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颁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4/08 颁布日期: 2010/04/08
颁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
生效状态: 在用
所属类型: 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中国
适用领域: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生效日期: 2010/04/08
颁布日期: 2010/04/08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的要求,经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科技部决定在工业领域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以下简称“两型”企业)创建工作。   “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在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产生量大的重点行业,选择一批有代表性、基础较好、产品结构合理、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开展“两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以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和提高产出效率为目标,通过2-3年努力,成为行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先进典型。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考虑在全国工业领域广泛开展“两型”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工业行业和大多数企业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之路,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为加快推进“两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请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科技部门,按照工作方案附件要求,组织研究提出试点企业推荐名单,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财政部(企业司)、科技部(社会发展司)。   附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工业信息化部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推动工业企业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之路,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拟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以下简称“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必要性   (一)创建“两型”企业是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获得了巨大发展,规模迅速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但总体上看,工业发展方式仍然以粗放型、外延式为主,主要依靠投资和物质资源消耗拉动,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重、产出效率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和产能过剩等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面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压力,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是实现工业持续发展的紧迫要求。培育一批“两型”企业,树立行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对于引导工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整体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两型”企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战略决策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战略决策,是我国工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业企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载体。创建“两型”企业,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内涵式工业发展实践经验,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是落实新型工业化战略的重要抓手。   (三)创建“两型”企业是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调结构作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历史经验也表明,经济危机发生时往往是催生新技术、加快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通过创建“两型”企业,对加快企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培育新的竞争优势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增强企业后金融危机时期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创建“两型”企业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实际行动。建设“两型”社会是党中央面向新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工业是耗费能源资源、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产业,创建“两型”企业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工业领域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举措。   二、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在重点行业开展“两型”企业试点,树立起一批先进典范,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大力推进“两型”企业建设工作,引导工业行业和大多数企业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拟先通过2-3年试点,摸索和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再全面推进。   2. 坚持企业探索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两型”企业创建工作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探索“两型”企业创建的途径和手段;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引导,逐步研究完善“两型”企业创建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3. 坚持重点突破与区域平衡相结合。开展“两型”企业创建试点,要突出重点,选择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排放重的行业作为优先领域先行开展试点。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时,充分考虑地域平衡,引导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   2012年前,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企业,经过2-3年试点,每个行业建立3-5家示范企业;形成试点行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和基本思路;研究确定不同行业“两型”企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试点企业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两型”示范企业,在产品结构、产出效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企业资源产出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单位产品能源、水、原材料消耗显著降低,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废物循环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固体废物基本上实现综合利用,废水力争实现循环利用和“零”排放,废气、余热余压等充分合理利用;污染排放量大幅度降低,“三废”排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两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试点范围   拟将钢铁、石化、有色金属、汽车、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建材等九个行业作为开展“两型”企业试点行业。在各个行业中择优选择确定若干家企业作为“两型”企业创建试点企业。   (二)组织推荐   试点企业采取自愿申报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地方、行业协会进行推荐(中央企业可直报);请各地区、行业协会重点推荐2-3个企业(申报试点的企业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审核确定   在地方、行业协会推荐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组织专家按行业对推荐企业进行评议后,提出推选意见,适当考虑地域、行业平衡等因素,再进行研究确定。   (四)创建要求   1. 编制工作方案。试点企业应当组织编制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地方工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上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联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论证。工作方案要明确“两型”企业建设的标志性目标,明确产品结构调整、企业发展以及能源、水、原材料节约,清洁生产、“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等各方面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2. 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审查通过后,试点企业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积极部署落实和组织实施“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组建“两型”企业建设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力争通过2-3年的工作,达到“两型”示范企业基本要求。   3. 加强管理。试点企业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资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完善资源环境统计和核算制度,健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等管理体系,强化管理岗位和人员建设。   (五)组织验收   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达到“两型”示范典型要求的企业,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提出验收申请。   四、政策措施及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财政、科技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总结和督查制度,对试点工作实施阶段性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对试点工作的支撑作用。成立试点工作专家组,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科学院等有关院士、专家作用,协助开展试点企业的评审、推荐、评估和审核验收等工作,研究制定“两型”企业评价体系,深入分析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设性意见。   (三)加强现有政策对试点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对“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等给予优先支持;在国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进出口配额、政府采购等具体政策时,对“两型”企业及其产品予以优先考虑。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经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两型”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予以扶持;对试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抓紧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扶持政策。   (四)对试点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达到“两型”示范典型要求的试点企业经组织验收后,授予“两型”示范称号。对试点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试点先进经验及时进行系统总结、评估和组织推广。   (五)加强“两型”示范企业的动态监管。对“两型”示范企业定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享受“两型”企业称号和相关政策优惠。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两型”企业称号和政策优惠。   附件一:   试点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   三、 具有较完善的能源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四、 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要求;   五、 主要产品能源资源消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指标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   六、 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厂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七、 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销售利润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节能环保投入能力。   八、 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创新体系完善。   附件二: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试点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1. 企业名称、性质、所在地、人员构成等;   2. 主要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产量、销售情况等;   3. 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生产设备及其他负债详细情况,单位产品成本构成情况、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详细情况,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4. 在国际、国内同行业所处地位。   (二)企业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   1. 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2. 企业研发能力及成果;   3. 主营业务采用的核心工艺技术及水平;   4. 在国际、国内同行业所处地位。   (三)近三年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1. 主要原材料、燃料、水等能源资源消耗;   2. 单位产品能源资源消耗;   3. 在国际、国内同行业所处地位。   (四)近三年废弃物排放及综合利用情况   1. “三废”产生、处置和排放情况、排放达标情况;   2. 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综合利用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3. 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综合利用等方面的项目及投入情况;   4. 废弃物排放及综合利用水平在国际、国内同行业所处地位。   (五)企业管理能力   1. 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 制定和出台的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综合利用等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3. 产品成本、投融资、现金流量等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二、“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思路、目标、计划及措施   (一)“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思路、拟达到的目标   (二)“两型”企业创建工作计划安排、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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