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
        
        
          
            
              
                | 颁布机构: | 国家海洋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中国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0/09/03 | 颁布日期: | 2010/09/03 | 
            
          
         
        
          
            
              
                | 颁布机构: | 国家海洋局 | 
              
                | 生效状态: | 在用 | 
              
                | 所属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 适用地区: | 中国 | 
              
              	| 适用领域: |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 
              
                | 生效日期: | 2010/09/03 | 
              
              	| 颁布日期: | 2010/09/03 |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
(国海岛字〔2010〕548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格式,现予发布试行。
  附件:1.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格式)
  2.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格式)
  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1:
  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格式)
  海 岛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人:               (印章)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海洋局监制
  填写说明:
  1.《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由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人填写。一个项目使用多个海岛的,每个海岛分别填写。
  2.“申请人”为申请使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或个人,是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是个人的,填写姓名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手印)。
  3.“法定代表人”栏中,如果申请人为个人的,只填写居民身份号码。
  4.“联系人”为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的经办人或代理人。
  5.“项目性质”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根据项目总体情况确定,选择划“√”。公益性是指国防、公务、教学、防灾减灾、非经营性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测绘、气象观测等公益事业使用无居民海岛;经营性是指公益性范围以外使用无居民海岛的。
  6.“投资额”为整个海岛开发利用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
  7.“海岛位置”应当注明管辖区域,并描述海岛与周边大陆或者海岛的相对位置和距离。
  8.“用岛范围”首先选择是否整岛利用;是局部利用的,应当注明在海岛上的具体位置和利用范围。
  9.“用岛年限” 按申请人拟申请使用的年数填写。
  10.“用途”包括: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利用、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
  11.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过有关批准文件和说明材料的,在“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和材料”栏中填写相应文件和材料的目录,具体文件和材料附后。
  12.表格可以根据需要续页。
申请人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身份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公益性 □经营性 投资额 万元 
海岛名称 
海岛位置  
用岛范围 □整岛 □局部利用:
 
用岛面积 公顷 用岛年限 年  
用  途 
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和材料 
申请理由 
  附件2: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格式)
  海 岛 名 称:               
  使 用 权 人:               
  登 记 编 号:               
  登 记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海洋局监制
  填写说明:
  1.《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表》由登记机关填写。一个项目使用多个海岛的,每个海岛分别填写。
  2.“登记编号”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编号,采用8位编码,由3部分组成:年号(取最末2位)、省别号(2位)、序号(4位)。省别号采用全国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前2位,国家海洋局相应编码使用11。
  3.“海岛代码”按照国家发布的全国海岛名称代码填写。
  4.“用岛时间”填写批准使用无居民海岛的起止日期。
  5.“审批文号或合同号”填写批准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文件号或者以“招拍挂”方式确认使用人后签定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6.“证书编号”填写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编号。
  7.“档案编号”填写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资料归档编号,可以填写多个。
  8.“登记人”、“审核人”分别填写负责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及部门领导签字。
  9.“用岛范围顶点坐标”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表示。整岛利用的,在海岛海岸线选择若干个特征点表示;局部利用的,标明所有拐点。
  10.“分类型用岛面积”中的用岛类型包括填海连岛、土石开采、房屋建设、仓储建筑、港口码头、工业建设、道路广场、基础设施、景观建筑、游览设施、观光旅游、园林草地、人工水域、种养殖业、林业等;同类型不同区块的,分别填写。
  11.“建筑物和设施”填写实际建造的建筑物和设施情况,并注明建成年份。
  12.“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坐标图”包括位置图、分类型界址图、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等3张图。“位置图”应当体现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在海区中的位置;局部利用海岛的,还应体现项目在海岛上的具体位置。“分类型界址图”与“分类型用岛面积”表对应,并标注区块编号。“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与“建筑物和设施”表对应,并标注建筑物和设施的编号。
  13.“备注”填写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需要关注的特殊事项和要求等。
  14.各页表格可以根据需要续页。
使用权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身份号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姓名   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公益性    □经营性
海岛名称   海岛代码  
海岛位置  
用岛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用岛范围 □整岛 □局部利用:
 
用岛面积 公顷  用途  
使用金总额 万元  □一次性缴纳 □分次缴纳
审批文号
或合同号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档案编号  
登 记 人   审核人  
  用岛范围顶点坐标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分类型用岛面积
区块
编号 用岛类型 用岛面积
(公顷) 备注
       
       
       
       
       
       
       
       
       
       
       
       
       
       
       
  建筑物和设施
编
号 名称及
用 途 占岛
面积
(米2) 建筑
面积
(米2) 层数 高度
(米) 结构
方式 建成
年份 备注
                 
                 
                 
                 
                 
                 
                 
                 
                 
                 
                 
                 
                 
┌───────────────────┐
│   ┌──────────┐    │
│   │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坐标│    │
│黏  │图(包括位置图、分类│    │
│贴  │型界址图、建筑物和设│    │
│线  │施布置图等3张图)。 │    │
│   │标注坐标、比例尺、方│    │
│   │向、测量单位及测量人│    │
│   │等内容。      │    │
│   └──────────┘    │
│                   │
└───────────────────┘
┌───────────────────┐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变 更 登 记
日期 内  容 登记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