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稿发布(含全文,增加规划环评内容,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政策法规)

时间:2016-06-14 14:46:01 浏览:863

关于公开征求《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6-06-12




为深入推进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修订工作,现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3),向我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63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沈志达、郭瑾珑

联系电话:(01066556273

传真:(01066556236

电子邮箱:sszhc@me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赵丽娜、王海燕

联系电话:(01084926324

传真:(01084923543

电子邮箱:zhaoln@crae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

邮政编码:100012

附件:

1.《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修改意见建议格式


附件2编制说明中修订主要内容:

附件1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环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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