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的“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2-05-17 10:39:00 浏览:321

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全面管理产废企业,同时又兼顾小微产废企业的难点,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2月19日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


01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难点


在管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时候面临这两个难题,一是小微企业的危废产生量少,二是部分小微企业环保意识薄弱。


小微企业的危废产生量少就意味着危险废物的转运处置存在难度,危废经营单位为了控制运输成本很难做到随叫随运,结果这些危废一堆就是两三年,长期贮存期间存在较多的环境风险。


部分小微企业环保意识薄弱意味着在危废识别和收集过程中会存在遗漏、未收集的情况,危险废物被作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甚至进入下水道进入环境,如社会源小汽修店,在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应委托具有危废经营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否则就可能会被当作生活垃圾处理了。


小微企业的危废处理长期以来都是一个难题,危险废物产生量少,但种类杂、点多面广,如不及时收集处理将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通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致力于完善小微企业的危险废物收集管理模式,推动各地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加快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难题,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02 哪些企业将纳入试点工作?


首先,鼓励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工作,此类工业园区具有小微企业分布集中,便于布点的优势,且有园区集中管理,对开展前期调研也具备一定的优势,可有效、高速地将试点工作开展下去。


其次,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分布情况及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合理规划危废收集试点单位的数量和布局,收集区域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


03  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04  危险废物收集单位责任包括



由绿咨力开发的智慧危废管理平台可实现危险废物的信息化追溯,通过物联、AI监控、无线通信等技术完成全过程危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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