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建筑施工的安全员,我们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之余,和业主、监理以及分包“三座大山”的沟通协调,也是非常讲究的。每周需同业主、监理的三方联合检查,发现各种隐患,然后要求分包单位在限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及时回复业主和监理,做到隐患的消除和资料的闭合。
而在这过程中,隐患的整改就是最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必须要求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人员,制定整改标准,做好安全措施,自检,最后上报业主和监理验收。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将导致工作的开展困难,安全员就会在其中难以周旋。
你是否了解自己该做什么?
前段时间看过一篇文章,提及到安全员是管安全的吗?估计绝大多数的人都陷入了误区,我想在这对大家说:“安全员不是管安全的,而是一名安全生产监督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生产活动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各个生产管理活动环节的责任人,包括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和各个生产班组长等都是相关安全生产实际管理者,他们应当在管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管安全。
现场隐患是否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们需要参与三方联合检查、周安全检查、以及各类验收,发现了问题及隐患就必须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五定”原则要求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由于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导致人均监管面积的过大。
再加上分包单位的整改落实不到位,通常这周的隐患整改复查还没完成,下周的隐患又出现了,周而复始,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手忙脚乱。
而在日常的安全监管过程中,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意识不到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再加上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熟,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迫使我们必须在各方面都亲力亲为,有时候真感觉分身乏术。
我要你安全是真的安全吗?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古人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无数的安全生产事故反复证明,安全生产事故多是人为因素造成。而在各种各样的人为因素中,一线工人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又是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
既然安全生产事故多是人的因素——尤其是一线员工岗位违章违规,那么,我们诸多的监管措施中,就应该花最重要的精力和措施对症下药,扎实有效地抓好对生产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
然而,绝大多数工人的三级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是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一大软肋漏洞。一是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二是培训教育没有系统性和针对性。三是培训教育没有持续性。良好工作习惯的形成,需要长期的反复的进行养成教育,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想在这一点上是迫切需要我们来改变的。
安全三大法则:
01 安全知识胜于安全设施
02 安全意识强于安全知识
03 安全意愿优于安全意识
从这三大法则中可以看出,只有你内心愿意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才是安全意识的最好体现。而这都是建立在安全知识的积累中,我们时刻在提醒工人注意安全那是假安全,只有自己注意安全,那才是真安全。这正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