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

时间:2024-05-15 11:12:33 浏览:136

导读

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工具,旨在聚焦当前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出台,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201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建立,目前已经实现了国、省、市、县四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全覆盖。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2021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等五部门在前述暂行细则的基础上修订并颁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程序和具体标准。

2022年8月1日,新修改的《反垄断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上升为法律层级的规定。

2023年5月12日,为落实新法要求,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3月25日,为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自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现代物流贯通一二三产业,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要进一步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货运、商贸流通等改革,推进物流数智化发展、绿色化转型,补齐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农村物流等短板,统筹推进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

会议指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根据制造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分行业分领域挖掘典型场景。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做好设备联网、协议互认、标准制定、平台建设等工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与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等有机结合,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形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从产粮大县扩大至全国,有利于进一步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强化部门协同,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拖欠、截留、挪用补贴。要指导承保机构优化险种设计和理赔服务,确保一旦出险能够快速理赔、应赔尽赔,切实增强农民获得感。

会议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指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要聚焦当前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细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中国政府网、反垄断实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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