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塑料行业

时间:2023-07-04 11:43:04 浏览:34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2月基于四川省产业现状,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便函〔2020〕340 号)中相关要求,制定了《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 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对涉气行业绩效分级范围进行了扩展,本文主要对其中塑料行业进行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292 塑料制品业(不含C2925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以及利用回收废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工业企业;
(二)不适用于企业中印刷、涂装等工序。


二、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

(一)生产工艺主要为配料(碎料)、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吹塑成型、拉丝、造粒、切粒、发泡、熟化等;
(二)产排污环节:
1、锅炉废气: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2、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吹塑成型、拉丝、造粒等工序:挥发性有机物(VOCs);
3、配混料、碎料废气:颗粒物(PM)。

三、绩效先进性指标








四、减排措施



五、核查方法

来源:叶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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