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节能服务公司与能耗企业实现互惠双赢的管理模式,并可以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经过30多年的运行,商业模式已经十分成熟,并成长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我国10年前从国外引进了这种节能机制,首先在北京、辽宁、山东等地进行示范性推广,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随后,各地节能服务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然而,从这么多年的发展状况来看,这些节能服务公司并没有获得预期的高速成长,反而大多步履蹒跚,处境被动。可见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障碍,诸如社会认知度不够、项目融资困难、技术力量薄弱等。

一:融资困难
融资困难是目前节能服务公司运营中遇到的首要障碍。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机制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但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产出周期长,大项目一般在投入几年以后才会有回报,节能服务公司要进行后续投入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而作为中小企业,又是新生的企业,商业信用相对较低,很难从银行获得商业贷款。
缺乏信用评价机制,银行授予信用额度低。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的节能服务公司规模较小,经济实力不强,常常无力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和足额的抵押。因此,银行对这些公司的信用度水平存在质疑,授信额度很低。此外,目前中国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前景不是很明朗,银行缺少对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机制的深入了解,这更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
二:技术障碍
①节能效果的衡量存在一定困难。评价项目实施后的节能收益成为制约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瓶颈。进行节能改造后,如何去评价节能是不是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是不是确实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这需要一套具有权威性的评价体系。因为缺乏节能经济效益评估体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节能效果上的技术问题及扯皮现象。
②我国的节能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存在专业化不强的缺陷。节能公司给企业提供的往往不是自己研发的专利技术,而是社会上集散的技术。一些节能公司节能技术不成熟或是对节能技术缺乏了解,使得客户企业对节能项目是不是能达到预期效果以及会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运作产生担心。事实上,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这些节能效果的数据,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基于理论测算得到的,但在具体的工况上实施和运行的时候,节能效果未必显著。

三:认识障碍
企业缺乏实施节能项目的动力。能源终端消费者在资金和技术的双重限制下,对节能方面的知识十分匮乏,特别是在公共建筑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现行节能法律约束力较弱,缺乏强制性的规定以及经济激励手段促使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或行为没有明显的惩罚措施。对节能行为缺乏明显的激励政策,特别是没有与节能的环保效益挂钩。除部分高耗能企业从节省成本出发对节能有一定认识外,大多数企业因为能源占产品成本不是太高,没有节能的积极性。
基于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现状,中国未来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国家应该把银行等融资机构纳入激励的范围之内,鼓励银行开展这方面业务。二是建立一支强大、权威、健全的检测队伍。三是企业应该真正提高认识。同时,政府应该下达具体的指标,通过相关机构对企业节能减排潜力的分析,企业要向政府承诺节能减排的目标。
广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巨大。合同能源管理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在实施推广中遇到各种障碍和问题是无法避免的,关键是要找出障碍与问题的根源,以研究其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