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新旧对比,收藏备查!

时间:2022-12-20 10:45:21 浏览:603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应急部

 2022年11月21日






新旧对比:

1、煤炭生产企业



2、非煤矿山开采企业



3、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4、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5、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

6、交通运输企业



7、冶金企业



8、机械制造业



9、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0、民用爆竹物品生产企业


11、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2、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修订)



来源:EHS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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