造。 可实现节能量约230万吨标准煤。 2010-2015 年 4 电改袋除尘改造工程 推广袋式除尘技术。 现有水泥窑电收尘器改为袋收尘(低压脉冲除尘器)。 颗粒物排放减少50% 2010-2015 年 5 有害气体的排放控制和治理工程 在大中型水泥企业中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低污染排放。 在现有日产2000吨以上工厂,建设低NOx设施,推广低NOx(非催化还原、催化还原、低NOx燃烧技术等)技术。 NOx排放浓度降低25% 2010-2015 年 6 消纳工业废渣及废弃物工程 培育50个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水泥企业。 在重化工工业聚集区域,选择有条件的现有工厂建设协同处理工业废渣及废弃物的设施,推动工业废渣及废弃物收集和预处理产业发展。 形成年处理工业废渣及废弃物3000万吨的能力 2010-2015 年 7 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污泥工程 使水泥企业成为大中城市污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重要一环。 选择大中城市周边日产2000吨或以上规模的现有工厂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城市污泥。 形成年处理1200万吨的能力。 2010-2015 年 8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程 60家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加快水泥生产智能化和信息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建立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挖掘节能潜力,采取节能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可实现节能率1%-2%。 2010-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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