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江苏省发布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导则》,相关企业可以学习借鉴,提升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导则
01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必须”
1.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2.必须坚持依法生产经营。
3.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4.必须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5.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企业专兼职安全员“一清二查三到位”
1.“一清”:清楚车间、班组生产作业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
2.“二查”: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查岗位员工是否有违章违规作业。
3.“三到位”:确保“班前会”安全提醒到位,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检查到位,确保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到位。
三、企业从业人员“四知四会”
1.知风险,会管控。
2.知隐患,会消除。
3.知防护,会使用。
4.知通道,会逃生。
02 钢铁企业“四严禁、四必须”
1.严禁将人员聚集场所、维修工位设置在吊运跨内。
2.严禁生产期间熔融金属区域存在积水。
3.严禁高炉炉顶工作压力超标运行。
4.严禁不同煤气管道共用排水器。
5.铸造流程必须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炼钢炉水冷元件必须设置温度、流量监测报警装置。
7.煤气区域人员聚集场所必须设置煤气报警器。
8.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必须安装隔断装置。
03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十必须”
1.固定炉必须设置机械锁紧,倾动炉控制与铸造系统联锁。
2.固定炉必须配置液位传感器,实现报警切断排放联锁。
3.必须确保存放铝锭的地面干燥,作业场所不得有积水。
4.结晶器冷却水系统必须配置温度、压力、流量监测报警装置。
5.铝水铸造流程必须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绳必须定期检查更换。
7.铸造区域必须独立设置或采取可靠隔离措施,严控人数。
8.铸造车间厂房顶部必须采用便于泄爆的轻质屋顶。
9.引锭盘、模盘不能自然分离时,必须停止浇铸。
10.必须保证设备设施完整性,不满足生产要求的要及时报废。
04 中频炉使用“七要求”
1.熔炼、浇铸及行车吊运范围内不得设置人员聚集场所。
2.感应线圈进水管要实现快速切断,冷却水要设置压力、流量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
3.电源装置与炉体要设置隔墙,穿墙、穿层孔洞必须完全封堵。
4.炉台必须设置两处及以上应急逃生路线。
5.必须设置应急水源、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等设施。
6.炉下、炉前、浇铸区域要设置应急储存设施,不得有积水。
7.不得使用公称容量 0.25 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炉。
05 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六应六尽”
1.除尘工艺“应湿尽湿”。打磨抛光工序能使用湿式打磨的必须使用湿式,供水系统必须安装水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并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确保缺水停机。
2.互联互通管道“应拆尽拆”。打磨抛光工位不得通过收集管道连通;使用单机除尘和设备本体除尘的,不得再通过管道连通。
3.危险场所和设备“应清尽清”。严禁企业违规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厂房内。集中除尘器应布置在厂房外部,与厂房隔离。
4.涉粉作业人员“应减尽减”。减少单班作业涉粉人数,通过防火隔墙等措施区域隔离,原则上粉尘爆炸危险区域不超过9人。
5.粉尘“应扫尽扫”。确保作业现场、设备内部、除尘管道除尘器等处不积尘;及时清理粉尘泥浆。
6.监测预警系统“应接尽接”。重点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全部接入粉尘监测预警系统。
06 加强“厂中厂”安全管理一、出租方“五个一”
1.一份安全管理协议。
2.一名安全管理统一协调人员。
3.一张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4.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5.每半年至少一次全员逃生演练。二、承租方“五不得”
1.不得隐瞒涉及危险化学品、可燃性粉尘等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不得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和功能。
3.不得擅自停用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
4.不得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危险化学品。
5.不得违规动火、无证动火。三、风险管控“五严禁”
1.严禁将风险较大的涉及可燃性粉尘、危险化学品储存、高温熔融金属等生产经营活动违规设置在多层厂房中。
2.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私搭乱建。
3.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严禁在生产仓储区域设置宿舍、使用燃气钢瓶明火做饭。
5.严禁电动自行车在生产车间、仓库内部违规停放、充电。
四、应急逃生“五必会”
1.会使用“一键响铃”。
2.会穿戴防护用品。
3.会使用消防器材。
4.会扑救初期火灾。
5.会寻找逃生路线。
07 劳动密集型企业“五必须”
1.必须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或烟感报警装置。
2.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对动火等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监护。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5.全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
08 危险化学品使用“六必须”
1.必须向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2.必须取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3.必须制定落实危险化学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必须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必须规范存放危险化学品,禁止超量、超范围、混存混放。
6.必须将当天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存放在专用仓库。
09 有限空间作业“四到位、七不准”
一、四到位
1.审批监护到位。
2.挂牌上锁到位。
3.个体防护到位。
4.统一管理到位。
二、七不准
1.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2.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
3.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
4.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5.未落实监护制度不准作业。
6.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
7.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
10 动火作业“五须知”
1.严审批,要监护。
2.要上岗,必持证。
3.灭火器,要配齐。
4.可燃物,需远离。
5.作业后,要清理。
11 喷涂作业场所“一必须、四严禁”
1.必须规范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保持作业期间通风设施有效运行。
2.严禁设置办公和休息区域。
3.严禁调漆和油漆(溶剂)分装作业。
4.严禁使用可产生火源的作业工具。
5.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12 高处作业“五必须”
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
2.必须实行作业审批。
3.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4.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安全网、防护栏等)。
5.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13 复工复产“六个一”
1.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
3.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
4.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5.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
6.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
14 工业企业风险报告“五落实”
1.落实全面辨识。每年至少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每年一季度完成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报告。
2.落实“应报尽报”。新企业在投产前完成首次报告,风险变化及时变更报告。
3.落实分级管控。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
4.落实责任公示。制作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责任清单,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
5.落实巡查检查。按照全员安全责任制分工,将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5 监管执法“五必须”
1.执法检查“必考”。对企业负责人实行“逢查必考”,将主要负责人职责、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较大以上风险辨识管控等内容纳入考试范围。
2.监管重点“必问”。现场询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3.岗位风险“必知”。抽查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的掌握情况。
4.应急预案“必练”。检查企业应急演练情况。
5.重大隐患“必除”。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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