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名录来源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编号
严控废物类别
需许可的处理方式
HY01
覆铜板的边角料及残次品
收集、贮存、处理、处置
HY02
印染废水处理污泥
HY03
造纸废水处理污泥
HY04
味精和酒精发酵废液
HY05
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
HY06
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
答:《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宣布废止(原严控废物名录也一并废止)后,不再有严控废物的概念及相关事项。原六类严控废物,需依固废法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处理处置,即必须交给具有处理此类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设备、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处理。