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厂主要从事聚乙烯(PE)蜡粉加工,聚乙烯(PE)为新料,工艺只有破碎,没有其他加工工序,没有其他化学辅料。这种项目,环评能否豁免,通过执行排污证管理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
答:该项目如仅对聚乙烯进行破碎加工,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问:我司为车灯生产企业,现拟将2台1.5t/h燃气锅炉更换为2台新型1.7t/h燃气锅炉,因此我司变更锅炉后总容量增加0.4t/h,是否可豁免相关环评手续?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需要做环评报告表。若是原先已做环评且验收,则按改扩建标准;如若已做环评未验收,则需判断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问:项目废料是通过1#输送带输送到1#窑焚烧的,现在想增加一条输送带,将废料输送到2#窑进行焚烧,焚烧尾气一起处理达标后通过一个排气筒排放,产能不增加。在原环评中,1#输送带跟两个焚烧窑都有写到,如今新增一条78m长的输送带,请问需要做环评吗?
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的改造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
问:哪份文件可以查询哪些为高危行业?
答:2011年1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电力、冶金、机械行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使用的范围。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企业纳入文件的适用范围中,因此也就是从根本上将高危行业的数量从6个提升到9个。即: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 )。
问:汽车4S店除了有汽车销售业务之外,还兼有维修车间和钣金喷漆车间,项目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钣金喷漆车间预计年使用水性漆12吨左右,是否符合豁免办理环评的项目?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21项,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需办理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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