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罚款!东莞多家企业被查,这些人麻烦了!

时间:2019-09-10 13:37:33 浏览:1710

近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推进

 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

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

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东莞首宗  :企业环保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被罚



日前,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审查东莞市伟图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时发现,其废气自主验收意见没有具体的监测报告编号。经过审查发现,伟图公司自主验收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但是监测报告的时间是2018年12月28日,本应最后完成的自主验收报告完成时间却早于验收监测时间,不符合自主验收程序。



相关证据显示,伟图公司在自主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伟图公司处以四十万元罚款;接下来,还将对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进行处罚。


据了解,该案件为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第一宗针对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



茶山:企业废水直排被查处


9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交叉执法方式,对茶山镇相关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在对茶山镇伟兴路的东莞豪力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直排的情况。


▲执法人员检查茶山镇伟兴路的东莞豪力机械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虽然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但新建的废水处理设施未通过自主验收,现场有除锈、除油磷化、清洗、喷漆等生产设备。


在该公司车间,执法人员发现,其废水处理设施处设有一条软管,通过泵送的方式将废水从废水收集池抽到旧有的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然后从沉淀池流入清水池,通过废水排放口排放至市政下水管道。


执法人员陈胜娴介绍,按照正常的处理方式,该公司除油磷化清洗后产生的废水应先经过中和加药池,在加药处理之后再排放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废水达标才能排放至市政下水管道。


检测人员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了采样检测。对该公司废水直排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清洗设备。


处罚


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处理。



大岭山:废水倒入下水道被查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大岭山镇鸡翅岭村连马路春晓工业园的东莞市海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设置印刷、切纸等工序及印刷机1台、切纸机1台、切角机1台,清洗印刷机产生的废水用胶桶收集。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虽然未倾倒废水,但该公司印刷机旁的集水槽地面有红色废水,厂外排水管地面以及沟渠中均能见到红色废水,有明显的废水直排痕迹。


在执法人员的问询下,该公司负责人承认胶桶内存放的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倒入下水道,大约1个月排放1次,最近一次排放时间是2019年8月18日,排放量约5公斤。 


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大岭山镇清理“散乱污”工作领导小组对印刷机电源控制总电箱进行查封。


处罚


该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废水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的规定,依法将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该公司未完成环保验收手续,已投入生产,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莞一批废水直排偷排企业被查处曝光




高埗:3家企业违法污染企业被责令停产



连日来,高埗镇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夜间执法行动中,共查处违法污染企业3家。



日前,高埗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夜间突击执法行动,当来到位于高埗镇护安围三村德高工业园一家漂染加工厂时,该加工厂正对一批牛仔裤进行漂染。然而,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加工厂是未经审批及验收,擅自加工生产的,工厂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据了解,针对部分违法污染企业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高埗镇大力开展夜查环境执法行动。在连日来的夜间突击执法行动中共检查7家企业,其中,3家存在未经审批及验收擅自投产,或工厂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问题的企业进行查处。


处罚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停产并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塘厦:两企业涉嫌排污被查


废水直排厂外:查封!


8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的东莞市悦目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塘厦祥旺分公司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单位超声波清洗工序时,发现超声波清洗机配套了收集池收集转移,并有零星废水转移联单,但该单位A栋车间的超声波清洗机产生的废水并未接入收集池,而是经管道直接排入下水道排出厂外。



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并现场对涉水工序进行查封,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废液未经处理直排:严查!


8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宝石工业区东莞永湖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东北面一层仓库旁一条沟渠内存在乳白色废液,乳白色废液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厂区内雨水污水管网流出厂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



处罚


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

市生态环境局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一直在行动


石碣  偷排污水700吨,3人要赔875万元


将增城电镀厂生产的废水,运到东莞石碣废品收购站,通过私设暗管直接排放到市政下水道……三名涉嫌直排电镀废水的被告人,将承担巨额生态赔偿费用。


处罚


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的全部诉讼请求,陈某江、何某朝、袁某苍三人合谋偷排废水约700吨,赔偿生态修复费用875万元。



这起案件是东莞第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长安


每月偷排废水约200吨:刑拘+查封


长安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自去年10月份以来每月偷排废水约200吨。


经过一个多月的连续作战长安公安机关民警将该公司在逃法人代表张某某抓获归案。


处罚


目前,长安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刑事拘留,并查封了该公司。



中堂  违法偷排、直排废水企业被通报



东莞市东正磁电有限公司,位于中堂镇北潢路袁家涌一甲坊路段。


对该公司新增的工序及设备未报批环评文件,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


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其处20万元罚款;该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其处10万元罚款。


另外,依据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将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凤岗 违法偷排、直排废水企业被通报


东莞市飞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凤岗镇官井头村水库工业区。


该单位的洗机、印刷废水收集池设置有一排放口,排放口连接埋入地下的塑胶暗管,现场部分废水由该排放口通过暗管排入旁化粪池,流至厂区外。


处罚


该单位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单位处50万元罚款。


还有这些企业


也被查处了


今后

市生态环境局还将进一步加强

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来源:EHS最新资讯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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